彭文洁
通讯员
张地
文/图
阅读提示: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联合省漳河渔政管理站以及东宝区水产发展中心、渔政站、马河派出所和水产服务中心开展长江禁捕法制宣传巡展和春季护渔专项行动。
“五一”假期前夕,沙滩河、钱河周边的居民参加了一场特殊的宣传活动。
当日一早,东宝区马河镇的居民就发现,集镇道路一侧摆满了长江禁捕法制宣传的展牌。
“除了电打鱼是非法的,鱼鹰捕鱼也是非法的,大家知道吗?”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的讲解吸引了不少居民驻足观看。
“鱼鹰不行,用机器吸螺蛳也不行呢……”
“以前有人用鱼鹰捕鱼,现在好像没有了。”
……
听讲解的同时,居民们也在小声地讨论着。
“4月是我市长江禁捕法制宣传月,之前我们已经在钟祥、沙洋等地开展了宣传活动,这次重点是到沙滩河、钱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宣传各种法律法规。”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张俊说,活动的开展旨在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长江禁捕退捕的重要决策部署要求,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禁渔令”在我市落地生威。
此次活动由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省漳河渔政管理站以及东宝区水产发展中心、渔政站、马河派出所和水产服务中心共同举办。活动的主题是“严打非法捕捞、保护渔业资源”。当日,有近20名执法人员到沙滩河、钱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开展长江禁捕法制宣传巡展和春季护渔专项行动。
除了马河镇集镇,执法人员还在马河镇中心广场、易畈村、白泥村、钱河村等区域,布置了19块“以案说法”和法律法规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竖立固定宣传标语牌,张贴宣传标语和禁捕通告,发放《长江保护法》《渔业法》《致广大市民(钓友)朋友的一封信》《禁捕退捕政策明白纸》等宣传资料。同时,还设立禁捕退捕政策法规宣传咨询台,现场解答群众对禁捕退捕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咨询。
“不能用网捕鱼,那钓鱼呢?”住在东宝区马河镇马院社区的罗师傅,领了宣传资料还没有来得及看,就到咨询台打听钓鱼的事情。
“师傅,沙滩河、钱河都是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现在这些地区是禁止垂钓的。”工作人员拿着资料耐心地讲解。
目前,我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这里面包括汉江全段和7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汉江荆门段除保护区以外的汉江干流水域,从2020年9月3日起实行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此外,我市漳河水库等大中型水库和天然河流,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实行阶段性禁捕。
在罗师傅听讲解的同时,禁捕法制宣传组的执法人员走进了东宝区马河镇易畈村6组村民杨德胜的家。
“杨师傅,你好!4月份是长江保护法宣传和禁渔期宣传月,我们印了一些资料,今天上门来向你宣传。”执法人员拿着资料为杨德胜讲解,“你平常也帮忙多宣传,这一带你熟,有人来钓鱼你就劝一下,不听的可以打举报电话。”
杨德胜家门前就是河,他在这里住了几十年,对周围的人都熟悉。拿着资料,杨德胜爽快地答应了。
马河镇易畈村3组村民易建兴曾是当地的“钓鱼大王”,禁捕后,通过学习各种政策,他不仅再不拿鱼竿,还成了保护区宣传禁渔禁钓的协管员。
“我以前是蛮喜欢钓鱼,后来渔政部门上门宣传很多次,我也懂了为什么要禁捕。现在看见有人钓鱼,我都会前去制止。”易建兴说。
除了宣传禁捕政策,各级农业执法部门也加大了执法力度。
“现在我们的执法行动已经常态化,不仅地面有巡查队伍、水面有巡查船,天上还有无人机,基本上做到了巡查无死角、全方位。严打之下,形成了水上无船、水下无网、岸边无垂钓的局面。”东宝区水产发展中心主任代兴说。
执法人员在岸上宣传政策的同时,一支队伍由水路出发,重点对当阳、远安、南漳交界禁捕水域进行春季护渔执法专项巡查,并利用无人机进行空中巡查,期间没有发现“三无”船舶、非法捕捞和违规垂钓行为,禁渔秩序良好。
“我们希望通过宣传让市民充分了解禁捕退捕的政策,特别是新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形成一种‘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氛围。”张俊说。
补充阅读
1.我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有哪些?
我市重点水域禁捕区域为汉江干流荆门段和7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涉及4个县(市、区),水域总面积30414.6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12671.8公顷、实验区面积17742.8公顷。一是汉江干流荆门段全水域,上游至钟祥市与宜城市交界的流水沟镇易家湖江段、下游至沙洋县与潜江市交界的李市镇蔡咀江段。二是7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即汉江钟祥段鳡鳤鯮鱼保护区、汉江沙洋段长吻鮠瓦氏黄颡鱼保护区、钟祥市南湖黄颡鱼乌鳢保护区、沙洋县长湖鲌类保护区、京山市惠亭水库中华鳖保护区、东宝区钱河鲶保护区、东宝区沙滩河中华刺鳅乌鳢保护区。
2.我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时间,需要注意什么?
自2020年9月3日起,汉江干流荆门段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此之前宣布实行全面禁捕的7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捕起始时间为其通告规定时间。其他天然水域禁渔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全市7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域禁止垂钓。严禁在禁捕水域从事捕捞活动;严禁使用电、毒、炸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严禁使用迷魂阵、地笼网、拖网、刺网、撒网等禁用渔具进行捕捞;禁止鱼鹰捕鱼行为;严禁生产、销售禁用渔具;全民天然水域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含垂钓)。在禁渔期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外的其他天然水域请使用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的钓具进行休闲娱乐性垂钓,禁止使用一人多杆、一线多钩、多线多钩以及抛(海)竿、视频钓,锚钩、串钩、爆炸钩、翻板钩等危害渔业资源的方式进行生产性垂钓;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禁止使用“虾魂”、菊酯类农药等化学物质获取渔获物;禁止使用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禁止通过垂钓获得的渔获物进行买卖。
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在禁捕水域获取国家保护水生动物以及水生生物保护区重点保护物种的,要及时放生;在鱼类产卵期获取重要经济鱼类亲本的,应放归天然水体;严禁向我市重点水域、天然水体放生外来生物物种。
3.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渔船渔网回收拆解有哪些政策?
根据中央、省相关文件规定,对持有捕捞证的渔船、渔网回收拆解和捕捞证回收按政策规定进行经济补偿。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县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其补偿资金由中央财政、省级和地方财政资金解决,补偿资金直接发放到退捕渔民个人账户。
4.禁捕退捕后渔民如何转产安置?
(1)养老保险补贴政策:建档立卡退捕渔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享受财政补贴政策。对兼业退捕渔民个人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按每人每年2000元,补偿年限不超过10年,对专业退捕渔民个人养老缴费补贴总金额参照所在市州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标准确定,补偿年限不超过15年;对已参保未退休退捕渔民实行“按年补贴、先缴后补、逐年补贴”。
(2)就业政策;对有转产就业意愿渔民至少提供一次政策宣讲、一次就业指导、一次职业培训、三次职业介绍。
(3)转产创业扶持政策:对退捕渔民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有创业意愿的退捕渔民,给予创业专家指导、创业贷款等服务。
(4)困难渔民帮扶。对于特困渔民可以按照有关程序由所在村组逐级向上申请低保,享受低保政策。
(以上内容由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提供)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