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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2022年01月19日 10阅读 来源:荆门日报
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荆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7月24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行荆门市中心支行主持召开全市第二季度信用“红黑名单”和联合奖惩案例发布会,有序开展2019年度荆门市“十大诚信人物”评选活动,为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市发改委主任、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邵祖江说,信用荆门是提升能级的重要支撑,是我市招商引资最亮丽的城市名片,是我市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支撑,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推进,依法维护和改善营商环境,成为全市共识。人行荆门市中心支行、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诚实守信者优先支持、对失信主体联合约束和惩戒,大力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诚信氛围。

诚信活水,滋润营商环境

对诚实守信者优先支持、对失信主体联合约束和惩戒,在营商环境建设中,我市用信用建设的杠杆,撬动发展的大盘,全力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诚信氛围。

市住建局

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发布制度,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信用示范城市的重要内容。为更好地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奖惩机制,市住建局实行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将恪守诚信的企业或自然人纳入“红名单”,将失信行为严重、事实清楚、造成较大社会危害且具有一定典型性、代表性失信行为的企业或自然人列入“黑名单”。

“红名单”企业(1家)

湖北雅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掇刀区培公大道1号,在农行荆门向阳支行开设基本户,与农商银行有信贷往来,信用等级为A;该企业被荆门市房管局授予“优秀物业服务企业”称号,是荆门市的3A级信用物业企业,被湖北省工商局授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被中共荆门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共青团荆门市委员会授予“优秀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称号。

市市场监管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通过发布警示典型案例、签署部门联合惩戒备忘录,不断充实联合奖惩工作措施,全面提升诚信水平,积累信用红利。

“红名单”企业(7家)

1.湖北金泉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位于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荆南大道6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00500011598,法定代表人:刘金成。今年5月,该公司获第七届荆门市“市长质量奖”。

2.荆门市供水总公司。该公司位于荆门市东宝区海慧路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0180112199F,法定代表人:陈永根。今年5月,该公司获第七届荆门市“市长质量奖”。

3.金城大厦(集团)实业公司。该公司位于荆门市东宝区北门路3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0180126099E,法定代表人:夏维科。今年5月,该公司获第七届荆门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

4.湖北京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永兴分公司。该公司位于湖北省京山市永兴镇盘堰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21MA48A906XC,企业负责人:余培良。今年5月,该公司获第七届荆门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

5.湖北京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钱场分公司。该公司位于湖北省京山市钱场镇榨屋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21MA48A90W2F,企业负责人:余培良。今年5月,该公司获第七届荆门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

6.湖北万锦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沙洋经济开发区工业七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22397087107P,法定代表人:夏祥义。今年5月,该公司获第七届荆门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

7.钟祥市文峰酒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钟祥市郢中镇祥瑞大道1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81667667743U,法定代表人:马晓峰。今年5月,该公司获第七届荆门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

打击失信,让守信入脑入心

“信用监管的目的是要让守信者‘降成本、减压力’,让失信者‘付代价、增压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目的是要让全社会依法守信。

市住建局

“黑名单”企业(4家)

1.湖北嘉顺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道新,企业位于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路65号。2013年该公司开发建设水岸新城项目,项目分A、B、C三个区,于2013年、2014年分别取得相关预售许可证。2015年,因涉及经济纠纷,该项目的资金监管账户被法院依法冻结,随后该公司违规将买受人的购房款存入个人账户,导致商品房不能进行网签备案。2015年以来,因网签备案、延期交房、配套设施不全等问题引发广大业主频繁上访维权。该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严重损害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2.湖北骅腾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文定国,企业位于荆门高新区·掇刀区阳光水岸小区1栋104室。2016年该公司开发建设鑫城国际项目,于2018年取得相关预售许可证,随后因土地问题,相关预售许可证被依法收回。2018年,因涉及经济纠纷,该项目的资金监管账户被法院依法冻结,随后该公司违规将买受人的购房款存入个人账户,导致商品房不能进行网签备案。2018年以来,因网签备案、延期交房等问题引发广大业主频繁上访维权。该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严重损害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3.荆门宜洋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泽华,企业位于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兴隆大道238号。2011年该公司开发建设荆门宜洋汽车后市场项目,于2011年、2012年分别取得相关预售许可证。经调查,该项目涉及严重经济纠纷,土地及房屋被多家法院依法查封,另外该公司长期欠缴该项目相关税费,致使无法办理不动产证。2012年以来,因不动产证办理、购房纠纷等问题,该公司涉及多起仲裁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严重损害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4.荆门市吉洪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吉洪,企业位于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街道苏畈桥社区泉口河新村142号。2014年该公司开发建设廊桥水岸项目,于2018年取得相关预售许可证。因涉及多起经济纠纷,该项目的资金监管账户被法院依法冻结,随后该公司违规将买受人的购房款存入个人账户,导致商品房不能进行网签备案。经调查,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先后与湖北中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常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麻城天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生债务纠纷,致使项目无法正常推进,长期处于停工状态。该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严重损害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市市场监管局

“黑名单”企业(1家)

荆门隆仕石化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荆门市东宝区牌楼镇牌楼村6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0698041137W,法定代表人:罗小红。2018年7月,该公司股东刘阁在没有通知原法定代表人罗小红召开股东会、也没有罗小红授权委托的情况下,由股东刘阁一人在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变更申请书等资料上代替其他三位股东签字,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齐明勤。该公司上述行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已丧失合法性基础,构成情节严重。2019年4月24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荆市监撤字〔2019〕02号),撤销了该公司2018年7月10日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恢复罗小红为法定代表人。根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市公安局

1.2016年11月1日20时11分,京山市东方驾校教练万建平驾驶牌号为鄂H53X35的小型汽车行至金秋大道北段,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处罚情况: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市公安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禁止其从事驾校教学行为,终身禁止其从事驾校教学资格。

2.2017年3月3日20时15分,京山市驭勇驾校教练秦威驾驶牌号为鄂H5AG73的小型汽车行至轻机大道与绿林路交叉口,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处罚情况: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市公安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禁止其从事驾校教学行为,终身禁止其从事驾校教学资格。

3.2017年3月28日20时41分,京山市东方驾校张峰驾驶牌号为鄂H85Q00的小型汽车行至武汉绕城高速公路,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处罚情况: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市公安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禁止其从事驾校教学行为,终身禁止其从事驾校教学资格。

4.2017年11月10日14时6分,荆门市鑫达驾校教练刘晓诗驾驶牌号为鄂H0133的教练汽车行至荆门市兴隆大道武警支队门前路段时被查获,经现场进行呼吸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49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代码17120)。处罚情况: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市公安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禁止其从事驾校教学行为,终身禁止其从事驾校教学资格。

5.2018年3月2日,钟祥市金盾驾校教练梁道雄驾驶牌号为粤T765H7小型轿车行至二广高速1680公里+100米处荆门北收费站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酒精含量为129mg/100ml),被民警当场查获。梁道雄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终身禁止其从事驾校教学资格。

6.2018年6月16日21时,荆门市众安驾校教练何全明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鄂H0822学营运机动车,在凤袁路与碧桂园交叉路口被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掇刀大队查处。处罚情况: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市公安局会同市交通运输部门终身禁止其从事驾校教学资格。

7.2018年11月26日20时10分,京山市驭勇驾校教练李金平驾驶牌号为鄂H85899的小型汽车行至新市大道路段,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处罚情况: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市公安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禁止其从事驾校教学行为,终身禁止其从事驾校教学资格。

8.2018年12月24日13时38分,钟祥市金盾驾校教练薛海波驾驶牌号为鄂A367KT的小型汽车行至乐闻线20公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处罚情况: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市公安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禁止其从事驾校教学行为,终身禁止其从事驾校教学资格。

9.2019年3月8日21时,荆通驾校教练代治宙醉酒后驾驶车牌号为鄂H00859学营运机动车,在金龙泉大道被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东宝大队查处。处罚情况:吊销驾驶证,记12分,追究刑事责任。市公安局会同交通运输部门终身禁止其从事驾校教学资格。

市商务局

1.荆门市东宝区淑美经络养生会馆。原经营地址:东宝区北门路30号,法定代表人:王耀庭。

2018年5月31日,市商务局接到多名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在荆门市东宝区淑美经络养生会馆充值消费,该会馆突然关门停业,经营者失联,无法消费,也无法退款。经初步调查,该案件涉及消费者近20人,消费者未消费余额6万多元。同年7月23日,市商务局在《荆门日报》发布《关于督促经营者兑付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公告》,督促该会馆经营者兑付消费者余额,接受调查处理。公告后,经营者仍然失联。同年9月10日,市商务局在《荆门日报》发布《关于将违规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侵害消费者权益企业纳入荆门市商务领域第二批失信企业“黑名单”的公示》,拟将该会馆及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黑名单”,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2018年10月10日,市商务局将荆门市东宝区淑美经络养生会馆及其经营者王耀庭纳入荆门市商务领域失信“黑名单”,报省商务厅审核后,在“信用湖北”平台予以发布。

2.荆门华美仁爱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原经营地址:东宝区天鹅路3号1—2楼,法定代表人:郑雪琼,股东:郑文宝。

2018年6月19日,市商务局接到消费者举报,反映在荆门华美仁爱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办理了10000多元的美容卡,还未消费,但该公司已关门停业,负责人不接电话,无法退款。市商务局多次联系该公司负责人均无法取得联系。同年7月18日,市商务局执法人员得知该公司负责人郑文宝正在东宝区法院办理诉讼事宜,便组织消费者到现场与郑文宝就退款事宜进行了调解。郑文宝现场承诺,一定会退还该消费者卡内余额,但之后以种种理由未能履行承诺。同年7月23日,市商务局在《荆门日报》发布《关于督促经营者兑付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公告》,督促该公司兑付余额。同年9月10日,市商务局在《荆门日报》发布《关于将违规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侵害消费者权益企业纳入荆门市商务领域第二批失信企业“黑名单”的公示》,拟将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纳入“黑名单”,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2018年10月10日,市商务局将荆门华美仁爱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郑雪琼、股东郑文宝,纳入荆门市商务领域失信“黑名单”,报省商务厅审核后,在“信用湖北”平台予以发布。

3.荆门市掇刀区卡迪娜美发店。原经营地址:荆门市掇刀区城南新区忠勇路35号1幢,法定代表人:丁昊。

2018年10月以来,市商务局先后接到多名消费者投诉,反映在荆门市掇刀区卡迪娜美发店充值消费,该店突然关门停业,店主失联。经初步调查,该店涉及消费者数十人,金额数万元。市商务局多次通过电话、短信与经营者联系,均无法取得联系。同年11月6日,市商务局在《荆门日报》发布《关于督促经营者兑付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公告》,督促经营者兑付消费者余额,接受调查处理。公告之后,经营者仍然失联。同年11月23日,市商务局在《荆门日报》发布《关于将荆门市掇刀区卡迪娜美发店纳入荆门市商务领域失信企业“黑名单”的公示》,拟将该店及经营者纳入“黑名单”,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2018年12月27日,市商务局将荆门市掇刀区卡迪娜美发店及其经营者丁昊纳入荆门市商务领域“黑名单”,报省商务厅审核后,在“信用湖北”平台予以发布。

市中级人民法院

1.荆门市银沙仓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仁虎。

荆门市恒瑞祥纺织有限公司与荆门市银沙仓储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沙洋县人民法院作出调解书确认荆门市银沙仓储有限公司支付荆门市恒瑞祥纺织有限公司182万元等。执行中,沙洋县人民法院查明荆门市银沙仓储有限公司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且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遂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后,沙洋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在该公司申请财政专项资金补助补贴时,依照《荆门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责任清单》第八条的规定取消该公司申请财政专项资金补助补贴的资格。

2.彭景芝,女,1957年8月26日出生,汉族,住钟祥市郢中镇阳春大街142号1幢1单元4层402室,公民身份证号码:42243119570826844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钟祥市支行与彭景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钟祥市人民法院判决彭景芝偿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钟祥市支行借款本金19.1万元及利息。执行中,钟祥市人民法院查明彭景芝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钟祥市人民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后,民航及铁路部门限制其乘坐飞机、高铁、动车、列车软卧等,金融机构限制其办理融资信贷业务。

3.钟祥市寿乡食用菌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陈斌。

钟祥市财政局与钟祥市寿乡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荆门仲裁委员会作出调解书确认钟祥市寿乡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偿还钟祥市财政局借款600万元。执行中,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钟祥市寿乡食用菌专业合作社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遂依法将该合作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黄继文,男,1969年12月16日出生,汉族,住钟祥市郢中镇方城坡街13号,居民身份证号码:422406196912160013。

何兴山,男,1969年7月11日出生,汉族,住钟祥市郢中镇平头山58号,居民身份证号码:420881196907110433。

钟祥市南湖渔场与黄继文、何兴山侵权责任纠纷一案,钟祥市人民法院判决黄继文、何兴山向钟祥市南湖渔场返还1500亩水面及相关设施和财产。经钟祥市人民法院多次执行,被执行人黄继文、何兴山拒不履行向钟祥市南湖渔场返还1500亩水面及相关设施和财产的义务,钟祥市人民法院不仅将黄继文、何兴山同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还于2019年4月1日依法对何兴山司法拘留15日。

5.张欣,女,1975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住荆门市东宝区航空路8号,居民身份证号码:422422197512275027。

刘广东与程华、兰业勤、刘俊、张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判决程华、兰业勤、刘俊、张欣偿还刘广东借款本金33.7万元及利息。执行中,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查明张欣违反财产报告制度,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同时,荆门市公安局根据协作攻坚执行难工作部署对张欣名下的车辆鄂HJ3515进行控制,并移交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依法扣押。

6.吴垠,男,1986年7月14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象山一路2号,居民身份证号码:420802198607140634。

余正芳,女,1963年11月14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象山一路2号,居民身份证号码:420800196311140924。系吴垠之母。

吴斌,男,1963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荆门市长宁大道72号,居民身份证号码:420800196311110610。系吴垠之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支行与吴垠、余正芳、吴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荆门仲裁委员会作出调解书确认吴垠、余正芳、吴斌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支行偿还贷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等。执行中,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吴垠、余正芳、吴斌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遂将三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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