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暴力袭击的;
被车辆冲撞、碾轧、拖拽、剐蹭的;
被聚众哄闹、围堵拦截、冲击、阻碍的;
受到扣押、撕咬、拉扯、推搡等侵害的;
本人及其近亲属受到威胁、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的;
本人及其近亲属受到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
被恶意投诉、炒作的;
本人及其近亲属个人隐私被侵犯的;
被错误追究责任或者受到不公正处分、处理的;
执法权威受到侵犯的其他情形。
此外,《规定》还将警务辅助人员、民警近亲属一并纳入保护范畴。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明确规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从重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规定: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报讯(记者邓琳
特约记者韩红芝)2月1日起,由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签署部长令,正式发布的《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据悉,这是我国公安机关第一部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的部门规章,也是我国第一部行政机关维护执法权威的部门规章。
近年来,一线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遇阻挠执法、暴力抗法、造谣诽谤事件时有发生,不仅对公安民警人身安全和个人声誉造成严重侵害,也极大地损害了国家法律尊严和公安机关执法权威,还严重干扰了公安民警依法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使命。
《规定》明确,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不受妨害、阻碍,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威胁、侵犯,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格尊严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侮辱、贬损。行为人实施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民警依法履职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民警个人不承担法律责任,由其所属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造成的损害给予补偿。公安机关应当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对民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等措施,不得作出处分或者免职、降职、辞退等处理。
同时,《规定》还明确了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具体情形、处置要求,对民警受到侵犯后的申请救济、案件督办、职务行为认定、澄清证明以及落实相关工作责任等方面提出要求,并将警务辅助人员、民警近亲属一并纳入保护范畴。
近年来,市公安局不断加强民辅警维权工作。2018年7月新修订的《荆门市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和执法尊严工作办法》,将辅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遭受不法侵害和民警亲属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遭受打击报复的情形纳入维尊范围,并要求法制部门对不法侵害民(辅)警正当执法权益的刑事案件要加强与检、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提前介入,达成共识。
来自市公安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市公安局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委员会受理督办48起民(辅)警维权案件。其中,不法侵害行为中推拉撕咬、殴打扣押31起,驾车冲撞7起,恶意投诉诬告、侮辱11起;不法侵害行为致民警牺牲1人,民(辅)警轻微伤27人。依法打击处理57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6人,行政拘留37人,其他处理4人。
典型案例
酒后盗窃暴力袭警
强力督办依法追刑
2018年7月4日0时,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海慧警务站站长谢飞、民警唐宁带领肖鹏等三名辅警巡逻至东宝区中天街雅斯超市附近时,发现一名男子推着一辆黑色重骑牌两轮摩托车,形迹可疑,遂上前盘查,该男子拒不配合。在将其强制传唤至东宝公安分局龙泉派出所过程中,该男子暴力抗拒,乱踢乱蹬,将肖鹏左大腿咬伤(后经司法鉴定为轻微伤)。
经查,该男子肖某是东宝区牌楼镇人,其所推摩托车系肖某于7月3日晚喝酒后窜至东宝区青山路费家上坪居民点盗窃所得。7月4日,肖某因阻碍执行职务和盗窃被市公安局东宝分局行政拘留20日。
当天,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接到巡特警支队维尊申请。7月5日,针对办案单位提出肖鹏为辅警身份、相关部门对类似案件认定为妨害公务罪存疑的情况,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王伟及时与法制部门沟通,反复调看执法记录仪视频资料,提出必须坚定维护公安机关执法尊严,建议依法立为刑事案件从严从快侦办。
7月5日下午,东宝公安分局以肖某涉嫌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7月11日,肖某转刑事拘留。2018年11月,东宝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肖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网上辱警还持刀伤警
夫妻双双被刑拘
2018年8月13日19时,市公安局屈家岭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白涛带领民警王忠海、辅警杨梦成、唐梅等三人,依法传唤通过微信发表辱警信息的辖区居民张某(女,41岁,屈家岭管理区人)。民警在向其表明身份及来意后,张某极不配合,一边大声呼叫其丈夫赵某(男,47岁,屈家岭管理区人)拿刀砍人,一边欲毁灭手机中的证据。赵某从厨房里拿出菜刀后,不顾白涛的制止,手持菜刀乱舞,将白涛左手虎口(缝合6针)及头顶左侧砍伤(缝合2针)。张某还捡起白涛掉落在地上的警用手电筒,击打白涛头部。
案发后,市公安局启动维权督办机制,两名涉案人员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