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你就这次全市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试点工作如何全面展开,谈谈规划和设想?
答:为贯彻中央、省各项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推进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要求,这次我们将以抓铁有痕的干劲打好这场全面禁毒、戒毒战,坚持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将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作为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提高对吸毒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水平,努力遏制毒品蔓延的势头,减少毒品对社会的危害,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市这次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试点工作,已选择通城3个社区、崇阳3个社区、咸安3个社区作为全国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试点单位。同时选择通山县通羊镇,赤壁市蒲圻办事处,嘉鱼县鱼岳镇等3个城镇、街道办(每个城镇、街道办确定2-3个社区组成中心戒毒社区)作为咸宁市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自行试点单位。全国试点单位和市级自行试点单位同步纳入考核、培训、验收、总结和推广。试点单位要将吸毒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充分整合利用并优化完善现有的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切实把各项服务措施落实到每个吸毒人员身上,确保精准管控、不落一人,尽力避免吸毒人员因疏于管理而伤害他人和危害社会。
问:我市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有些什么具体措施?怎样达到可持续、可借鉴、可复制的效果?
答: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吸毒人员基础信息采集、录入网格。网格员在综合承担网格辖区内社情民意收集、基础信息采集的同时,着重加强对网格辖区内吸毒人员基本情况、行动趋向、生活状况、社会关系、现实表现、涉毒情况等信息采集和录入,摸清网格内吸毒人员的底数和现状,建立通畅、高效的信息报送反馈机制,切实提高对吸毒活动的发现能力。2016年3月底之前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形成全面、精确、完整的吸毒人员信息数据库。
二是吸毒人员监督管控进网格。试点地区公安机关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吸毒人员定期随访、动态监测、危险性评估、跟踪监管等相关措施,切实加强对吸毒人员的日常管控工作。对吸毒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吸毒人员根据不同程度分为红色、橙色、白色、蓝色四个类别。吸毒人员定为红色,由公安机关对其予以强制隔离戒毒;吸毒人员定为橙色,逐人建立监管专班进行重点监护防控;吸毒人员定为白色,由辖区民警、社区干部、网格员根据吸毒人员染毒情况、经历、个人特点、生活状况和家庭环境等情况,做好吸毒人员监督管控工作;吸毒人员定为蓝色,由辖区民警、社区干部、网格员进行一般监管。辖区民警、社区干部、网格员坚持每周与吸毒人员见面一次,督促吸毒人员按规定做一次尿检,每月对吸毒人员进行一次法制教育,每月督促吸毒人员进行一次思想汇报,每半年配合有关部门对吸毒人员进行一次量化评估,每年底配合有关部门对吸毒人员进行一次综合评估。
三是吸毒人员帮教、救助服务进网格。试点地区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要最大限度地为网格内的吸毒人员提供帮助,尽力解决好家庭困难吸毒人员的就业、生活问题。确保吸毒人员服务管理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持续推进对戒毒出所无业人员开展关爱救助行动,积极帮助他们戒除毒瘾,自食其力,融入社会。动员社会各有关方面和公益单位、企事业单位参与吸毒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在就学、就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自主创业等方面给予吸毒人员及时帮助。辖区民警、社区干部、网格员要动态了解掌握网格内吸毒人员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送温暖”工作,努力实现吸毒人员帮教、救助服务的制度化、常态化。发现和培养一批成功创业、就业的吸毒人员典型及成功安置吸毒人员就业的企业典型。
四是吸毒人员禁毒宣传教育进网格。社区干部和网格员要积极协助公安禁毒部门定期走访网格内的吸毒人员和周边群众,使人人知晓毒品危害,掌握防范毒品侵蚀的方法,提高自觉抵御毒品的能力。深入开展禁毒理念教育,使禁绝毒品、人人有责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人人成为禁毒理念的传播者和实践者。试点单位要动员网格员在每年“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机,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禁毒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成效,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禁毒人民战争的浓厚氛围。
五是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流程进网格。整合、升级咸宁市社会治理云平台(网格化管理系统),将吸毒人员登记报到、建档、签协议、帮教、培训、就业安置、戒毒康复变更解除、吸毒检测、分类管理信息、工作进度报警提示等工作流程融合进该平台。
问: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试点工作,分几个阶段组织实施?
答:从现在开始,将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是启动阶段。下发《咸宁市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试点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有序推进。各县市区要根据市综治办、禁毒办试点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形成具体的试点实施办法,分别报送市综治办和市禁毒办。
二是实施阶段。试点地区按照试点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在试点乡镇、街道办全面建立健全利用网格化服务管理吸毒人员运行机制,整合优化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实现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要发挥综治工作优势,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网格员禁毒知识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网格员队伍的禁毒工作能力。市综治办、禁毒办将成立专班,加强对各地试点工作的指导。
三是总结推广阶段。市综治办、禁毒办将组成联合工作组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综治办、省禁毒办写出专题报告。适时召开全市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会议,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问: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实施方案具体工作有哪些要求?
答:我们主要在“五个强化”方面抓──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里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各县市区也要参照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组长由县市区主要领导担任,公安、司法、民政、卫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文体、宣传、团委、妇联、残联等单位一把手为成员。试点社区所在乡镇要成立社区禁毒工作领导小组,试点社区要确定一名专干,一名社区民警,一名社区医务工作者,一名心理咨询师,一名助残员,一名网格员组成工作专班,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工作责任。公安、司法、民政、卫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
、文体、宣传、财政、团委、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和组织要积极参与试点工作。公安部门要发挥禁毒执法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创新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切实提高对吸毒人员的发现、收戒和管控能力,最大限度地把吸毒人员纳入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戒毒康复场所康复等各个管控环节;司法部门要把吸毒人员纳入社区矫正的范围,加强对吸毒人员的法制教育、心理矫治、行为矫治、跟踪帮教等工作,引导他们遵纪守法、自食其力;民政部门要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戒毒康复人员,争取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畴;卫计部门要把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社区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加强社区戒毒医疗机构建设,积极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戒毒治疗服务,并发挥自愿戒毒和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的作用,稳定和扩大戒治规模,防止戒毒人员失控或复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把吸毒人员纳入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总体规划,做好戒毒康复人员的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工作;宣传部门要将禁毒宣传纳入宣传工作整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宣传禁毒工作方针政策,报道禁毒工作成就,普及毒品预防知识;教育部门要深入开展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做到教学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文体部门要扶持试点单位完善文化体育设施,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财政部门要为试点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共青团、妇联、残联组织要深入开展禁毒宣传、社会帮教等群众性禁毒活动,积极向戒毒康复人员献爱心,帮助他们远离毒品、融入社会。每个成员单位联系一个社区,每个领导联系一个社区。
三是强化服务保障。各县市区要建立吸毒人员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保障机制,各试点单位要有工作专班,配备专门人员,要有专门的工作场所,要有工作台账、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试点工作经费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要在社区内为网格员配备电脑,社区民警和网格中心要对网格员进行辅导培训,网格员要熟练登陆应用“咸宁市社会治理云平台”。对网格员的工作根据其完成的禁毒工作数量和质量确定工资补助;对工作表现突出的网格员要给予物质上的奖励和精神上的鼓励。
四是强化舆论引导。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网络、报刊等,多形式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吸毒人员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宣传吸毒人员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经验做法以及吸毒人员回归、融入社会的典型事例,扩大社会知晓面,拓展公众参与度,积极消除人民群众对吸毒人群的偏见和歧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吸毒人群并自觉参与服务管理的良好氛围。
五是强化检查考评。各县市区要紧密结合实际,将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作为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禁毒工作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责任落实、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奖励;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依法分别实施诫勉谈话、黄牌警告、挂牌督办、处分建议、综治考评,直至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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