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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四项制度 严控三条红线

2022年01月19日 10阅读 来源:咸宁日报
“世界水日”的来历为了缓解世界范围内的水资源供需矛盾,根据联合国《21世纪议程》第18章有关水资源保护、开发、管理的原则,1993年1月18日,联合国第17次大会通过了193号决议,决定从1993年开始,确定每年的3月22日为“世界水日”。决议决定每年确定一个与水资源保护有关的主题,并提请各国政府根据自己的国情,在这一天围绕主题开展如出版、散发宣传品、举行会议、展览等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意识。2016年3月22日是第二十四届“世界水日”,联合国确定2016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水与就业”(Water

and

Jobs)。“中国水周”的来历为大力宣传《水法》,普及水法律知识,促进水法规的贯彻实施,水利部于1988年6月确定每年的7月1日至7日为“中国水周”,集中开展水法规宣传活动。考虑到“世界水日”与“中国水周”的主旨和内容基本相同,从1994年开始,水利部将“中国水周”的时间调整到每年的3月22日至28日。两项活动时间的重合,加大了水法规宣传活动的力度。2016年3月22日—28日是第二十九届“中国水周”。我国纪念2016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当前水资源短缺、水污染、水环境破坏等问题日益严重,水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乃是当务之急。近日本报记者就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热点问题采访了咸宁市水务局局长刘中英。记者:我国现在实行的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请问这个“最严格”体现在什么地方?刘中英:“最严格”体现在四项制度和三条红线上。四项制度即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一是用水总量控制。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包括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严格控制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严格实施取水许可,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二是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包括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生产全过程,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三是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包括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四是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针对这四项制度,划定了三条红线,分别是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记者: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什么?刘中英:省政府规定我市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指标为:到2015年(第一阶段)用水总量严格控制在15.7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严格控制在131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1,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82%。从2015年完成情况来看,我市用水总量为14.2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94.6立方米,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1,水功能区达标率为96.6%,可以说较好地完成了第一阶段既定目标。到2020年(第二阶段),全市用水总量严格控制在16.48亿立方米以内,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87%。到2030年(第三阶段),全市用水总量严格控制在16.28亿立方米以内,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95%。记者:我市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上做了哪些努力?刘中英:

1、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制度,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对全市水资源进行优化配置。落实《咸宁市水功能区划报告》,划定水功能区范围,严格水功能区规划管理。2、严格控制区域用水总量。结合咸宁实际,出台《咸宁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试行)》(咸政办发〔2014〕7号),将省里分配给咸宁市的用水总量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建立市、县两级行政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3、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实现取水许可规范化管理,建立取水许可台账系统,全面梳理取水许可信息,实现全市取水许可信息在线查询和监控。4、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湖北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和使用,禁止侵占、截留、挪用水资源费等。征收的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5、严格地下水管理与保护。按照《温泉城区地下水超采区评价报告》要求,对已有供水井进行适当调整,严格控制新增开采井,凡城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逐步关停。严格按照《咸宁市地热资源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实行地热水有偿开发和使用制度,要求开采利用地热水的单位依法缴纳水资源费。6、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全市各类水库和重点湖泊均制定了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预案中强化了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区域水资源高度服从流域水资源水资源调度的原则得到运用和落实。7、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落实节水优先战略,开展“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灌区”创建活动。遏制农业粗放用水,在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安装用水计量设施,建节水防渗墙、闸。推进城市水价改革,咸宁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8、强化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执行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全面开展取用水总结和年度用水计划管理工作,对审批取用水户依法核定并下达年度取水计划,确保在计划批准水量范围内取用水。实行节水“三同时”制度,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活动中严守节水“三同时”的承诺。9、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逐步淘汰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广先进适用的节水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10、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根据《咸宁市水功能区划报告》,从全市江、河、湖、库的现状出发,综合考虑现实水资源需求和长远利益,划定了77个一级水功能区,18个二级水功能区。咸宁市29个考核水功能区水质全年达标,水质达标率为96.6%。11、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编制了《咸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建设试点期为2014年~2018年,试点期间范围包括淦河流域、斧头湖和西凉湖、陆水、金水、富水、黄盖湖及梁子湖五大流域,重点是建设金水流域和陆水流域两条水生态走廊。试点建设规划投资估算295.29亿元,其中试点期投资257.98亿元。建设试点重点示范项目已全面启动。12、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2014年1月17日,出台《咸宁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试行)》,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纳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年度责任目标,建立考核工作体系,确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其辖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责任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实行水资源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政府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13、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加强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咸宁市已有13家规模较大取水单位列入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范围,现已建成完工,待验收后即可投入运行。2014年,启动了省级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计划投资62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取用水监测点、灌区自动监测站、实验室等设备采购与安装及系统集成。咸宁市省级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将在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与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相适应的省级重要取水户和重要水功能区等监控体系,形成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适应的水资源监控能力,逐步增强支撑水资源定量管理和“三条红线”监督考核的能力。完善了水资源信息统计与发布体系,将水资源管理、水资源公报、水情等信息在咸宁市水务局网站上公开。14、健全政策法规和社会监督机制。2014年初,出台了《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咸政发〔2014〕2号)、《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咸政办发〔2014〕10号)和《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试行)(咸政办发〔2014〕7号),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提供制度保障。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水情宣传教育,大力宣传节约用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等。记者:请结合实际,谈谈目前我市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上取得了哪些成效?刘中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着力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做到水资源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有效地统筹好城乡防洪供水排水治污工作,实现了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工作的统筹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取得初步成效。1、管理目标清晰具体。按照省政府下达咸宁市“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咸宁市政府以《咸宁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试行)》(咸政办发〔2014〕7号)已将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区,水资源管理工作已从定性管理走向定量管理的科学轨道。水资源管理将更加明晰化、定量化。2、制度体系初步建立。根据国家现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咸宁市已出台《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咸宁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咸宁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等制度和文件,提高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初步形成了严密、精细、系统、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3、管理措施更加严格。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出了比以往更为严格的管理措施,咸宁市对取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县市区将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县市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对超过用水计划及定额标准的用水单位,依法核减取水量,对达到一定取水规模的用水户实行重点考核。4、责任主体更加明确。水法明确了水资源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在此基础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用水户和全社会的责任。咸宁市已建立了较为完整的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作为县市区政府领导干部和相关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5、生态文明稳步推进。2013年7月被水利部确定为国家首批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以来,我市在水资源节约、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水管理保障和水文化弘扬方面做了大量努力。成立了以市长丁小强为组长的咸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咸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获得国家水利部和省政府审查批复。目前,我市正加紧出台《咸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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