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1日至9月27日,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23批次向恩施州交办信访件75件,目前已办结8件,阶段性办结42件,责令整改22家,立案侦查1件,立案处罚1家,罚款金额0.59万元,约谈3人。其余25件正在办理中。
二、9月21日交办信访件边督边改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9月21日交办我州的X2HB202109200005、X2HB2021092000
09、X2HB202109200029、D2HB2021092
00088、D2HB202109200092、D2HB2021
09200096号信访件边督边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
受理编号:X2HB202109200005
交办信访件内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凉雾乡福恩矿业有限公司和腾龙矿业万峰有限公司作业过程中粉尘严重污染环境,导致村民房屋损坏、饮用水受到污染。有检查时会提前通知2家企业清扫路面,村民们敢怒不敢言。
行政区域:利川市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信访人反映的“福恩矿业有限公司”实为湖北福恩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恩矿业)。2019年12月,福恩矿业在利川市凉雾乡铁炉寨村六组新建了一个6万方/年的废石料加工建设项目。
2020年4月,福恩矿业将原6万方/年的废石料加工建设项目扩建到158万方/年,目前正在按《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三同时”建设,处于基建阶段,未进行生产经营。信访人反映的“腾龙矿业万峰有限公司”实为利川市腾龙矿业集团万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峰建材)。该公司在利川市凉雾乡青龙山村三组经营有一个采矿项目:利川市湖碧凼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以下简称湖碧凼矿区),目前正常生产。
2021年9月21日,利川市工作专班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
1.关于“粉尘严重污染环境”事项。
(1)福恩矿业。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进行矿山表土剥离、上山道路及截排水设施和加工区等基础设施建设。从场外主干道318国道至场区磅房约400米路段为水泥路面,原6万方/年规模的废石料加工生产线建有密闭厂棚,破碎生产线产生粉尘的6个部位均安装有喷淋降尘设备,在振动筛位置安装有1台雾炮机降尘。该公司依托原加工生产线对修建上山公路及首采平台等基建作业中产生的废渣废石进行破碎加工,部分露天堆放的碎石未进行覆盖;场区内建有约2000立方米的蓄水池,蓄水约800立方米,购置有一台制式洒水车定时对场区道路进行洒水降尘作业,安排有2名员工专职负责对场区已硬化路段和318国道附近500米包保路段进行卫生清洁。
(2)万峰建材。2021年9月21日,利川市工作专班对万峰建材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公司未生产,9月11日检查发现的露天堆放石料未覆盖的问题已整改到位,所有石料均进行了覆盖。该公司湖碧凼矿区用于钻孔的三台履带式潜孔钻均带有自动吸尘装置,加工区域容易产生粉尘的6个破碎点均设置全密闭袋式除尘器和湿水喷淋装置,所有石料传输设备均已实行全封闭作业,大部分料仓均实行钢架棚覆盖加侧面半密封围挡;磅房处设置有“车厢覆盖后出场”的提示标志;场区排土场附近建有一口地下水井,每日抽约100立方米地下水至矿山处两个约2000立方米的高位水池,用于加工区域湿水喷淋装置供水;购置有一台制式洒水车定时对场区所有道路进行洒水除尘作业,安排有5名员工专职负责场区及场外318国道附近300米范围内的卫生工作,建有场区清洁制度及洒水清扫记录。尽管上述两家企业均采取了污染防治措施,其产生的粉尘对周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2.关于“村民房屋损坏”事项。
(1)福恩矿业矿界周边300米范围内无村民居住。符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中露天岩土爆破安全距离不小于300米的规定。2019年10月,当地村民兰某(距公司原采矿爆破区域边界直线距离约900米)曾向企业反映其房屋有轻微裂痕,认为是企业爆破震动所致。2019年11月14日,根据村民申请,福恩矿业委托铁炉寨村村委会聘请具有爆破安全评估资质的恩施州力源爆破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爆破安全评估。评估实验结果显示,无直接证据证实村民房屋因为矿区爆破导致受损。
(2)万峰建材实际采矿地点四面环山,进入采矿区域的道路为长度约800米的隧道,采矿区域周边300米内除企业自有员工外,无其他村民居住,符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中露天岩土爆破安全距离不小于300米的规定。核查距爆破区域约450米的万峰建材办公楼,未发现裂隙,无受炮震影响迹象,察看矿区日常爆破区域最近居民雷某宗房屋(位于隧道外出口,距离约1000米)未受到损坏,企业及属地政府也未收到过企业爆破导致房屋受损的类似反映。
3.关于“饮用水受到污染”事项。两家企业周边村民均通过塑料水管引地表山水作为自家生活用水,无城镇管网供水。
(1)福恩矿业。该企业现采矿点距离318国道约1000米,开采作业点周边900米范围内无居民房屋,无明显地表水水源。经走访矿区周边部分村民了解,村民取水点距采矿区均在1000米以上,各家对水源进行了遮蔽,大部分自建水池采取了加盖封闭措施,水源至农户采用塑胶管全密闭输送,户内出水水质清澈。走访的村民反映饮用水未受到污染。
(2)万峰建材。该企业开采矿区内四面环山,属喀斯特地貌,周边无居民房屋,无明显地表水水源,企业在石料破碎作业过程采取了降尘处理。经走访隧道口周边部分村民了解,村民取水点距采矿区均在1000米以上,各家对水源进行了遮蔽,大部分自建水池采取了加盖封闭措施,水源至农户采用塑胶管全密闭输送,户内出水水质清澈。走访的村民反映饮用水未受到污染。
4.关于“有检查时会提前通知2家企业清扫路面,村民们敢怒不敢言”事项。
(1)福恩矿业。经利川市纪委监委核查,该企业现配备有一台专业洒水车,由安全矿长谭某负责318国道责任路段路面清扫及冲洗调度工作。除雨天休息外,每日均安排司机及工人执行3至5次清扫作业,并据实登记,由门卫室监督填写。查阅该公司,近两年洒水车工作情况登记表、洒水车加水记录,该公司已将责任路段清扫清洗纳入每日工作范围,长期开展,不存在为迎接检查临时清扫的情况。
(2)万峰建材。经利川市纪委监委核查,该企业现配备有2台制式洒水车,安排了2名专职司机和3名道路卫生清扫工,负责厂区及318国道责任路段路面清扫清洗工作。经询问企业洒水车驾驶员雷某宗,并查阅近两年生产施工日志及洒水车在樱桃树加水点的记账单,该公司已将责任路段清扫清洗纳入每日工作范围,长期开展,不存在为迎接检查临时清扫的情况。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2021年9月22日,利川市应急管理局对福恩矿业、万峰建材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严格按要求进行爆破,切实运行场内防尘降尘设施设备,及时清扫场区及进场道路,减少扬尘,切实维护周边村民的财产安全和良好区域环境。
2021年9月22日,州生态环境局利川市分局对福恩矿业下达了整改通知,责令其于2021年9月30日前对场区内裸露碎石进行覆盖,并对其碎石未覆盖、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的问题,依法展开了调查。
2.2021年9月26日,利川市政府副市长谭忠友对凉雾乡政府组织委员、副科级干部牟某,福恩矿业董事长、正科级干部覃某耀进行了约谈。
3.由利川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加强行业监管,监督企业依法建设,依法开采,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办结状态:阶段性办结。
二
受理编号:X2HB202109200009
交办信访件内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茶店子镇茶店子小学下行350米处的林某东养鸡场,每天鸡叫声扰民,臭气扰民。
行政区域:巴东县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信访人投诉的“林某东养鸡场”位于巴东县茶店子镇茶店子村十三组,实为巴东县童鑫养殖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童鑫养鸡场),该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为林某东。巴东县茶店子镇中心小学位于巴东县茶店子镇茶店子村十三组童鑫养鸡场南侧。
2021年9月20日至21日,巴东县工作专班现场调查核实:
该养鸡场建有4个养殖大棚和2个散养区,散养区安装有铁网围栏,总占地面积5677.24平方米,鸡场南侧场界距茶店子镇中心小学边界距离为131米。鸡场现有鸡存栏总数约37000只,其中罗曼蛋鸡约12000只、罗曼肉鸡约25000只,蛋鸡正处于产蛋期,肉鸡已达出栏要求。童鑫养鸡场场区属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鸡场占用基本农田面积2508.66平方米,未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鸡场现有养殖量达到了规模养殖场标准,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调查发现,该养鸡场大棚内铺散谷壳作垫料。4个养殖大棚顶部均安装有圆形排气扇,1号和2号鸡棚废气通过排气扇直接排放,3号和4号鸡棚废气经抽风机、塑料罐(底部盛水)收集后排放。鸡场每3天对养殖大棚消毒1次,每星期喷洒1次除臭剂。肉鸡销售完后才对棚内鸡粪进行集中清理,装袋打包销售给他人作肥料使用,清理后地面不清洗,只喷洒消毒药剂。养鸡场内及周边有明显气味,鸡鸣声较大。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2021年9月22日,巴东县农业农村局已对童鑫养鸡场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将负责督促童鑫养鸡场在所养家禽清栏之前,增加喷雾除臭的频率,勤添垫料,减少臭气排放。
2.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童鑫养鸡场非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将督促童鑫养鸡场限期60日内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构筑物,并按照规范要求完成复垦。
3.州生态环境局巴东县分局对童鑫养鸡场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规模畜禽养殖场进行规模养殖的违法行为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养殖行为,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养殖项目清栏工作。
4.巴东县农业农村局、茶店子镇人民政府主动协助童鑫养鸡场在茶店子镇阡山村六组(小地名苦荞坪)开展了新场选址,积极为童鑫养鸡场在选址、用水、用电等方面提供政策性支持和服务,引导其规范、合法、环保经营。
5.由茶店子镇人民政府和国网巴东县供电公司对童鑫养鸡场下达停水、停电告知书,自2021年11月22日起实施停供生产用水用电。
办结状态:阶段性办结。
三
受理编号:X2HB202109200029
交办信访件内容:利川市御景一号房地产开发项目,违反规划法、清江河管理条例及环保规定,违规建设。利川市东城路251号利川飞兴远业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房地产,距离清江河仅3米污水直排入河。
行政区域:利川市
污染类型:水
调查核实情况:信访人反映的“御景一号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为中泰·御景壹号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御景壹号)。
1.关于“利川市御景壹号房地产开发项目,违反规划法、清江河管理条例及环保规定,违规建设”事项。
(1)规划审批情况。御景壹号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于2015年5月25日由利川市规划委员会审定通过(利规委〔2015〕03号),并分别于2015年9月18日、2016年8月15日分两期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6年1月14日,利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项目规划许可部分进行建筑退让规划复核,认定该项目修建的地下室和主体建筑符合规划许可的要求。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经原利川市规划局依法审核、利川市人民政府依法审批,并办理了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内容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复核,项目建设均符合规划许可的相关要求。因此,该项目建设符合《城乡规划法》要求。
(2)清江河管理情况。2021年9月23日,利川市水利局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御景壹号进行了现场实测。经测,该楼盘地下停车场入口距清江河堤最短直线距离23.54米,主体建筑物距清江河堤最短直线距离26.46米,符合《恩施州清江保护条例》第十九条“在清江干流及一级支流的河床及两岸河堤20米范围内不得修建工业、商业、民用建筑和其他与清江水污染防治无关的设施”的禁止性要求。
(3)环保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御景壹号项目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5年6月15日取得原州环境保护局的批复,2018年11月和2019年3月分别完成了一、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在恩施新闻网、恩施州政务网站进行公示。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一期和二期分别建有500立方米和900立方米的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收集管网;小区及酒店设有23个生活垃圾桶,2个集中收集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利川市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厂处理;酒店餐厨垃圾收集后交由湖北洁鄂环保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资源化回收利用。
2.关于“利川市东城路251号利川市飞兴远业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房地产,距离清江河仅3米污水直排入河”事项。利川市东城路251号位于东城街道办事处新桥社区七组东门大桥桥头,无房地产开发项目,无“利川飞兴远业有限公司”,查询湖北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无利川飞兴远业有限公司信息。该处现有一栋居民自建房屋,目前该房屋由利川市弘桥钢材商贸有限公司及雅致家具公司承赁经营,利川市弘桥钢材商贸有限公司正常经营,雅致家具加工厂未见加工、经营活动,未发现有“利川飞兴远业有限公司”挂牌和经营。该片区居民生活污水均接入了市政污水管网。利川市工作专班对该片区清江河岸进行摸排,在东城路251号围墙边缘发现一处手指粗细大小水流排入清江河。溯源发现,水流来源于东城路251号一处低洼的积水塘,由周边雨水汇集于此形成,塘内部分杂草已腐烂,塘水发黄。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21年9月22日,针对利川市东城路251号积水塘雨水排入清江的问题,利川市靓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开孔截污纳管的方式,将该处积水塘雨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利川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并于当日完成了整改。
办结状态:已办结。
四
受理编号:D2HB202109200088
交办信访件内容:恩施州宣恩县珠山镇和平工业园的佛恩佳瓦厂,进出车辆扬尘严重,噪音扰民,种植的水果农作物也受到了危害。
行政区域:宣恩县
污染类型:大气、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信访人反映的“佛恩佳瓦厂”实为宣恩县佛恩佳建材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1日,宣恩县工作专班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该企业因车间、原料场地等分区不规范,自2021年7月15日起停产进行技改,现场检查未生产。
该企业技改项目包括更新生产设备、变更车间位置、新建原料仓库和综合楼等内容。在技改过程中,企业对砂石料、建材等进行了覆盖,在施工区设置了围挡。目前,原料仓库场地平整、道路硬化、车间位置置换、综合楼主体工程和生产线设备更新等改建工程已基本完成。在企业大门右侧10米处约有3亩土地,其中约有2亩种植柑橘,剩余种植红薯及其他蔬菜,果树及农作物长势较好,现场检查部分农作物叶片附着有少量灰尘。
2021年7月15日起技改期间,平均每天约有6台次车辆进出该企业运输建材和渣土,部分车辆存在覆盖不严实、遗洒渣土情况,厂区进厂道路也存在清扫不及时的情况,施工期间的道路扬尘及噪声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有一定的影响。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由宣恩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督促宣恩县佛恩佳建材有限公司加强扬尘管控,对进出车辆轮胎进行冲洗并落实平装覆盖措施。加强进出厂道路日常清扫和保洁,减少道路扬尘。在园区内设置禁鸣标志,减少车辆鸣笛对周边居民造成的噪声影响。
办结状态:阶段性办结。
五
受理编号:D2HB202109200092
交办信访件内容:利川市飞洋华府小区附近的香连药厂,夜晚异味扰民。
行政区域:利川市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2021年9月21日至22日,利川市工作专班现场调查核实,湖北香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香连药业)处于放假停产状态。香连药业的废渣、废水产生环节均按环评要求配备了污染防治设施。因停产,无污染物产生,废渣、废水污染防治设施未运行。炮制、提取、制剂、涂布车间密闭完好,有轻微中药材异味;固废堆场堆存了少量药渣,密闭不完整,现场能闻到明显的中药材气味。
因目前香连药业停产,在飞洋华府小区昼间、夜间均未感觉到中药材味。州生态环境局利川市分局对该小区周边三个点位进行环境空气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硫化氢、氨气等因子均符合《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走访小区居民,居民反映“傍晚6点至7点偶尔闻到中药材异味”,香连药业中药材异味影响飞洋华府小区的事实存在。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21年9月22日,针对固废堆场封闭不完全的问题,州生态环境局利川市分局对香连药业提出了整改要求,要求企业于2021年10月30日前对固废堆场进行全封闭整改,同时,进一步优化处置流程,加强对药渣、废弃中药原材料堆场管理,做到厂区药渣及废弃中药原材料日产日清,减少异味的产生。
办结状态:阶段性办结。
六
受理编号:D2HB202109200096
交办信访件内容:利川市飞洋华府小区夜晚异味扰民,利川市环保局曾经调查过为附近的药厂药渣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
行政区域:利川市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信访人反映的“附近的药厂”实为湖北香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香连药业)。
2021年9月21日至22日,利川市工作专班现场调查核实,香连药业处于放假停产状态:
1.关于“利川市飞洋华府小区晚间异味扰民”事项。香连药业的废渣、废水产生环节均按环评要求配备了污染防治设施。炮制、提取、制剂、涂布车间密闭完好,有轻微中药材异味;固废堆场堆存了少量药渣,密闭不完整,现场能闻到明显的中药材气味。
因目前香连药业停产,在飞洋华府小区昼间、夜间均未感觉到中药材味。州生态环境局利川市分局对该小区周边3个点位进行环境空气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硫化氢、氨气等因子均符合《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走访小区居民,居民反映“傍晚6点至7点偶尔闻到中药材异味”,香连药业中药材异味影响飞洋华府小区的事实存在。
2.关于“利川市环保局曾经调查过为附近的药厂药渣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事项。香连药业产生中药材异味的工段和环节主要包括提取车间、食品车间、涂布车间和固废堆场。食品车间和涂布车间密闭完整,配备了集气罩和布袋式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通过20米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提取车间煎煮锅采取全密闭措施,可减少药材气味散发,产生的药渣转运至固废堆场临时堆存,固废堆场建有半密闭砖混钢架棚。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21年9月22日,针对固废堆场封闭不完全的问题,州生态环境局利川市分局对香连药业提出了整改要求,要求企业于2021年10月30日前对固废堆场进行全封闭整改,同时,进一步优化处置流程,加强对药渣、废弃中药原材料堆场管理,做到厂区药渣及废弃中药原材料日产日清,减少异味的产生。
办结状态:阶段性办结。
恩施州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
2021年9月27日
8月31日至9月30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湖北,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向督察组反映生态环境问题线索。
督察组联系方式:邮政信箱为湖北省武汉市A104信箱,固定电话027—68881984(接听时段8时至20时)。
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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