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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01月19日 10阅读 来源:景德镇日报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永茂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实施“三大战役”的起始之年。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在2014年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市检察院名列全省检察机关第一。

——坚持维护稳定,保障平安,始终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突出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08人,提起公诉1617人,分别比上年上升7.9%和0.7%。

——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0人,同比上升4.5%;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9人,同比上升5.6%。大案要案61人,占立案总人数的88.4%

,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

——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监督纠正诉讼活动中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8件27人、撤案20件20人,提出刑事抗诉14件;提出民事抗诉1件、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3件;依法纠正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刑罚执行不当77人,纠正社区矫正执行不当75人,纠正刑期计算错误案件4件4人。

——坚持关注民生,促进和谐,把依法办案与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矛盾纠纷有机结合起来,妥善处理来信来访391件次,审结刑事申诉案件12件,提出刑事抗诉1件,对19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予以司法救助。

2014年,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平安社会建设为目标,依法惩治犯罪化解矛盾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批捕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61人,起诉114人,同比下降8%、25.5%;批捕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312人,起诉383人,同比上升9.8%和6.1%。依法办理了徐某等1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贩卖毒品案,阙某等8人制造90吨毒品原料案,以及程某当街故意杀人案等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对犯罪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等,依法决定不批捕81人、不起诉108人。

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刑事和解、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注重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检察环节的释法说理,把矛盾化解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坚持检察长接访、下访、巡访等工作制度,畅通检察民生服务热线,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作用,与群众“零距离”接触,真诚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实行诉访分离,多元化解决信访诉求,努力让当事人感受到只要依法律按程序,就能够公正有效解决问题。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城中村等重点地区的酒吧、网吧、KTV等娱乐场所的排查整治,依法打击利用互联网、手机进行赌博、诈骗等犯罪活动,批捕犯罪嫌疑人16人,起诉23人。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社会治理的检察建议。推行涉罪未成年人分案起诉、法律援助、法定代理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

等制度,提出附条件不起诉9人。

二、以加大力度和注重质量为重点,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通过交办、督办、指定异地办理等方式,加强对重大疑难案件的组织指挥和查办力度,依法查办了景德镇市行政服务中心原主任黄某某涉嫌巨额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受贿案,乐平矿务局原局长樊某涉嫌巨额受贿案,市公交公司原经理李某某涉嫌贪污案等县处级领导干部要案。运用“抓系统、系统抓”的方法,依法查办了鱼山镇乡建办原主任刘某等17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5人,12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受贿行贿导致出现14栋违章建筑案、景德镇发电厂刘某某等10人共同贪污案等窝案串案。围绕“三农”工作和社会保障、救灾扶贫、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依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21件35人。如严肃查办了某村支部书记蔡某某贪污移民搬迁补助资金和村民危房改造资金41.8万元案件。

注重办案质量、规范和安全。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严格规范侦查取证活动,坚持非法证据排除

,做到不枉不纵、客观公正。与市中级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就解决职务犯罪案件量刑轻刑化问题达成共识,职务犯罪有罪判决率达到100%,实刑判决率同比提升14.81%。全面清理了近15年来的扣押冻结款物,对扣押不当的,依法退赔。对全市检察机关办案安全工作进行逐项排查和整顿,坚决防止出现办案安全隐患。认真抓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点建设,确保硬件设施全面到位。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指示精神,创新预防工作内容和载体,与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五个一”

活动,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和依法行政的意识。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349次,8个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被取消竞标资格。深入机关、企业、乡村、学校和社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122场次,受教育人数约1.1万人次。

三、以维护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制约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决定追加逮捕45人、追加起诉99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1件次。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8件28人,如对因非法行医被行政处罚过两次的马某某再次无证行医,监督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

加强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4件,已改判和发回重审10件,采纳意见率为71.4%。对审判活动和民事执行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32件。通过调查核实,对一起涉案金额3000万元的民事借贷虚假诉讼

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经法院再审,撤销原了判决,并对该案当事人作出民事制裁。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开展对“有权人、有钱人”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情况的专项检察活动

,对163名此类罪犯进行登记建档,对其中2名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罪犯提出收监执行检察建议。

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正当合法权益,认真听取其辩解意见,依法保障律师的会见权和辩护权。扎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社会危险性证明等检察工作,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检察建议117人次。强化对命案和重大疑难案件的法律监督,坚守法律底线,防止出现冤假错案。

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引领,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服务重大发展战略。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保障全面深化改革,服务瓷都“三大战役”的指导意见》,为工业强攻战、招商引资大会战、城市建设攻坚战“三大战役”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主动与市发改委等部门联系,精心选择浯溪口水利枢纽、中心城区昌南拓展区、老城区改造等重点工程项目开展专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保障政府投资安全。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立足检察职能,促进市场规范有序,依法批捕金融诈骗、合同诈骗、非法传销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55人,起诉85人。加大对陶瓷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及时审查起诉侵犯著作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的犯罪案件8件。如对犯罪嫌疑人万某某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出售假冒我市10余名著名陶瓷艺术大师作品案,依法提起公诉。

促进“美丽瓷都”建设。顺应全市人民“建设生态之城”的共同期盼,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犯罪嫌疑人115人,坚决查处生态环保、国土资源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5人。对向河流倾倒24吨工业废水,致使河流及其周边生态环境遭受严重污染的应某等4人,以涉嫌污染环境罪依法提起公诉。

五、以培育职业素养为路径,提高检察队伍法律监督能力

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检察长带头上党课、参加红色革命传统教育等“十个一”活动,深化理想信念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红脸出汗”,着力解决“四风”问题。去年市人民检察院会议总数同比下降36%、发文减少55.8%,“三公”经费下降23.7%,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得到全面清理整顿,公务车辆实行下班和节假日集中停放。认真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筹措60余万元资金,帮助挂点村和社区修建“连心”路、开展文明生态村创建、改善办公条件。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全市检察人员为民务实清廉的执法作风显著增强,涌现出“全市劳动模范”、“瓷都十大杰出青年”等一批先进人物。

加强人才的培养和使用。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素能培训、新进人员上岗培训和检察人员岗位培训225人次。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先后涌现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十佳检察官等专业人才。加强检校合作,与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签订合作协议,共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育基地。鼓励支持中青年检察人员参加在职学习,2名检察官获得博士学位、3名检察官获得硕士学位。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在市委支持下,重用提拔一批县级领导干部,选拔使用一批优秀中层干部,营造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积极氛围。

重视文化育检。通过成立检察官文联,承办中国美协首届中国画名家瓷画展,组织“瓷都梦·检察情”文艺创作竞赛、拍摄检察微电影等检察文化活动,陶冶检察人员情操,提升检察机关形象。建成检察陈列馆,激励检察人员牢记光荣历史,传承优良作风。开展“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强化检察官的职业荣誉感和工作使命感。

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认真落实市人民检察院领导挂点联系、内设机构对口帮扶制度,切实帮助基层人民检察院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以“培优工程”

为抓手,激励和引导基层人民检察院争先创优,打造工作品牌,乐平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浮梁县人民检察院、昌江区人民检察院继续保留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珠山区人民检察院、浮南地区人民检察院在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考核中名列前茅。认真抓好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

、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办案大楼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和改造工作,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进一步提升。

六、以强化自身监督为抓手,确保检察权规范正确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提出27项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诉讼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视察、参加代表团活动等形式,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在规定期限内认真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5件,上门回复了办理结果。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全市两级检察院均设立案件受理大厅,实行QQ预约、电子阅卷,共接待律师阅卷351人次。抓好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平台建设,在网上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15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代表到检察院视察考察,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在线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向全市中学生发放10万册检察宣传手册,做客电视台访谈节目,最大程度拓宽检务公开覆盖面。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对全市检察机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办案安全防范、涉案款物管理、“一案三卡”

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点名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所有案件的受理、流转、办理、审批、监督、考评全部在网上运行,对执法办案实行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不批捕、不起诉、职务犯罪轻刑化等8类400件案件进行逐案评查,对1起职务犯罪案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和进步,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检察人员执法理念存在偏差,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尚未完全树立;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有效,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望仍有差距;三是检察官队伍老化、断层,招人难和留人难现象不容忽视;四是检察工作科技含量特别是信息化应用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主动争取各方支持,以更加负责的态度,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三大重点任务,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保证公正司法,保障人民利益,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为全面推进法治景德镇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法治景德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找准检察机关推进法治景德镇建设的着力点。围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探索建立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围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切实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司法不公,严惩司法腐败;围绕促进全民法治意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结合执法办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二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加大对严重影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各类犯罪打击力度,依法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打击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等破坏土地管理秩序犯罪,依法打击非法采砂、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妥善处理全面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失误与失职渎职行为,依法惩治犯罪者,支持和保护改革者,教育失误者,增强社会活力,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三是始终关切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依法保障平安瓷都建设。充分运用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惩以报复社会、制造影响为目的的危害公共安全的极端暴力犯罪,依法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活动,保持对黑恶势力、涉枪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突出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黄赌毒”犯罪,切实维护和谐安定的社会秩序。积极参与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生活等重点问题和学校周边、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地区的专项整治活动。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和帮教服务工作,帮助刑释人员等特殊人群重新融入社会。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推动在法治轨道内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四是着力强化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的部署,坚持在市委反腐倡廉总体格局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窝案串案,严肃查处危害民生民利的腐败犯罪,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与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机关建立查办案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查办腐败案件的整体合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切实保障办案安全。重视抓好职务犯罪预防,有效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五是大力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把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进一步加强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综合素养。坚持从严治检,狠抓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保证公正廉洁执法。增强改革意识,以积极的姿态迎接司法体制改革。

六是不断强化自身监督制约,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以司法办案活动为重心,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不断强化内部管理,自觉规范司法行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网络舆情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切实提升监督实效。深化检务公开,

完善案件流程信息、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制度,建立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检察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制度,以强化责任倒逼公正司法。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以“刮骨疗毒”的勇气,下大气力整治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不廉洁的司法行为。

各位代表,我们深切感受到,全市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每一分成绩,都离不开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与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的各项要求,振奋精神,忠诚履职,锐意改革,开拓创新,为建设法治中国、法治景德镇作出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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