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中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市中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平安瓷都、法治瓷都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全市法院共受案9008件,结案8566件,同比分别上升22.03%和16.53%;其中市中院受案2084件,结案2010件,同比分别上升12.16%和9.41%。
一、依法服务大局,全力策应实施“三大战役”等中心工作
市中院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策应实施“三大战役”的20条意见,充分发挥职能,积极服务大局。全市法院主动围绕实施工业强攻战,在工业园区、重点企业中设立司法联系点,巩固与国资委、工商联、企协、银行等单位的常态沟通机制,妥善审结涉及重大工业项目及重点工程、园区、企业的债权债务、劳动争议、建设合同等纠纷案件142件,依法消除影响发展的不利因素。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加强陶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假冒、仿冒“景德镇”、“红叶”陶瓷驰名商标等侵权行为加大制裁力度,维护陶瓷产业核心竞争力;主动围绕实施招商引资大会战,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审结买卖、租赁、保险、票据等合同纠纷案件496件,依法倡导诚信、惩处欺诈,为投资创业、招商安商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市中院仅用20天妥善调结中国银行诉兰州三爱等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为原告挽回经济损失8783万元。积极与省高院沟通协调,共同化解了浙江某集团诉市百货公司等国企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避免直接经济损失近7000万元。依法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发展环境的犯罪,涉案金额上亿元的刘建国、董健彪等7人票据诈骗案一审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主动围绕实施城市建设强攻战,着力服务和保障打击“两违”、老城区改造等工作。13名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被告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市房管局申请先予执行闵某某房屋拆迁一案中,严格法律审查,坚决支持政府依法行政,确保了市御窑遗址博物馆项目建设如期推进。
二、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稳定
全市法院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214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1338人,其中市中院审结173件268人。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增强群众安全感。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爆炸等恶性暴力犯罪案件53件84人、涉毒涉黑等犯罪案件117件148人,江政义、钟亮等罪犯经最高法院核准被执行死刑,并安排了行刑前的家属会见,体现司法人文关怀。依法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和伪劣产品等犯罪案件18件39人。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等案件35件55人。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对16名未成年犯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对认罪服法、改造表现良好的1206名罪犯依法予以减刑、假释。两次召开与检察机关、监狱部门的联席会议,相互监督、共同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的办理程序。市中院和乐平市法院被确定为全省非法证据排除改革试点,在市委政法委的全力支持下,积极探索并进一步完善“排非”程序和标准,突出庭审中心地位,坚持证据裁判,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协助最高法院成功承办了中英非法证据排除问题国际研讨会,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重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审理、调解工作,共为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执行到位赔偿金额1066.97万元。
三、加强民事和行政审判工作,依法化解矛盾、保障民生、促进发展
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4208件,标的额4.17亿元;审结行政案件84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98件。其中,市中院审结民事案件503件、行政案件24件。审结涉及人身损害、劳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案件1075件,运用司法手段保障和改善民生。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等案件1390件,高度重视保护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坚持合法自愿原则,规范司法调解,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注重完善审查程序,甄别和惩处隐匿在调解中的虚假诉讼。妥善审理好行政诉讼案件,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严格合法性审查标准,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和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等工作,促进行政纠纷化解。
四、加强执行工作,依法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利
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1019件,标的额4.79亿元。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共执结涉民生案件87件,执行到位金额471万元。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构建全市执行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与金融机构、行政部门共建、运行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依法曝光138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首次在市中心电子显示屏上滚动公示有关身份信息,促使19名“老赖”自动履行债务。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对有履行能力拒不执行的限制高消费316人次、限制出境1人次、司法拘留49人次,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3人。集中精力抓好大案要案执行,涉及信义房地产公司的136件个案已全部执结,为250余名申请执行人兑现债权9230万元,整体受偿率达72.7%;涉及华龙房地产公司系列执行案的资产分配方案已经90名债权人一致通过,即将进入司法确权阶段。
五、加强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合法诉求
进一步建设好集接待导诉、立案登记、流程咨询、投诉监督等25项司法业务办理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实现管理型窗口向服务型中心、分散型窗口向综合性服务平台的转变,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再次被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并与昌江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道被确定为全省法院示范点。省高院两次在我院召开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现场推进会。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因地制宜地推进预约立案、网上立案、邮寄立案等工作,保障当事人诉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49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33.06万元,为63名经济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等发放司法救助金65.2万元。依法解决涉诉信访群众诉求,市中院共接待群众来访329人次、处理来信161件。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妥善解决了12件长期缠访闹访的“骨头”信访案。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制定打击信访违法行为的相关措施,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推动诉访分离。进一步巩固法院安保工作联防联动机制,加强安全检查、门卫值班、法警巡逻等日常工作,及时防范了多起当事人携带危险品进入法庭的事件,确保了来院群众人身安全。加强审判监督,保障当事人申诉和申请再审权利,共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9件,调结再审案件5件,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六、发挥公正裁判的导向作用,弘扬法治精神和规则意识
重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功能,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形成崇法守法的社会环境。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把“流动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和群众聚集地,在方便群众诉讼、及时化解纠纷的同时,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全市法院利用巡回审判方式结案1207件。主动寻求与媒体合作,运用典型案例进行广泛的法治宣传教育。全市法院在各类媒体刊发案例宣传320余篇,一篇案例分析入选《人民司法》。市中院一名青年女法官在全省唯一入选央视《法律讲堂》“法官解案”节目主讲人。结合“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院开放日、法制宣传日活动,全市法院邀请大专院校学生、群众代表来院旁听庭审、交流座谈1100人次,同时与有关街道、社区、村镇定点联系,积极开展纠纷调处、法律咨询、赠送法律书籍等活动。积极配合市关工委组建“法制宣讲团”,深入全市各类院校举办法制讲座、普及法律知识。市中院还组建了4支青年志愿者小分队,义务为群众提供文明劝导、环卫清扫等服务近120人次。
七、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
着力打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公开,倒逼司法行为规范,促进司法公正公信。加快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在互联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501份,公布数量居全省法院前列。积极推行庭审录音录像、案件信息自动查询、远程提讯、视频接访等信息化运用,在建设好法院网站的同时,全市法院均开通新浪和腾讯微博,更为动态、快捷地介绍法院工作、披露司法信息。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推进司法民主,畅通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监督审判工作的渠道。全市法院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065件。
八、严格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
精心构建“点、线、面”多角度、全方位的案件质量监控体系。“点”上重点搞好案件质量评查和庭审抽查。市中院一年来开展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常规性评查和相关复查工作6批次,评查各类案件1437件、各类裁判文书93篇;现场检查庭审40场,并暗访全市法院庭审情况82次。对发现的质量瑕疵严格予以了通报问责。“线”上重点做好审判流程管理,规范审判程序的各个环节。认真开展审限预警和案件督办、催办等工作,共发出审限督办单263件,通报审判流程情况12期。“面”上重点把握审判态势和发展趋势,坚持每月对收结案情况进行数据分析,对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案件进行梳理研判,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在巩固完善对基层法院综合考评、重大案件报告、院领导联系点等机制的基础上,制定了中院领导直接联系基层人民法庭的挂点制度,加大对基层法院监督指导力度。
九、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反“四风”、转作风
市中院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其他规定书目,并专程赴瑞金等革命圣地接受精神洗礼,努力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坚持开门搞活动,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公开征求意见、设立专门邮箱和电话热线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针对查摆和梳理出的41个“四风”问题,积极加强整改,开展了10个方面的专项整治,完成了26项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查纠法院系统存在的“四风”问题。在“两代一委”、司法监督员、廉政监察员和其他群众代表对本院开展活动和整改落实工作的测评中,好评率均达到100%,人民法院报、景德镇日报均以整版对全市法院开展活动的做法进行了重点推介。
十、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夯实组织人才保障
推行庭审观摩评比、法警技能比武等岗位练兵活动,鼓励干警在比中学、在学中干。市中院一名法警精度射击考核获全国法院第一名。坚持定期举办“专家论坛”、“法官讲坛”,市中院举办各类培训班35期,培训1460人次。推进“薪火接力”工程,组织新老法官结对子、传帮带。顺利完成中院机关党委换届和党支部改选,更好地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本院部分科级职位实施竞岗轮岗,通过公平竞争、民主推荐,19名干警得以晋升或轮岗。在市委的关心下,8名法官解决了正副处级职级待遇。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司法廉洁教育,完善惩防司法腐败制度。市中院在积极配合接受省高院司法巡查的同时,对4个基层法院均开展了审务督查,对乐平市法院开展了司法巡查。积极探索法院文化建设新载体,正着力打造以中外法制文化为主题的陶瓷壁画墙,积极开展一系列活跃身心的文体活动,市中院入选全国法院第三批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认真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市中院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机关”等称号。
各位代表:我们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之下,认真负责地做好年度工作报告和专项报告,坚决贯彻人大决议及常委会审议意见。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视察市中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后,我们认真研究代表的审议意见,逐条整改落实。去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我院落实审议意见的报告,经表决满意率100%。加强代表联络,全市法院邀请人大代表130余人次来院视察、调研。市中院会同省高院邀请了20名在赣全国、省人大代表来院视察诉讼服务中心和信息化工作,得到充分肯定。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加强与政协委员沟通联络,充分听取意见。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精心审理抗诉案件,市中院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13次。注重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市中院邀请司法监督员、廉政监察员、专家学者、律师、企业代表和基层群众等召开各类座谈会16次,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一年来,全市法院力求把法律正确适用到每一个具体案件中,为人民群众守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向全社会传递法治的正能量。根据省民调中心公布数据,市中院去年工作的人民满意度位居全省中院第二,昌江区法院和浮梁县法院分列全省基层法院第六和第九名。全市法院有26个集体、33名个人受到省、市委以及上级法院表彰。一年来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支持、理解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少数法官司法能力不高、司法作风不实、大局意识不强;个别案件程序不规范、审理期限过长、文书制作存在瑕疵;一些个案反复被舆论炒作,一些当事人缠访闹访现象依然突出,化解“执行难”仍任重道远,尊重司法权威和服从裁判的氛围有待于进一步形成;法官职业风险和压力越来越大,职业保障还较为薄弱,等等。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争取支持,逐步解决。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推进法治景德镇建设的开局之年,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法院将按照市委和上级法院部署,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全力推进平安瓷都、法治瓷都建设,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执法办案,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努力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景德镇建设。围绕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法治江西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找准法院工作与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法治景德镇建设的结合点,谋划思路,明确定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审理好相关案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二是全面抓好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进一步破解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减轻群众诉累,畅通维权渠道。加强审判管理,强化监督指导,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健全完善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冤假错案。继续推进司法公开,更加自觉地接受各方面监督。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加强调查研究,强化组织领导,做好相关准备,确保各项司法改革顺利推进。进一步抓好非法证据排除、涉诉信访等改革事项,推行网上办案、院庭长办案、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推动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等制度,开展好“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完善审判权力运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四是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倡导职业道德,坚守职业良知。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成效,对“六难三案”等问题继续加大整治力度,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加强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扎实推进法院文化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司法腐败行为。
五是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审级监督和日常督查,改进考评机制,强化对下指导,帮助基层提高司法水平。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努力破解基层存在的实际困难,改善基层办案条件。加强司法职业保障,关心基层法官身心健康。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充分发挥法庭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窗口功能。
各位代表: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我们要按照本次会议的要求,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矢志不渝地追求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为“复兴千年古镇、重塑世界瓷都、建设生态之城”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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