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制改革经历多次曲折发展道路,本文就分税制以后发展过程进行分析总结,试图探索今后税制改革正确发展方向。
分税制的框架下,把所有税种划分为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方税三种。其中中央税包含关税、消费税、央企所得税;中央与地方共享最大税种增值税,按75:25的比例分成,2003年后除部分大型央企所得税依旧作为中央税外,其余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中央与地方分别按60:40分成;地方收取的税收主要由营业税、房产税、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一些小税种组成。1994年中央财政收入占总财政收入的比重从1993年的22.02%一跃而至55.70%,此后也一直保持在50%之上。分税制成功地解决了中央财政空虚的难题,但在分税改革中,相应支出方面的转移支付改革却一直滞后,除此之外还有如下缺点和盲点。
第一,地税机构人、财、物垂直管不到位。特别是市、县(区)、乡镇财政没有垂直到省。市、县(区)、乡镇地税机关的办公经费分别由相对应市、县(区)、乡镇财政控管。征收的税款也分别归所对应市、县(区)、乡镇财政所有。由于上述原因,少部分地方就产生了税收空转,实行完税奖励和政绩、无偿出借财政资金给应税单位缴税的做法。税款空转是指在同一级财政管理级次下,将资金以税款的名义经过纳税人、银行、税务局、财政局周转一圈后,又回到其原始位置的周转活动。空转的是资金而不是税款。只是完成了一个空的税收任务,没有产生真实的财力。
第二,发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是“营改增”,一方面直接减少地税收入,另一方面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地税税收征管手段,对其他地方各税种的征收,带来很大的挑战。全面“营改增”后,地税部门无发票控管,地税机关“以票控税”“以票控管”的手段没有了,在这种情况下,怎样克服困难,怎么组织好地方各税收入,是摆在当前地税部门的首要任务,同步保持收入质量逐步提升,是地税部门面临的最大挑战。
第三,信息共享平台尚存在很大缺陷。
(一)
由于国地税数据信息不能充分共享,形成税收征管漏洞。在税务登记环节,同一纳税人在国税局为正常纳税人,而在地税局则为无证户或非正常纳税人,反之亦同;同一纳税人向国税申报增值税或消费税后,不再向地税局申报或少申报相关联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等;在税务稽查环节,国税局只就管辖的税种进行稽查,即使稽查的问题涉计相关联地税局管辖的税种,也视而不见,避而过之,反之亦同。
(二)国地税征管业务中,同属性工作不能同时进行。在税务认证环节,索要的要件、资料不同。在同一地区纳税申报和会计报表报送环节,国地税间采用远程纳税申报、上门纳税申报等申报方式使用的范围各有不同。与此同时,由于国地税使用不同的税收征管软件,带来了纳税申报软件的数据结构差异,造成纳税人需要分别填报纳税申报表和会计报表。
(三)国地税间互信程度弱,影响着双方合作的深入开展。一是在提供数据量上,由于税种性质、管辖范围的不同,决定了各自提供的数据量差异;二是在提供数据的内容上,担心提供数据信息后会暴露自身工作存在的问题;三是由于数据共享系统是开放式的,担心对各自系统安全性带来风险等。
完善税制的设想一:国地税两套机构合并成一个局,人、财、物统一归中央统管。收上来的各税以现有基数为基准,按比例在中央与地方政府进行分享。优点:1、一次性解决了国地两局信息不通的矛盾,2、也能彻底解决空转现象的发生,3、方便了纳税人,现在国税地税两套机构下面都设有征、管、评、查、督五个职能机构与人员,如果一合并,就减少了纳税人应对负担。
设想二:还是同国际接轨,保留国地税两套机构分设。将地税机构人、财、物统一归省垂直管理或者统一归中央统管,地方各级财政也要归省统一垂直管理。这样能有效控制“税收空转”、税款滞留和违规“吸税引税”等现象发生。在金税三期工程设置上,国地税两套机构全部用一套网操作,互通信息。发票要两家共管。无论纳税人是偷、逃、抗、骗国税或者地税两家都有权控制发票的发放和使用。这样国地税两家都能使用“以票控税”、“以票控管”的便捷手段。这是两套机构并存的关节点,地方各级政府也是共和国的重要细胞,要继续保留其实现财力不下行的便捷手段。优点:1、有利于调动中央与地方两个方面依法征税的积极性;2、入库税款的预算及预算级次不会被人为篡改;3、为以后开展环保税、社保税、遗产税等需要地方政府全力配合与支持的税种打基础。
税制改革永远在路上,马克思主义者认为时时有矛盾、事事有矛盾,每次大型税制改革只要能解决好主要矛盾和问题就算成功。其他次要矛盾和问题要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认真分析和观察,随时掌握和了解其发展变化趋势,提早预防其上升为主要矛盾和问题产生危害。总之,税制改革过程要始终贯彻边实践、边总结、边整改、边提高的“四边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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