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后,九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查处,并针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严肃查处。现将第二批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永修县新达石料场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永修县靠近105国道新达石料场,爆破震裂居民房屋、噪音扰民(早上5点生产至晚上11点)、粉尘污染严重。
(二)查办的情况
经调查,投诉内容与现场实际情况基本相符。永修县新达石料场存在以下三个方面问题:①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②有防粉尘污染设施,但不完善。在石料厂传送出料口安装有喷淋设施,并有1辆洒水车对路面洒水,但矿区运输车行驶时扬尘较大,公司喷淋设施无法有效遏制粉尘;③存在噪音扰民现象,在爆破过程中有明显震动,爆破瞬间噪声比较大,机械产生的噪声在清晨及夜间对周边居民会造成一定的影响;④该采石场位于云居山-柘林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内。
(三)采取的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
永修县环保执法人员针对该公司存在的环保问题,依法关停新达石料采石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群众反映九江市永修县燕坊镇越山村羊棚土窑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九江市永修县105国道旁边燕坊镇越山村羊棚土窑烧砖石,废气直排,挖土毁林。
(二)查办的情况
2016年7月19日,永修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燕坊镇政府主要领导前往现场调查,该砖瓦窑厂正在生产,有部分煤灰露天堆放;生产的废气经62米高烟囱集中排放,没有废气治理设施。群众反映的废气直排,情况属实。
(三)采取的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
①永修县环保局对该厂废气直排等违法行为立案处罚;②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整改;③要求该厂建设脱硫除尘设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④要求该厂整改结束后经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污染物达标排放后方可恢复生产,整改不到位不能生产。整改期间由八角岭垦殖场政府进行日常监管。
三、群众反映永修县新型墙体建材厂、福常砖厂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永修县105国道从八角岭到燕坊镇的永修县新型墙体建筑材料厂和福常砖厂,无环保手续,废气直排,煤矸石坑内被雨水渗透,污染地下水。
(二)查办的情况
1.关于环保手续问题。永修县环境监察人员对永修县新型墙体材料厂及福常砖厂现场检查时发现,两家企业均无环保手续,群众举报属实。
2.关于废气排放问题。永修县环境监察人员对两家企业现场监察发现,永修县新型墙体材料厂生产废气经60米高烟囱排放,安装了废气治理设施,但因资金问题没有完全建成。八角岭福常砖瓦厂没有废气治理设施,生产时的废气经烟囱集中高空排放。群众举报基本属实。
3.关于污染地下水问题。现场环境监察发现,永修县新型墙体材料厂使用的原材料是水洗煤、土和页岩,不使用煤矸石,水洗煤按要求堆放在棚子里,其它原材料堆放在厂房里,生产中不产生废水;永修县八角岭福长砖瓦厂该厂未使用煤矸石,生产时没有废水产生,煤灰大部分堆放在棚子里。群众举报污染地下水问题不属实。
(三)采取的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
永修县环保局已责令永修县新型墙体材料厂和永修县八角岭福常砖瓦厂停产整改,三个月内完善脱硫除尘设施,经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整改不到位不能生产。整改期间由八角岭垦殖场政府进行日常监管。
四、群众反映彭泽县矶山工业园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工业园经常排放蓝色、青色浓雾状烟气,影响棉船镇居民生。园区中禾益化工厂等企业在上级检查时,关闭污水口,排入自来水,稀释排放。
(二)查办的情况
1.关于群众反映彭泽县矶山工业园经常排放蓝色、青色浓雾状烟气的情况。举报情况不属实。7月19日,彭泽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调取了近期园区的视频监控资料,检查了近期的环保日常监察记录,未发现经常性排放蓝色、青色浓雾状烟气的现象。
2.关于群众反映禾益化工厂等企业在上级检查时,关闭污水口,排入自来水,稀释排放的问题。举报情况不属实。7月19日,彭泽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调取了禾益化工环评、产能报表、污水设计方案及在线监测数据,并提取了企业外排水样,未发现投诉人反映的稀释排放的问题。
(三)采取的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
彭泽县政府要求对矶山化工园区废气排放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实施园区转型升级和“一企一策”方案,进一步对园区企业进行废气废水深度治理。第一批6家企业《废气治理方案》已由江苏省环科院编制出炉,将于今年年底完成。治理完成通过验收后,将在园区企业进行推广。二是加大矶山工业园区的环境监管。彭泽县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强矶山园区的废气管理,24小时巡查值守,不间断开展环境检查和夜间突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杜绝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确保环境质量。
五、群众反映武宁县修河段部分乡镇存在非法挖砂船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武宁县修河清江乡、船滩镇、澧溪镇河段存在许多非法挖砂船,破坏生态环境。
(二)查办的情况
2016年7月20日8:00,武宁县砂石采运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牵头,县水利局、县环保局等部门,会同清江乡政府、船滩镇政府、澧溪镇政府于7月20日∽22日连续三日,开展非法挖砂整治行动,通过现场勘查方式,对修河涉案河段进行地毯式摸排。
1.关于武宁县修河清江乡、船滩镇、澧溪镇河段存在许多非法挖砂船问题。群众举报基本属实。该河段共有无证采砂船11艘,其中有5艘采砂船已于2015年在武宁县开展的砂石整治专项行动中停止作业并集中停靠,其余船只已于2016年7月23日指定地点停靠封存。目前这11艘无证采砂船已查封。
2.关于武宁县修河清江乡、船滩镇、澧溪镇河段非法挖砂船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举报不属实。经调查,该河段整个砂石开采包括少数非法采砂行为均在可采区范围内作业。
(三)采取的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
1.非法采砂船问题。截至7月23日,清江乡、船滩镇、澧溪镇所有非法采砂船问题已全部被扣押封停。下一步将按照武宁县《修河上游砂石生产经营规范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结合“十三五”期间武宁县修河上游采砂经营权和砂场经营权的公开竞拍工作,对未有采砂许可证的非法船只进行切割上岸或转产等处理。
2.环境保护问题。在7月20∽23日联合执法中,对有证采砂船加强教育和监管,指导采砂活动有序开展,同时督促船主及时报废陈旧设备、完善更新环保设备,并做好船舶废弃物回收管理工作,强化水体环境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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