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庭)获悉,自2010年来我市法院每年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大约40件,案件类型逐步多样化。随着经济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早已不是九江人能“忽略”的问题。
我市目前有经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3件,省级驰名商标83件,知识产权带来的无形资产难以估量,法院在审判工作中也会更侧重巩固提高本土特色产业的品牌优势。同时,一些国内外知名品牌也纷纷在九江的市场上出现。
近年来,我市部分企业和个人因侵犯知识产权而坐上了被告席,面临赔偿。值知识产权日之际,法官特通过本报梳理这些案件,倡议全体市民共同保护知识产权,尊重企业和个人的商业信誉。
音像制品播放权案频发
仅2015年,市中院就受理了涉及音像制品播放权的案件11件,原告均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音集协)。因为其发现九江地区有多达11家的KTV、茶楼等播放侵权的音像制品而逐一将它们告上法庭。
法官告诉记者,这批案件的侵权事实、诉讼请求、证据材料等均类似——九江地区的营利性娱乐经营场所缺乏版权意识,而未向音集协缴纳“许可使用费”而擅自播放音像制品。而在诉讼过程中,老板们都表现的很“无辜”,“我们都是在一些软件公司购买的歌曲,根本不知道怎么就侵权了。”
法官说,音集协是我国唯一音像集体管理组织,娱乐性经营产品如果播放旗下会员的作品,必须缴纳费用,这既关乎到著作权人的利益,也代表了对著作权的尊重。目前这一批案件已顺利审结。
贪小便宜而侵犯商标权
近年来,市中院连续审理了“六神花露水”“珍视明滴眼液”“中华牌铅笔”的商标侵权案。这批案件诉讼标的普遍不大,涉及到的经营场所却多达上百家,绝大多数是小超市、药店。案件普遍的特点是:因为没有从正规渠道进货,而被享有以上品牌的生产企业告上法庭。
经法院查实,在这些案件中,作为被告的药店、超市所售卖的确实不是原企业生产的正宗产品。但经营者也并不是故意售卖假冒产品,而是因为图便宜,从批发市场大批购买后直接上架,没有从正规渠道进货。这反映出经营者缺乏商标意识,视“便宜”为行规。
法官提醒,像“六神花露水”这样的全国知名品牌,其生产企业均有很强的商标保护意识。卖真货,既是对消费者负责,也可以减少自身的风险。
企业名字“打架”当被告
在市场竞争中,品牌是一种无形资产,品牌名称相同很有可能就会引来麻烦。去年至今,市中院审理了两起因名字“打架”而引起的官司,九江两家企业均为被告。
其中之一是我市一家名为“X遇”的餐饮企业。这家餐饮店在九江小有名气,品牌名称也形成了一定的市场价值,却不料因与广东的一家餐饮企业名称完全相同而被告上法庭。经法院调查核实,广东方的名称注册在先,且已是全国知名的连锁餐饮店,九江的企业虽然事先不知情,已事实上已构成侵权,不得不择期改名。这提醒广大的创业者:在注册商标时,一定要在工商部门查询名称是否有重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另外一家是我市的一家宾馆,原本这是一家得到上海总公司授权的加盟企业,但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费,仍然以上海企业的名义经营,最终被判定为侵权。
国际企业告到九江
据法官介绍,近年来彪马、米其林这样国际知名企业也把官司打到了九江。这反映出他们对自身商标信誉的高度重视。两起官司的结果无一例外:侵权败诉。
其中彪马公司是因为九江某知名连锁超市售卖假冒的“彪马”运动服而起诉,而且售卖者是明知是假冒还照常进货,目的就是图便宜,想打着“彪马”的旗号吸引消费者。法官提醒,作为超市虽然是把自己的柜台出租给私人经营,但也要严格把控进货渠道,如若售卖侵权商品,承担责任的必将是超市一方。
米其林公司的起诉理由是,九江的企业未经许可,为节约成本,以更低廉的价格销售产品,而擅自改造、改装了米其林轮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产品的质量、性能等也是其商标信誉的一部分,如若擅自改装,仍然要承担侵权责任。此外,日本铃木公司也以九江某企业改造它们生产的发动机为由把官司打到了九江,目前这起案件正在审理中。
知识产权意识亟待加强
法官说,从目前的案件反映出的情况看,九江市民和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还相对薄弱,有甚者对侵权行为熟视无睹,在法官调查案件时甚至会有粗暴干涉等行为。对于知识产权保护,舆论宣传、行政管理和司法诉讼同等重要。
今后,我市将探索司法行政联动机制,法院积极主动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实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有效衔接;定期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宣传活动,及时与企业沟通,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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