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政策层面上,户籍管理制度进一步放松。据报道,在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大城市,已经不需要什么社保年限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但类似的新闻,现实关注度并不会怎么高。现实生活中,早已是农村户籍转城镇户籍容易,而城镇户籍转农村户籍千难万难、基本不可能的局面。
农村户籍的好处看得见。如果运气好,赶上了村里被拆迁,有本村的户籍在,就有分钱的资格。纵然不算拆迁的大账,只算算几亩“薄地”的小账。保留农村户籍才是对“承包地”的最硬的继承权。极少会有农家子弟还有志于农,然而,自己不种,可以租出去啊。
与之相对应,只是在极端封闭的年代,城市户籍才意味着特权。整个社会的就业机会不多,且大半定向供给城市户籍的拥有者。越是社会封闭,城乡区别越大,活在农村越贫困、苦闷、没有奔头。其时,整个社会有明显的等级,而农民是实实在在的“下等人”。
社会渐渐开放,“南下打工”很快成为绝大部分农村青壮年的个人选择,那是因为在他们心底藏着对幸福、美好生活的渴望。在人多地少的中国农村,困守于几亩“薄地”,那是不可能变成现实的。
诸如严查“暂住证”、乱收各种费用等等,并非是严禁外来人口打工,而是在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缺失的前提下,所在地千方百计地“雁过拔毛”,各个部门都要来咬一口。这是一种积极性的苛待。如公办学校不接受打工者的孩子,固然有人口大量拥入、学位不够的客观原因,却也更多有地方政府虽财力丰盈,但宁可挥霍浪费,也不大力建设新学校、扩增学位、“便宜”外来人口的原因。那是消极性的苛待。
严格来说,现实存在的并不是“农民工问题”,而是低端劳动者问题。因为“南下打工”的何止是农民呢?在我们荆州,城镇青年也大半要外出谋生。这是内地的普遍情况。一个荆州市城市中心区的城镇户籍青年,当他去异地打工,马上就会被贴上“农民工”的标签。片面强调“农民工”,通过将罪责推给历史遗留的二元制户籍管理制度,掩盖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缺失、执政操守问题,实际是避实就虚。
随着社会更加开放,经济规模更加庞大,结构更加复杂,各级政府已经不能不承认人首先为财富的创造者,不敢再肆意苛待外来劳动者。尤其是人口红利反转在即,更不能不展开抢人大战,否则便无法维持城市的繁荣。
社会封闭的时代,我们说城乡区别巨大,其实以极端的物资匮乏为前提。而极端物资匮乏时,些小一点点差距就可能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在社会人群中隔离出森严的等级。但当社会渐渐开放,在技术革命的助力下,只要保证亿万人劳动的机会,物资很快会极大丰富。物资极大丰富后,许多方面的差距会被自然抹平。现实生活中,当公办学校向常住人口开放,当公共服务、福利体系渐趋一体化,尽管程度尚不高,不同性质户籍间的社会区别就已经很小了。
今时今日,对于一般平民及其家庭,城镇户籍的优势基本已消失殆尽。读者诸君,不妨认真想一想,如果自己是一个城镇户籍者,目前还享受什么政策性的特殊优待?实际上,基本没有了。工作同样得自己找,房子、保险同样得自己买……
这当然是社会的进步。但进步的事实毕竟是:以我们荆州为例,理论上也算是城区常住人口超过100万的大城市,其中的相当部分人是农村户籍,但现在根本不是不允许他们入籍城市的问题,而是他们常住城市却坚决拒绝入籍城市的现状。
当社会进一步开放,随着公共服务、福利体系进一步趋向一体化,二元制的户籍管理制度会自然消亡。正常情况下,未来肯定不会再有城镇户籍与农村户籍之分。我们期望的改革,亦并非只是城镇户籍与农村户籍的名称转换,而是以此为契机,强力推动公共服务与福利体系的一体化、更加公平,并在此基础上,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不断提高服务与福利标准,使得所有人、每一个人平等受益,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这才是户籍制度改革的真正意义所在。
(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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