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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扬性新闻失实更应严处

2022年01月19日 10阅读 来源:九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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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上午,河南《漯河日报》发表了《善良心灵绽“金花”》一文,其中出现“聋哑人说话”相关表述。下午,漯河日报社编委会在其官方微博发出致歉声明,称这是常识性错误,按规定对相关负责人问责,召开教育整顿会议。

《漯河日报》二版《善良心灵绽“金花”》文中写道,王金花的婆婆是个聋哑人,今年81岁了,生性好强,很难相处,她却与婆婆相处得很好,无论婆婆说什么、做什么她从不生气。前年,婆婆不小心把脚崴伤了,在床上躺了一个多月。给婆婆穿衣、洗漱、喂饭、按摩、倒大小便,王金花都亲力亲为。婆婆感动地说:“儿媳妇对我比亲生女儿还要好,有这样的好儿媳,是我前世修来的福。”

其实,“哑巴说话”的新闻我们也不是第一次看到。2017年1月,媒体上有新闻说:“‘这新被子好暖和,晚上盖着一定很舒服!’市中区三八街46号居民赵全贵从社区网格员手中接过被子后满意地说”,而后一句却是个神转折:“今年62岁的赵全贵是一名哑巴”。1月10日刊载在《内江晚报》上的这则新闻报道,让网友们都笑喷了。

研究一下两篇新闻的共同点会发现,这两篇新闻都是表扬性新闻,内容是表扬好人好事的。为什么表扬性新闻容易发生“哑巴说话”的虚假内容?这里有些特别的原因。

媒体对于表扬性新闻审查相对宽松,因为这都是显示正能量的新闻,而批评性新闻却可能受到各方面的挑剔,哪怕是一个细节不真实,也会受到被批评者的反驳,甚至被推上法庭。正因为如此,记者写批评性报道都要慎之又慎,每句话都有根据,而写表扬性新闻则可以随便夸张、添油加醋,甚至移花接木、吹牛拔高。如果一篇表扬性新闻,把张三做了8件好事说成10件,则新闻刊登出来之后,是不会有一个人提出新闻夸大事实的;反过来,如果批评性新闻把一个做了8件坏事的人说成10件,当事人就会指出新闻的不实之处。

弘扬正能量的表扬性新闻真的可以降低对真实性的要求吗?从媒体和记者减少麻烦的角度看,确实可以这么做。但从媒体公信力角度看,表扬性新闻失实,其危害更大。当公众发现了一个个表扬性新闻失实之后,会对媒体的表扬性新闻采取不相信的态度,从而让优秀事迹的导向作用大打折扣。过去,我们宣传的英雄人物,就存在通过材料的取舍进行故意拔高的问题,结果虽然塑造出了高大全的英雄,但由于不接地气,或者让公众不信,就是信了也觉得学不上,这样的宣传岂不是白费力了?所以,无论是表扬性还是批评性,我们应该一律要求其新闻的真实性,而不能区别对待、厚此薄彼。这就是说,对于表扬性新闻失实,虽然没有人来打官司,也应该依法严肃查处。

具体到媒体,发生“哑巴说话”的新闻,首先是写报道的人胡编乱造,他们为了追求情节生动,不惜捏造事实,这是一种很坏的作风,应该严厉惩处。新闻出版署《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对经查实采写虚假、失实报道的记者,要给予警告,并列入不良从业记录名单,情节严重的要吊销其新闻记者证,五年内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情节特别严重的,终身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报社当然也存在审查程序不严的责任。

那么,漯河日报最后又是如何纠正的?25日,我从网上看到揭露“哑巴说话”的新闻,就去查对漯河日报的电子版,发现内容已经变动了,这一段文字的第一句话成了“王金花的婆婆是个聋人”,就是说,新的纠正就是删掉了一个“哑”字。这样新闻就对了:不是哑巴,只是聋子,她还是可以说话的。

不过这样的纠正还是欺人自欺。文字可以改,但事实不可以改。请问,王金花的婆婆到底是不是哑巴?更重要的是,她究竟有没有说那句话?如果本来没有说,是记者胡编的,这难道就算纠正了错误吗?看来,漯河日报的官员并没有发现问题的要害在哪里,只求把事情摆平,这显然是不行的。

(殷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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