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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政审判促法治水平不断提升

2022年01月20日 10阅读 来源:荆门日报
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主要负责审理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行政案件,以及辖区内的行政上诉案件,现有员额法官3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2名。

2017年以来,该庭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着力加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诉讼案件改革试点、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服务中心工作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行政审判工作水平,为法治荆门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

狠抓主业,提高案件审理质效

2017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紧抓“审判”这一主业,克服审判团队办案力量不足的困难,向内部挖潜力,较好地完成了审判工作任务。2017年,该庭结案152件,2018年结案202件。

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通过开展案件繁简分流审理工作,简易程序案件简单审,普通程序案件简化审。在对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指导方面,该庭通过对历年发、改案件进行情况分析,与基层法院行政法官面对面交流,提出指导建议。各基层法院一审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发、改率降低,2017年结案率为96%,2018年结案率为97%。

良性互动,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主动作为,助力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在送达开庭传票的同时,该庭发送行政负责人出庭通知书,要求行政机关派行政负责人出庭;与市政府法制办沟通、协调,责成行政机关派行政负责人出庭;通过延期开庭审理,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连续6年,我市法院行政诉讼行政负责人出庭率保持在100%,荆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成为荆门法治建设的一张靓丽“名片”。

此外,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还着力通过案件审判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17年,该庭一审诉讼案件判决处理9件,确认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违法5件,行政机关败诉率为55%。2018年,该庭一审行政案件判决处理11件,确认行政机关违法3件,行政机关败诉率27.3%。行政审判工作质效均居全省前列。

案件审判之外,该庭还通过意见建议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向市政府通报征收案件审查情况,指出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行政机关败诉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帮助行政机关有针对性地改正执法问题。

锐意创新,积极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2016年,我市法院系统试点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诉讼案件改革:由掇刀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沙洋县、沙洋监狱管理局、东宝区、掇刀区、屈家岭管理区范围内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试点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加强指导,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出台《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案件立案衔接的规定》,方便集中管辖区域群众行政诉讼立案。

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三合一”(刑事、民事、行政)改革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机制专门化建设,选配骨干力量充实到环资案件审判合议庭,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顺利高效开展提供组织保障。2017年,环境资源案件合议庭审理环境资源案件4件,均判令污染企业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妥善处理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2018年,该庭1份环境资源纠纷案件判决书被评为全省环境资源审判优秀裁判文书。

精准发力,服务党委中心工作

近年来,随着棚改政策的实施,引发大量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案件。棚改征收案件审理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强化措施,分类处理,加强协调,既维护了被征收群众的合法权益,又有力保障了政府征收工作的稳步推进。

在成立涉棚改征收案件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行政审判庭加强对征收案件审理的指导、协调。通过与立案庭紧密联系,行政审判庭热情接待来诉群众,耐心释法析理,对群众情绪进行疏导,督促行政机关化解争议。2018年,行政庭受理以县、市、区政府为被告的征收拆迁案件31件,均妥善处理到位。

廉洁司法,树公平公正法官形象

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先后组织党员干部到中共五大旧址、洪湖瞿家湾、钟祥北山等革命传统教育基地进行学习警示教育,积极参加“整顿干部作风、整治发展环境”活动、“党员主题活动日”活动等,着力提升干警的廉洁意识,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确保法官公正办案、廉洁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16年以来,该庭无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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