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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经济普查提升发展质量

2022年01月20日 10阅读 来源:荆门日报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即将启幕。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一次“全面体检”。

作为全面摸清国情、把握国力的重要调查,经济普查是当前中国经济社会生活和统计工作中的一件大事。通过对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全面调查,经济普查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结构、形态和效益等重要内容。这意味着,经济普查所涉及的经济规模约占全国经济总量的90%以上,分量举足轻重。

就我市而言,市委、市政府提出:推进“存量变革”,促进“增量崛起”,加速“变量突破”。其目的在于加快把新兴产业培育大,把传统产业改造好,把落后产能化解掉,着力提升我市经济发展质量和竞争力,不断开创转型发展新局面。

存量变革,围绕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通过产能置换、兼并重组、新旧动能转换等途径,助推磷化工企业转型升级,挖掘了千亿农产品加工业的优势再造。增量崛起,旨在无中生有的神来之笔,进一步挖掘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试点城市招牌优势,借助AG600的故乡名片,着力发展“材料制造——电池制造——电机电控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全闭环产业链,张扬创新发展的新思维力量。变量突破,主要是做好“互联网+”,为我市工业经济注入新动能。

心力即能力,创新显优势,前提是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质量数据。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将全面调查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普查获取的详实资料,对准确把握全市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征、新趋势,科学指导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具有重要作用。

经济普查的调查对象为我市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4万多家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14万多家个体经营户。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目前,我市经济普查已顺利完成了“两员”选聘、业务培训、物资准备、单位清查等各项准备工作。2019年1月1日起,全市3000多名普查员将全面展开普查入户登记工作。

经济普查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调查对象多、调查难度大,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企业、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合力攻坚。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将经济普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切实履行好职能,增强联络与协作,建立渠道畅通、联系紧密、运作高效的工作协同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普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第二,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普查规范严谨。严格执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按照规定范围、规定对象、规定内容、规定流程、规定时限,组织实施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工作的统一性。严格遵守《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保障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对普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无论涉及什么地方、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坚决曝光、决不姑息,形成坚决反对和制止在普查数据上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和强大震慑力。

第三,严格把好关口,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数据准确是统计工作的灵魂,数据质量是经济普查的生命线。各级普查机构、有关部门要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普查方案的要求,一丝不苟、周密扎实地做好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都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把确保质量贯穿于经济普查的全过程,落实到工作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严格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把质量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使普查数据真实反映我市实际。

第四,加强普查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经济普查是一项普查对象参与程度最高的工作,必须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来扩大社会知晓度,赢得普查对象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各级宣传部门要把经济普查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围绕普查各个阶段的要求,组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媒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普查的意义、要求和相关法规,引导广大普查对象自觉配合普查。各成员单位、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荆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利用横幅、电子屏、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宣传,做到经济普查宣传标语、宣传专栏处处可见、遍地开花,努力营造社会各界理解普查、支持普查、配合普查的良好氛围。

第五,积极配合支持,充分履行应尽义务。依法接受普查、如实申报资料,是各类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所有普查对象都要积极主动配合普查工作,按照普查机构安排热情接待普查员入户登记,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资料,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贡献应有的力量;并以本次普查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原始统计台账和各项业务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开展在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以一流的工作水平、一流的工作效率、一流的工作质量,认真开展好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确保普查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为加速推进我市“存量变革”、“增量崛起”和“变量突破”提供高质量数据,进一步夯实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数据平台,为湖北区域性增长极贡献出荆门的智慧和担当。

(作者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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