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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边督边改公示(八)

2022年01月20日 10阅读 来源:荆门日报
一、交办信访案件情况

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16日,共受理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来电来信55件(其中来电48件,来信7件)。

二、交办件地方办理办结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16日,已办理办结督察组交办件27件,责令整改3家,立案处罚2家,罚款金额0万元,立案侦查0件。

三、拘留、问责、约谈情况

(一)截至2018年11月16日,共行政移送拘留0人,刑事拘留0人。

(二)截至2018年11月16日,问责个人2人。

1.问责的2人中,通报批评0人、诫勉谈话2人、责令公开道歉0人、党纪处分0人、政纪处分0人。

2.问责的2人中,政府及相关部门2人。

3.问责的2人中,政府部门涉及环保系统人员0人,非环保系统人员2人。

(三)截至2018年11月16日,约谈22人。

四、边督边改典型案例

荆门市D420000201811080025(受理编号)投诉件

查处情况

1.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荆门市钟祥市莫愁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破坏严重。一是周边很多排污口,如护城河污水和污水厂废水排放口;二是湿地岸线周边有很多居民私自围湖填湖;三是湿地范围内大约有527处拦汊筑坝精养鱼池,鱼池内存在投肥投粪养殖。

2.调查核实情况

荆门钟祥市组织专班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钟祥市莫愁湖国家湿地公园镜月湖周边共有排污口六处,2018年5月以来,通过整治,已有4处排污口被封堵或废弃,目前仍有护城河污水排放口及钟祥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出水口问题没有整改完毕,信访人反映湿地公园周边有排污口事项属实。经现场核实,发现南湖渔场皇堤队4组有7户居民为保门前坡岸不致继续被湖浪冲刷崩垮,使用建筑渣土填湖保岸,信访人反映湿地岸线周边有居民私自围湖填湖事项属实。目前,镜月湖周边九里回族乡、郢中街道、南湖渔场、南湖原种场及东岳种畜场等5个单位在距湖岸线100米规划红线范围内共有精养鱼池317口,面积4368.06亩,涉及养殖户241户。这些精养鱼池不同程度存在投肥投粪投饵料养殖现象,对镜月湖水体有一定影响,信访人反映湿地范围内有拦汊筑坝精养鱼池,鱼池内存在投肥投粪养殖事项属实。

3.处理和整改情况

目前,钟祥市政府已责成该市城投公司、市住建局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护城河沿岸污水管网配套建设,解决镜月湖周边2个排污口问题。责成钟祥市林业局、水产局组建专班,实地踏勘,科学制订湿地范围内精养鱼池退池还湖方案,提请市政府审定后实施。同时,督促湿地公园管理局切实加强湿地公园日常监管工作,确保镜月湖生态安全。

4.问责情况

针对钟祥市莫愁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问题,对荆门钟祥市对莫愁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舒启龙,南湖渔场党总支书记、场长苏滨,住建局护城河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周顺华进行了提醒谈话。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荆门市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八)

截至11月16日10:00,我市共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55件(重复投诉9件,来电交办件48件,来信交办件7件),其中市级3件、京山市3件、沙洋县6件、钟祥市26件、东宝区10件、荆门高新区·掇刀区5件、漳河新区0件、屈家岭管理区2件。在交办的信访件中,32件涉及水污染,32件涉及大气污染,15件涉及噪声污染,生态破坏类7件,土壤污染类5件,其他投诉2件。

注:本次公示内容为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八)最新办理情况,前期办理情况见之前公示内容。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1D420000201811080036

荆门市掇刀区荆门石化炼油产生的油烟很大,强烈要求减轻污染。掇刀区大气

信访人反映1个事项。

信访人反映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位于荆门市掇刀区白庙路2号,法人代表杨勇刚。该公司始建于1970年,是一家以石油为原料的大型石油化工联合企业,现原油加工能力550万吨/年。主要产品为汽油、柴油、润滑油、石蜡、沥青、油焦、液化气、丙烯和聚丙烯等;现有主体生产装置40套(其中燃料油系统22套、润滑油系统12套、综合利用4套、化工装置2套);同时配套建设有环保设施、公用辅助设施及储运设施等。根据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于近日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生产过程中并无油烟产生。经调阅今年以来的市环境监测站监督性监测报告、第三方监测报告以及污染源在线监管数据,企业无超标排污行为。信访人反映所属问题不属实。不属实

该公司建设项目符合环评要求,严格执行环评审批意见进行落实。废水、噪声、废气排放均达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后期市环境监察支队督促企业加强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无2D420000201811080025

荆门市钟祥市莫愁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破坏严重,一是周边很多排污口,如护城河污水和污水厂废水排放口;二是湿地岸线周边有很多居民私自围湖填湖;三是湿地范围内大约有527处拦汊筑坝精养鱼池,鱼池内存在投肥投粪养殖。钟祥市生态

信访人反映3个事项。

1.信访人反映的“周边很多排污口,如护城河污水和污水厂废水排放口”的事项。经调查核实,镜月湖周边共有六处排污口,分别是:镜月湖桥北的广场边排污口;南湖渔场对面的排污口;苗圃场排污口;钟祥一中马路对面的排污口;一污排污口;护城河排污口。

2018年5月,钟祥市政府为解决南湖大道沿岸污水直排镜月湖的问题,投资1700多万元,修建了校场路中石化加油站至镜月湖四路2149米污水管网,截留了镜月湖桥北广场(水岸国际小区)、南湖渔场、苗圃场、钟祥一中等4大区域的生活污水,所有污水全部引入城市污水主管网,原排污口已全部封堵或废弃。

目前,还剩下护城河污水排放口及钟祥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出水口问题。

关于“护城河污水排放口”。钟祥市住建局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予以解决:一是截污。采取“一口一策”对护城河直排口进行截污,分别采用了智能分流井、截流井截污及封堵措施。截止10月底,护城河全部21处直排口已完成截污工作。二是清淤。由江苏密西西比公司先行对护城河进行纳米气泡环保清淤、削减底泥,后期在河道沿线设置6个固定投放点,对水体进行治理和生态修复,提高了河水净化能力。三是补水。对引水河道实施清障后,每天坚持从上游用不低于2个流量的水(约17万立方米)补充下游河水,确保有活水流动。同时,政府购买服务15万元/月,对河道水体进行维护,通过植物浮岛吸收水体富营养净化水质。四是巡查。不间断巡查河道,对现有或潜在污染源发现一处、处理一处、治理一处。五是保洁。安排专班专人常态做好河道垃圾打捞和卫生保洁,确保河道干净整洁。同时,上门发放《护城河综合整治告市民书》,安放警示牌、提示牌,增强了市民环保意识。上述整治措施的实施,使得护城河水质呈现逐渐好转势头。

钟祥市2018年8-11月镜月湖护城河入口监测数据见下表:

测站名称

湖泊名称

点位名称

水温(℃)

PH

高锰酸盐指数(mg/L)

总磷(mg/L)

氨氮(mg/L)

化学需氧量(mg/L)

钟祥市环境监测站

护城河

镜月湖护城河入口

8

29

27.0

7.65

7.7

1.95

7.38

40

9

12

23.0

7.62

4.8

0.33

3.17

22

10

8

19.0

7.65

5.9

0.85

9.12

30

11

1

17.0

7.67

4.0

0.29

2.47

24

关于“污水厂废水排放口”。投诉反映人所指污水厂,为钟祥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规模5万吨/日,于2005年3月动工,2009年11月建成投入使用,设计标准为出水水质一级B。按环评要求,处理后的出水进入镜月湖西侧1500亩水面稀释净化后,汇入镜月湖。2017年1月,钟祥市城投公司对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提标升级改造,改造后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

随着城区人口增长,为满足城市发展需要,2018年9月21日,钟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建设方案。扩建后,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由5万吨/天提升至7.5万吨/天,净化污水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同时,将对出水口改道,直接引入南湖大沟,不再排入镜月湖。扩建工程将在2019年8月底完工并投入运行。投诉人反映问题属实。

2.信访人反映的“湿地岸线周边有很多居民私自围湖填湖”的事项。经调查核实,2018年3月21日,省环保督察组对镜月湖污染治理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南湖渔场皇堤队4组有7户居民为保门前坡岸不致继续被湖浪冲刷崩垮,使用建筑渣土填湖保岸。为杜绝填湖行为,保居民安全,钟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督促南湖渔场开展综合整治工作。2018年4月,南湖渔场经与皇堤沿线住户沟通,铲除清运堤上建筑垃圾400余吨,拆除违建钢棚2座150余平方米,平整堤岸线2000余平方米。同时,在确保湖岸线红线不变的前提下,投资366万元,实施了皇堤生态护坡修复工程,建成大堤抛石护脚320余米、铁艺护栏360余米、人行道400余平方米及绿化2000平方米,投放垃圾生态回收箱8座,彻底改变了皇堤危、脏、乱、差的形象。投诉人反映问题属实。

3.信访人反映的“湿地范围内大约有527处拦汊筑坝精养鱼池,鱼池内存在投肥投粪养殖”事项。经调查核实,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由于种田比较效益低,老百姓纷纷利用责任田发展多种经营。镜月湖周边乡镇和单位农(渔)民利用低洼地、水稻田开挖鱼池,从事水产养殖,增加收入。

2010年规划建设莫愁湖国家湿地公园,经专家评审通过的《湖北省莫愁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11-2018)》明确规定:“莫愁湖国家湿地公园本次规划的红线范围为莫愁湖南北两湖的水面、由湖岸外推100米的陆地部分”。据现场摸底统计,镜月湖周边九里回族乡、郢中街道、南湖渔场、南湖原种场及东岳种畜场等5个单位在距湖岸线100米规划红线范围内共有精养鱼池317口,面积4368.06亩,涉及养殖户241户。这些鱼池均在湿地公园合理利用区范围内。根据《湖北省莫愁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11-2018)》中功能区规定,在合理利用区“可作生态旅游、生态养殖用”,但这些精养鱼池不同程度存在投肥投粪投饵料养殖现象,对镜月湖水体有一定影响。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属实

1.责成钟祥市城投公司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确保2019年8月底建成投入运行,彻底解决污水厂出水直排镜月湖的问题。

2.责成钟祥市住建局尽快完善护城河沿岸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实现雨污分流。

3.责成钟祥市水产局、九里乡、郢中街道、南湖渔场、南湖原种场及东岳种畜场等单位,加强生态养殖宣传,切实做好生态养殖技术培训,指导和监督保护区范围内的养殖户运用生态技术措施,改善养殖水质和生态环境,按照特定的养殖模式进行增殖、养殖,不施肥、不撒药,生产无公害绿色水产品。

4.责成钟祥市林业局、市水产局组建专班,实地踏勘,科学制订湿地范围内精养鱼池退池还湖方案,提请钟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5.责成钟祥市林业局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加快湿地生态修复,同时督促湿地公园管理局切实加强湿地公园日常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6.健全完善镜月湖湖长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对镜月湖生态治理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工作措施,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湖长制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确保镜月湖生态安全。

1.对钟祥市莫愁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舒启龙进行了提醒谈话。

2.对钟祥市南湖渔场党总支书记、场长苏滨进行了提醒谈话。

3.对钟祥市住建局护城河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周顺华进行了提醒谈话。3D420000201811080007

荆门市钟祥市早已出台城区禁鞭政策,但是仍有市民放鞭炮,排放的废气和噪声影响居民生活。钟祥市噪音,大气

信访人反映2个事项。

1.信访人反映的“荆门市钟祥市早已出台城区禁鞭政策”的事项。经调查核实,钟祥市郢中城区还是执行的市政府在2010年发布的《钟祥市人民政府关于郢中城区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钟政发[2010]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郢中城区限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钟综治[2015]9号)文件,均只是制定了限放。钟祥市已于2018年2月起草了《钟祥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主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钟祥市禁止在主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市环保局、安监局、城管局、民政局等十八个单位均已通过会签,本月底拟报钟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后发布。信访人反映问题不属实。

2.信访人反映的“仍有市民放鞭炮,排放的废气和噪音影响居民生活。”的事项,经调查核实,此类现象多为群众婚丧嫁娶、开业庆典等传统习俗燃放烟花爆竹。针对这一情况,公安机关从管源头入手,今年来,停止了对钟祥市四个烟花爆竹生产厂家的军工硝(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申请购买的审批,并对三家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进行了限制性限量经营;从广宣传入手,清明节前,在皇山故园积极开展禁鞭宣传行动,公安机关组建禁鞭专班,通过张贴提示牌、播放禁放提示及鲜花置换等方式,在皇山故园开展禁鞭活动,共回收鞭180余封,经过7天的连续值守,皇山故园禁鞭行动达到预期效果;从强打击入手,钟祥市公安机关开展了郢中城区烟花爆竹动态清查行动,共依法收缴违规销售、储存的礼花86件、礼炮71件、鞭37件,散鞭90挂。截至目前,钟祥市公安机关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13起,有效地震慑了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但仍存在少数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现象,排放的废气和噪音对居民生活存在一定影响。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

1.责成钟祥市公安局迅速将禁鞭通告和方案报请市政府审定发布。

2.责成钟祥市公安局定期组织警力开展“三查”行动,联合环保、安监等部门对限鞭区内经营的烟花爆竹网点进行集中清查,及时督促整改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教育引导商户自觉停止销售烟花爆竹。

3.责成钟祥市公安局、环保局、安监局、城管局、郢中街道等单位加大郢中城区巡逻防控力度,对在限鞭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加大线索摸排,重点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确保查处一批、惩治一批、震慑一批。

对钟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中队长赵启星进行了提醒谈话。4D420000201811080005

荆门市钟祥市旧口镇王淌村3组,西边建了一个垃圾中转站,离居民区大概有150米左右,东边有一个养猪场,水质污染造成农田不能种植,苍蝇太多。钟祥市水,土壤

信访人反映3个事项。

1.信访人反映的“钟祥市旧口镇王淌村3组,西边建了一个垃圾中转站,离居民区大概有150米左右”的事项。经调查核实,王淌村3组西边正在修建的是旧口镇罗集社区垃圾压缩中转站,占地730平方米,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距离最近居民点约150米。该站选址符合国家用地性质和城乡规划,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要求。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2.信访人反映的“东边有一个养猪场”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旧口镇王淌村3组东边约200米有一规模化养猪场,为钟祥市王淌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原存栏生猪600余头,11月8日和11日已出售生猪200余头。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3.信访人反映的“水质污染造成农田不能种植,苍蝇太多”的事项。经调查核实,该养殖场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周边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养殖场周边水稻田涉及种植户17户共54.83亩。钟祥市农业局3名专家对水稻田进行现场调查并出具调查情况报告,报告显示“稻桩均未倒伏且正常再生,水稻收割后杂草生长正常,稻田积水和灌溉沟渠未见黑臭污水,专家从现场情况看,没有发现养猪场污水对水稻田产生污染迹象”。经调查,该养殖场曾采购“生态宝”“蝇蛆净”等药品对粪污进行处理,减少氨气和蝇蛆,调查现场未发现反映“苍蝇太多”现象。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属实

1.责成钟祥市畜牧局加强对养殖场养殖技术和粪污综合利用指导。

2.责成钟祥市环保局、农业局加强监管,指导养殖户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养殖场粪污经环保设施无害化处理后还田。

3.责成旧口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督促钟祥市王淌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加快清栏速度,确保12月初清空存栏。

4.责成钟祥市城管局与旧口镇政府进一步做好王淌村村民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在村民对垃圾压缩中转站未充分理解和认可前,该项目暂停施工。

1.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未备案,钟祥市环保局已对钟祥市王淌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钟环责改字〔2018〕2007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钟环罚告字〔2018〕67号)。

2.因管理不到位,对旧口镇动检站党支部书记、站长张艳强和王淌村党支部书记曾庆新分别进行提醒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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