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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执检,让法治建设深入人心

2022年01月20日 10阅读 来源:荆门日报
本报记者

邓琳

通讯员

王小慧

沙洋县人民检察院供图

沙洋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智能终端系统”平台分监督违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平台管理3个层面,一共有12个模块。

连接驻所检察官和在押人员互动沟通的主要模块有:

今年7月以来,沙洋县人民检察院推出“驻所检察智能终端系统”,实现在押人员“一键约见”检察官,这是全市检察系统创新工程建设在沙洋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作为该院运用信息化手段深化检察工作的创新成果,该系统平台应用属全国首创,沙洋县人民检察院拥有部分知识产权,相关成效多次被省人民检察院肯定,并决定作为样板工程在荆门、十堰各县(市、区)进行试点,成功后向全省乃至全国推广。

防止“跑风漏气”

问题导向催生智慧监管

通过监室里安装的触摸屏智能终端,在押人员可以登陆账号或使用腕带进入个人专属区域,点击申请约见检察官、一键申诉、一键控告、我要检举、案件程序信息、在线留言等进行相关操作。

当然,也可以不登陆账号,不使用腕带,直接浏览后台推送的以案说法、法律法规、检务公开、检察动态、规章制度等信息。

防止“跑风漏气”,补强驻所检察短板,是沙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的主要工作目标。

针对看守所“收、放、出、见、谈、巡、医、来、送、劳、充、押”12个“跑风漏气”风险环节,沙洋县人民检察院研究制定了《刑事执行检察官工作职责》《收押检察工作操作规程》《出所检察工作流程》等制度及操作规程,规范相应的监督办法。

为健全规范监督机制,沙洋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借鉴经验。先后三次组织人员赴长林监狱驻监检察室、山东及江苏派驻监管场所全国示范检察室、红安及赤壁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参观学习,就防范“跑风漏气”,运用信息化手段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借脑引智,集思广益。

要想解决问题,首先要转变理念。沙洋县人民检察院将驻所检察工作作为创新工程和品牌建设加以推进,在工作理念上实现“三个转变”:从侧重监督监管违法到监督监管违法和保障侦查活动顺利进行并重转变;从侧重纠正监管活动违法到纠正违法与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并重转变;从打击惩治犯罪到打击和教育并重转变。

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沙洋县人民检察院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广泛收集一线干警的意见,出台相应工作方案。

经过协同研发,沙洋县人民检察院为沙洋县看守所每个监室安装了一台智能终端触摸屏幕,装上自主研发的“驻所检察智能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解决传统方法的隐患和不便,便于挖掘隐瞒的信息,对监所的安全管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该系统通过驻所检察智能终端系统监督违法版块,实现了24小时监督全覆盖。一方面,及时监督在押人员的违规行为。另一方面,及时监督公安机关的违法行为。通过约谈在押人员等方式,有针对性地监督公安机关的违法行为,达到“严格执法,文明管理”的目的。

维护合法权益

法治产品彰显法治效益

该系统另一项重要的功能设计,是通过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版块,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在实践中,在押人员使用腕带扫描智能终端触摸屏幕,进行一键约见、一键申诉、一键控告,省去了中间环节,打消了约见人的思想顾虑,畅通了约见渠道,保障了约见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在押人员还可以登陆系统在平台上留言,检察官可通过后台及时回复处理。

为探索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该系统开通了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直通车”。在押人员谢某、刘某、王某等多人通过该系统约见检察官,反映看守所代购物品翻倍加价,检察官针对反映的问题对看守所进行专项检查,并发出检察建议,看守所及时整改。在押人员王某反映收押前看守所代为保管的物品丢失,检察官及时调查协商,责成看守所照价赔偿。

系统之所以智能化,在于它是多个功能的集成。智能监管,核心在创新功能设计。目前,该智能终端架设在检察院分支网络上,主界面由多个模块组成,涵盖了12项功能。

法治教育版块是其中的模块之一。在押人员可以通过终端查看驻所监察室简介、检察动态、检务公开、以案说法等内容学习法律知识,在案件侦查阶段就开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法治教育,将输出合格“法治产品”生产线端口前移,提高教育改造效果,有利于教育犯罪嫌疑人认罪伏法。

系统数据操作,提高了驻所检察官的工作效率,确保了更人性化、更精准化、更精确化的智慧检察监督。

一是在押人员基本档案数据录入便捷化。驻所检察室获取基本档案后,可通过该系统将数据自动导入。

二是约见申请发起人性化。在押人员通过在监室的呼叫终端输入编号、使用腕带、在智能终端输入账号等多种形式发起约见呼叫,有效解决了在押人员无纸笔无法书写和文化程度低不会书写的问题。呼叫成功后,检察室部署的专用服务器接收到数据后,向检察官发送提示短信,并分析存档。

三是约见申请受理精准化。驻所检察室专用计算机终端运行的管理系统平台会定期更新约见申请信息,显示呼叫人员姓名、监区、监室号、呼叫时间等。看到呼叫记录后,可以采取集中谈话,也可以根据呼叫次数的多少分类约见。系统对新产生的约见申请信息予以整理,并通过专业设备摘要信息发送到检察官设定的检务通终端上。

追求社会正义

智能手段发挥独特作用

由于打通了检举揭发渠道,减少了沟通障碍,检察长、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可以通过在押人员在系统中反映的问题,主动参与约见谈话,鼓励在押人员检举揭发,打消在押人员的顾虑。实践中,在押人员通过该系统举报他人重大刑事犯罪案件,检察长及时安排与其约见谈话,了解详细情况,有关举报线索现已移交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检举渠道畅通,也促进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有序开展。沙洋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利用该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特别是在监管活动监督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扫黑除恶专项活动致在押人员的一封信》通过该系统向全体在押人员推送后,在押人员通过该系统举报沙洋城区李某康一伙人在沙洋县部分建筑工地有强揽工程和敲诈勒索行为,检察官将该线索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驻所检察智能终端系统,推动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质增效。该系统拓宽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案源,有利于推动法治建设。犯罪嫌疑人许某通过该系统向检察官反映自己有投案自首、认罪悔罪、取得被害人谅解等行为,向检察官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在押人员王某通过该系统向检察官反映自己犯罪较轻、认罪悔罪,且身体有病,还需照顾中风的家人,向检察机关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承办人及时与侦查监督部门和公安局沟通,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对其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均已采纳。

该系统试运行以来,已经收到约见申请343人次,反映超期羁押问题8人次,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4人次,受理控告举报线索1人次,看守所代购物品加价及保管物品丢失等问题得到整改,满足了在押人员约见愿望和谈话需求,切实维护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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