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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两个确保”当好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

2022年01月20日 10阅读 来源:荆门日报
2000年,国务院决定成立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储粮”)。目前,中储粮已成为中央管理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大型重要骨干企业,肩负着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使命。不仅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棉油的经营管理,执行国家粮棉油宏观调控任务,同时在国家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下,依法开展业务活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作为肩负着维护国家粮食安全重大使命的央企,中储粮以“确保中央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确保国家急需时调得动、用得上”为根本职责,以“打造中储粮‘金字招牌’、打造中储粮铁军队伍”为企业愿景,以“成为党和国家信赖的服务粮食安全战略的依靠力量”为企业使命,在国家粮食宏观调控体系中,切实发挥着主力军作用。

中央储备粮荆门直属库(以下简称“荆门直属库”),始建于1988年,2002年3月上收为中储粮直属库,隶属中储粮湖北分公司,负责荆门地区中央事权粮油管理,目前有本库、掇刀分库和沙洋分库三个库区。2004年以前,主要负责荆门地区中央储备粮管理;2005年以后,按照国家政策,又承担了荆门地区最低收购价粮收储管理工作,成为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深入实施新时期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强调“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里”。粮食储备是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支撑,在稳市、备荒、恤农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荆门直属库自上收以来,始终坚持把“两个确保”(确保中央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确保国家急需时调得动、用得上)作为生命线,在中储粮湖北分公司正确领导下,在荆门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关心支持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管理好荆门辖区中央储备粮的同时,全力落实国家粮油惠农政策,连续12年高效执行国家政策性收储等宏观调控政策,助推荆门经济发展。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储粮“从严治企、突出主业、强化基础、转型升级”总体要求,切实履行央企责任和使命,全力服务国家粮食宏观调控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圆满完成了国家赋予的各项任务。

勇挑收储重任,落实国家粮食收储政策

粮食收储工作,历来牵动“三农”全局。2005年以来,中储粮连续作为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按照国家制定的最低收购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荆门作为湖北省主要产粮大市,落实国家惠农政策对于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尤为重要。

为此,荆门直属库始终把执行好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对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粮食,不限收、不拒收,不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也不抬级抬价损害国家利益,在荆门地区累计收购政策性粮油570多万吨,帮助荆门农民增收10多亿元,有力托住了市场价格,稳定了农民种粮收益。

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荆门直属库多措并举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保证农民卖“明白粮”、卖“放心粮”、卖“舒心粮”。收购期间,荆门直属库在每个收储库点张贴收购政策宣传提纲、质价政策公告牌、信访举报电话,摆设样品展示台、入库提示牌等,明确便民服务标准,接受群众监督,让农民卖“明白粮”。为杂质超标粮食提供“两筛、两吹、一扫”免费整筛设备,让农民卖“放心粮”。从2016年开始在最低收购价中使用“一卡通”软件进行收购,实现“扦样、过磅、入库、结算”操作“一条龙”,收购过程全部实现电脑打印开单和资金网银结算,做到了收购全过程可追溯,极大缩短了农民售粮时间,有效杜绝了给农民“打白条”风险,让农民卖“舒心粮”。

国家连续12年在荆门启动最低收购价收购,库存的政策性粮油90%储存在荆门市近200个委托和租仓企业,点多面广、监管压力突出。荆门直属库始终把政策性粮油的监管摆在企业全面发展的重要位置,在落实荆门直属库、粮食局、农发行“四个共同”监管的基础上,构建库外政策性粮油人防、技防、法防和经济防“四位一体”监管体系。自行开发“库外存粮监控平台”,实施远程监控,对政策性粮油储存粮仓(罐)悬挂和喷涂粮权公告牌,进行登报确权、司法公证、动产抵押,按照企业性质,全面落实履约保证金、财产抵押或质押、市县联保等措施,确保了管理的政策性粮油储存安全。

强化党建引领,带动加快企业内涵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荆门直属库党委坚决贯彻党中央、总公司、分公司党组关于在企业深化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一系列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保持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不动摇,发挥好直属库党委的战斗堡垒作用。

着力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荆门直属库党委制定了50多项党建工作程序性制度,形成了党组织活动制度体系和工作规矩,使党建工作有章可循。发挥党委在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方面的作用,推进党建工作组织体系设置规范化、班子队伍建设规范化、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化、工作载体建设规范化、活动场所建设规范化等“五个规范化”建设。

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荆门直属库党委围绕保证落实“两个确保”、保证落实党和国家粮食收储政策、保证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证改革顺利有效、保证员工队伍稳定和谐等方面,把党的工作嵌入业务工作之中。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在具体的工作任务和岗位上,开展了“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仓”“特色党支部”等创建活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提质增效、内涵发展中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服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储粮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荆门直属库广大干部职工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全力打造中储粮“金字招牌”、打造铁军队伍,发扬“争创一流”的荆门直属库精神,进一步提升管理、提升专业能力、提升服务、提质增效,履行好央企责任,当好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

智能科技储粮,

确保粮食数量质量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荆门直属库积极创新应用科技储粮技术,开展智能化粮库建设,实现了中央储备粮账实相符率、宜存率均保持100%,确保了管理的中央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常储常新。

储粮看似简单,实则复杂。粮食的储藏,对储存温度、湿度有较高的要求。荆门直属库在探索科技储粮、绿色储粮技术过程中,积极致力于科技创新,双膜冷气囊动态控温储粮技术、地能制冷控温储粮技术、空调补冷控温储粮技术、氮气气调储粮技术、智能通风技术、粮面压盖技术等一系列新技术逐渐运用到粮食储存中。其中双膜冷气囊动态控温储粮技术是荆门直属库自主研究的储粮技术,已获得国家专利,可有效提高冷源的利用率,减少能耗,较空调控温储粮仓节能近50%。实现了管理的中央储备粮低温或准低温储粮全覆盖,做到了把粮食装进“保鲜箱”。

智能化粮库是中储粮正在建设和应用的无盲点集中监控和风险预警平台。2015年,荆门直属库完成了包含智能出入库、仓储信息管理、粮情远程监控、智能安防和数量在线监测等子系统的智能化粮库建设,并接入整个中储粮系统平台,中储粮总公司、分公司、直属库可以做到不用出门、不打招呼,粮库仓库的各类数据和检查信息一览无余,24小时观察仓内、仓外实况,全过程痕迹化管理粮食数量、质量、出入库业务,并对粮情风险进行预警,真正实现了粮食“看得见、管得住”,储粮数量质量更有保障。

中储粮基本情况和储备政策

一、中储粮主要承担什么任务?

受国务院委托,中储粮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的经营管理,在国家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下,依法开展业务活动。“确保中央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确保国家急需时调得动、用得上”,执行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实现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中储粮的主要任务。

二、中储粮与地方政府在执行粮食调控政策中的关系是什么?

在中央储备粮业务方面,中储粮受国务院委托具体运营,垂直管理。

在最低收购价和临储粮油收购业务方面,现行政策规定三方“四个共同”机制,即中储粮各有关分公司、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要依据各自职责和分工,共同合理确定收储库点,共同组织好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入库,共同对收购的国家政策性粮食的数量、质量、库存管理及销售出库等负责,共同落实好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政策。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规定,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承担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承担“抓好粮食收购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完善区域粮食市场调控机制,维护粮食市场稳定”等具体责任。

三、中储粮如何保证出库的粮食让社会放心?

中储粮建立了粮油数量质量监管的“垂直管理线”,组建了三级粮食检查队伍,由总公司直接组织库存检查。严格执行库存粮油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出库检验制度,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目前,中储粮正在全力推进入库粮食质量数量检验全覆盖、智能化管理全覆盖、绿色科技储粮全覆盖、现代化仓储基础设施全覆盖,使中储粮成为全国粮食行业标兵。对委托代储库点储存的政策性粮食,按照国家销售出库的总体安排和销售计划,做好出库监管,压实承储企业的主体责任。

四、中储粮在为农服务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1.合理安排收储库点,方便农民卖粮,努力防止出现“卖粮难”。

2.按照三方“四个共同”机制,加强对委托收储库点执行国家收储质价政策的监督检查,严防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既不压级压价,也不抬级抬价,保障农民得实惠。

3.实行收购“一站式”服务和延伸服务,向粮食经纪人和种粮大户提供粮食保管方面的人员、技术、设施设备等服务。近些年,针对小麦因灾导致的不完善粒超标问题,不少直属企业自筹资金购置色选设备,免费帮助农民对粮食进行整理,满足农民卖毛粮、地头粮需求,并提供预检预收、联系销售渠道等服务,最大限度帮助农民增收。

4.政策性粮食收购全面采用“一卡通”系统,提高效率,采用非现金结算,大大方便了售粮农民。

五、政策性粮食的粮权属于谁?如何销售?

执行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政策收购的粮食,粮权归属国务院,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或抵(质)押。同时,所有执行政策的收储库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集并移库计划、出库指令。政策性粮食由国家有关部门合理制定销售底价,一般通过全国粮食统一竞价交易平台公开竞价销售,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其他方式销售,销售盈亏由中央财政承担。

文字整理:邓琳

苏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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