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琳
通讯员
王京霞
“司法责任制改革”,对于东宝区人民法院来说,最大的考验在于法官数量由原来的47名减少到27名;而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法院收案数量却在不断增加。今年截至10月31日,该院共受理案件4650件,同比上升28.4%。“案多人少”的矛盾怎样化解?东宝区人民法院用行动交出一张答卷:截至10月31日,结案3463件,同比上升41.87%。
更少的法官办了更多的案件,破解之道在于,东宝区人民法院巧借力,多举措破解收案量大幅增长、审判资源有限的困局。
聚合力:全院办案齐上阵
今年2月,东宝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某公司破产案件。作为该院建院以来受理的首起该类型案件,副院长王明强担任审判长,带头办理该案,大到案件进程,小到文书把关,每个环节他都参与其中。
“院、庭领导回归审判台办案,既能优化审判资源,体现院、庭长在办案经验上的优势,又能在全院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院长汪明说。
为缓解越来越重的办案压力,2016年5月,东宝区人民法院制定了《完善办案机制的规定(试行)》,明确院长、庭长的办案数量。
此后,该院院、庭长回归审判一线担任审判长办理案件成为新常态。2016年,院领导班子成员共审执结案件336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9.03%;庭长共审执结案件2667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71.18%,其中民一庭庭长赵香平审执结案件达到302件。
在院、庭长回归审判台带头办案的同时,东宝区人民法院大力推行主审法官联席会议制度,为主审法官审理案件提供智力支持和裁判意见参考。
按照审判类型,东宝区人民法院设立了5个主审法官和执行长联席会议,实行常态化运行。主审法官联席会议由分管副院长召集,对合议庭分歧较大的案件,主审法官可以提请召开主审法官联席会议进行讨论,讨论意见供合议庭评议时参考。主审法官联席会议讨论不能形成共识的案件,由分管副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相关裁判文书由分管副院长签发。联席会议的运作,为法官正确审理、执行案件提供了咨询意见,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同一类型案件“同案不同判”、裁判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添活力:专业团队迸发审判力
民二庭副庭长吴瑶琼,在休完产假回到岗位时,适逢员额制改革,工作量明显增加。在该院一份员额法官办案统计表上显示,截至今年10月31日,她已审结案件182件。
采访中吴瑶琼告诉记者,今年年中的工作量就已达到去年全年的总量,“这意味着平均一个工作日就要开一次庭、办结1件案件。”为了方便工作,她将家从掇刀区搬到了单位租房居住。
和其他员额法官一样,在司法改革中,吴瑶琼所在的民二庭配备了专门的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团队工作中,法官助理帮助解决了大量前期工作,这让我们能集中精力解决案件审理中的关键问题,办案效率明显提升。”
2015年初,东宝区人民法院按照“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模式组建办案单元,由法官独立签发裁判文书,办案效率得到大幅提升。实行法官员额制后,该院又建立员额法官独立办案机制,根据案件性质分设民商事审判类、刑事审判类、法庭类、执行类和审判管理综合类5大类型审判单元,每个审判单元相对固定员额法官人数,并组建审判团队,以更加细化的分工、更加明确的责任,最大限度地发挥审判团队的力量。
目前,全院27名员额法官共组建27个审判团队,其中有13个审判团队按照“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模式组建。审判团队成员职责明确,相互配合,及时补位,有效提升了审判质量和效率。2016年,有9个审判团队结案超过200件。
借巧力:配套改革提质效
为把法官从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东宝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新的体制机制。
一方面,按照专业化方向,实行类案专业化审理。该院根据民商事案件的案由及案件类型,对民事、商事审判团队和人民法庭团队中城区法庭审理的案件进行合理划分:民事团队主要审理家事、民间借贷、侵权中的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类案件;商事团队主要审理合同类案件;城区法庭主要审理除医疗损害外的侵权类、租赁合同及其他权属类案件。每个团队都有“主攻”方向,实行“简案快审、难案精审”。
另一方面,该院改进、完善了大立案、大送达格局。对民事、商事审判团队和人民法庭团队中城区法庭审理的案件,由立案庭集中立案、统一送达诉讼文书。此举改变了以往各审判庭分散送达、送达程序不规范不统一的状态。送达工作的集约化管理,将员额法官从琐事中解脱出来,大大减轻了事务性工作的羁绊,使法官能更加专注于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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