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琳
通讯员
何蕾
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作为我国第一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反家庭暴力法》推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一民事法律救济途径。
人身安全保护令在受害人和加害人之间筑起一道安全“隔离墙”,不仅只是保护案件当事人,更是对所有人的一种警醒。
去年4月,我市开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去年4月8日,掇刀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出《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我市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意味着我市对于婚姻当事人的人身保护方面迈出关键性的一步。
申请人吴某(女)与被申请人王某于2012年11月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某不履行家庭义务,性格暴躁,常为生活琐事打骂吴某。2016年2月,吴某遭到王某暴力殴打,致头部受伤昏迷被送医院救治,公安机关出警制止。此后,吴某因害怕再次遭受家庭暴力不敢回家居住。
为避免再次受到伤害,吴某向掇刀区人民法院提出请求禁止被申请人王某跟踪、骚扰、威胁、殴打申请人吴某的人身保护申请。2016年3月30日,市妇联向掇刀区人民法院出具了《关于建议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函》,积极参与该案办理工作。
在受理此案后,掇刀区人民法院随即指派法官前往被申请人王某家中询问情况,核查相关证据。2016年4月8日,掇刀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民事裁定,对申请人吴某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是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掇刀区人民法院发出的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也是我市首份对社会公开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认为,被申请人王某殴打申请人吴某并致其昏迷住院治疗的事实有申请人提供的接处警情况登记表、单位出具的证明及被申请人的陈述证实,申请人确有遭受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禁止被申请人王某跟踪、骚扰、威胁、殴打申请人吴某,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四个月内有效。法院将人身安全保护令分别送达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当事人所在村的村干部以及当地公安派出所。与此同时,该案承办法官还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和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责任,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心平气和地直面婚姻中存在的问题,正确处理家庭矛盾。
法律依据
现行的《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护法》都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但多为宣示性条款,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在司法实践上都缺乏实际的操作性。因此,面对“家暴案件”,法院处置手段偏于简单,一般是庭外调解或判决离婚,无法对“家暴”形成威慑力。
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不再是简单的家务事,而是违法行为。
《反家庭暴力法》共六章三十八条,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和法律责任等作了相应规定。该法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实施,则为受害人提供了司法庇护和法律救济,避免受害人由于盲目忍受而遭受危险,或者以暴制暴衍生犯罪。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主要是为正在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受害者提供保护的法律强制措施,既是一种保护措施,也是一种预防措施。
基层人民法院依据《反家庭暴力法》,根据当事人申请,以裁定形式做出人身安全保护令。遭遇家庭暴力,如何申请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相关程序问题的批复》,对相关问题给出明确答案——
什么情况下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其中,家庭暴力行为有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经常性谩骂、恐吓等身体、精神侵害。
申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2.有具体的请求;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若当事人是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的,可由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委会、村委会、救助管理机构代为申请。
如何申请:
书面申请。若有困难,可口头申请。
申请后回复时间: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法院如何裁决:
案件审理比照特别程序进行。
是否需要听取被申请人意见,视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人身安全保护令以裁定形式作出。
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哪些措施:
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4.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机构: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后果: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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