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5类人员参加考试
此前,司法部发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公证员执业和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也就是说,今年扩大了需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范围,将原司法考试确定的4类法律职业扩大到了9类,新增行政机关5类人员,纳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范围。
考试内容大变化
改革后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力求对法治实践有新反映。考试以案例题为主,每年更新相当比例的案例。大幅度提高案例题分值比重。因此,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要从过去的司法考试以知识考查为主,向以能力考查为主转变,在考查考生应知应会的宪法法律知识基础上,重点考查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考试方式3大改革
记者了解到,不同于以前司法考试的4张试卷(3张客观题试卷、1张主观题试卷),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实行2+1考试模式。
实行2+1考试模式,即客观题2张试卷,主观题1张试卷。
客观题试卷分值各150分,各100道试题,题型分别为单选、多选和不定项选择题,考试时长180分钟。
主观题试卷分值180分,题型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考试时长240分钟,考场将为考生配备法律法规汇编。
提高科技化、信息化水平。
客观题考试在包括港澳考区在内的全国各考区全面推行计算机化考试。主观题考试以纸笔考试为主,在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黄山市、重庆市、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西安市等5个考区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点。
实行一次考试分阶段进行。
从今年开始,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只有通过客观题考试后才可以参加主观题考试。考生当年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考试报名专业学历条件提高
根据规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报名学历条件作了一般性规定,即“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3种情形。这一规定提高了法律职业准入门槛。
此外,为妥善解决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与原司法考试制度的衔接问题,允许《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施行前,即2018年4月29日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继续允许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参考。2019年全日制专升本应届本科毕业生、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也纳入这一政策适用范围。
网上报名通道20日开启
据悉,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0日0时至7月4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陆司法部网站(http:
//www.
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9日24时。报名人员交纳客观题考试的考试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
主观题考试的报名和交费时间为9月27日0时至9月30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4日内登陆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
考试时间
客观题考试时间:9月22日
试卷一:
9月22日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
9月22日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主观题考试时间:10月20日
主观题试卷:
8:30—12:30,考试时间240分钟
收费
根据司法部《关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湖北省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执行下列标准:客观题计算机化考试180元,主观题纸笔考试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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