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形成四种常态市委常委、县委书记杭莺亲自挂帅,每月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县委常委会或县政府常务会每月听取一次扫黑除恶工作情况形成常态,三年共召开59次专题会;“四大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深入基层调研督查扫黑除恶工作形成常态,县级领导到联系的乡镇和分管的部门必过问扫黑除恶工作形成常态;乡镇、部门逢会必讲扫黑除恶工作形成常态。突出四个明确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扫黑除恶的职责更加明确;以县带乡(部门)”重点管理的措施更加明确;落实中央、省巡视反馈意见立行立改的责任更加明确;全县一盘棋的协同机制更加明确。全面宣传发动重点做好每年“八个一”: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平台,全方位立体宣传;发放一整套宣传资料,年画5万张,公开信20万份,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知识读本6万本;发放一轮问卷调查2万份,开展知晓率、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作为督查、管理的依据;张贴了一张布告,宣传法院判决布告;开展一次
“两代表一委员”
扫黑除恶基层行活动;运用好每一场“湾子夜话”,宣传政策、听取意见、收集线索;各乡镇、村和部门开办一个宣传专栏;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搭建一个法治舞台,到各乡村、企业社区等地巡回演出。破案攻坚
深挖彻查创新机制有突破出台《建立健全黑恶势力案件涉案财产处置工作意见》、《明确涉黑案件黑财清底工作专班职责的通知》,从县财政局、审计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人民银行、市场监督局、住建局等16个职能单位抽调精兵强将,集中办公,成立黑案恶案“打财断血”组。成效明显,三年对黑恶案件同步“打财断血”,涉案资金8434.31万元。同心发力有举措县政法委、纪委监委机关、公安、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大五长”在工作整体推进,重大案件侦办,办案力量配备等方面定方向、定时限、定人员、定责任,开展总调度,急事即研判,三年共组织召开了31次协调会;具体负责扫黑业务的政法委、纪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分管领导“小五长”,协同业务衔接,信息互通,步调一致,组织召开了重大案件研判会26次,形成合力攻坚。各政法机关从侦办到起诉、审判全过程高度配合,黑恶案件提前介入,达成共识,形成铁拳,围绕一个目标齐发力。破伞问责有震慑县纪委监委机关及司法机关对近3年办理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大起底,深入摸排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各政法机关、各职能部门和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时线索双向移送,共办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78件,已办结60件,给予党政纪政务处分41人,组织处理27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对新侦办的甘某华、陈某涉黑案打伞破网工作正在进行。建章立制
长效常治建章立制促完善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环保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局、文旅局、农村农业局、住建局人民银行等12家单位分别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日常性工作机制和相关管理制度,从源头把关,杜绝出现滋生涉黑涉恶问题产生的基础。分别出台了《行政执法案件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崇阳县政府办公关于印发崇阳县协税护税实施细则的通知》《崇阳县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红黑名单认定及发布制度》《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意见》《崇阳县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以案促建重民生对谢家坳涉恶集团案反映出单位的管理漏洞问题,共处理党员干部职工16人,并责成县民政局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修订完善了《崇阳县殡管所财务管理制度》《崇阳县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崇阳县公墓销售管理办法》等,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进行公示,不多收、不乱收。目前,丧葬费用已由之前的平均每户10000元,降到了平均每户3500元;对龚某勇案中暴露出的3名公安干警的不作为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对金某胜案中暴露出来的2名问题公安干警,已开除党籍并被移送起诉;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全县调整村主职干部58个,全县软弱涣散村(社区)和换届难点村24个,已全部整改到位。行业清源治乱象加强常规性巡查密度,改变行业管理抓大放小思想。初步统计,相关管理单位出动执法人员近4000人次,对一般性违法行为整改处置数量明显增多,现场整改2517处,发放整改通知书441份;县委组织部开展对村(社区)干部、后备干部1329人进行红色体检,对存在违纪违法的8人,取消资格6人,移交乡镇党委组织处理2人,县教育局清退12名不合格校园保安,同时协调校车公司投放车辆62辆,解决5000多名学生由“黑面的”接送问题。县民政局及时指导197个村和16个城镇社区完善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强对34个已转化为“村民文化礼堂”的宗族祠堂跟踪管理;“百日攻坚”行动以来,参与整治单位合计处罚752起违法案件,处罚金额917.97万元,税务局追缴税款
7210.99万元,住建局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2349万元;履职意识不断加强,公安局行政处罚148起,市场监管局处罚案件157起,水利局追缴水保费307.06万元,拆除洗砂场12处,清理“三无船舶”17艘,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拆除违法建筑78处和2个砖厂,交通运输局查处超限超载车辆275辆,农业局查获违禁捕捞网具120张,台网16部,密眼地笼90条,电鱼机106台,收缴违法生猪产品3000斤,环保局对4家医疗机构、12家企业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查封4家企业,县人行协助公安、纪检监察机关查询账户72人次。县法院:纵深掘进
打赢扫黑除恶硬仗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县法院受理涉黑涉恶案件9件,审结7件,正在审理2件。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4件25人,审结“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3件25人,合计判处财产刑3363.37万元。强化责任勇担当该院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制定了《崇阳县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和年度扫黑除恶工作规划。2018年4月,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了扫黑除恶重点打击对象,确立了县法院扫黑除恶目标任务。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扫黑除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抽调刑庭、审管办等骨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专门办理扫黑除恶刑事案件,确保快立、快审、快结;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分管刑事审判副院长、执行局局长为副组长的“打财断血”领导小组。今年初,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攻坚指挥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六清”行动,并建立工作台帐,制定时间表,确保按期结案。依法审判严打击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重点打击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作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在审结的4件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中,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判处1人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判处2人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判处9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判处2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在审结的2件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中,依法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谢某东、龚某勇等20人有期徒刑八年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今年以来,把“打财断血”纳入刑事审判工作内容,成立了刑事财产刑专项执行活动领导小组,不断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力度,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已执行到位667.01万元,到位率96.57%。打伞破网不松劲立足打伞破网工作重点,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制度,“刀刃向内”,在全院开展涉黑涉恶“保护伞”自查自纠活动。加强扫黑除恶工作检查、监督、整改,研究制定《崇阳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对照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第一次对接会反馈的30项具体问题,提出16项整改措施。定期开展“回头看”,制定《崇阳县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工作的暂行办法》,在审判中注重深挖“保护伞”,对已结涉黑涉恶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等进行倒查,今年以来,深挖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9条,及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齐抓共管强合力不断加强与政法各机关的沟通、联系,形成打击合力。对于较大影响的重点案件,在侦查、起诉阶段提前介入,了解案情,把事实、证据方面存在的问题解决在审判之前。今年以来,共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讨论协调案件20余次。对于以涉黑罪名起诉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构成涉黑罪名的,及时向县扫黑办报告并提请协调。认真执行并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制度,受理涉黑涉恶案件后3日内,将起诉书及案件有关情况书面报市中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大、有影响案件,报请市中院指派专人进行跟踪指导。积极参加县委政法委组织的共同会商研判案件,提高审判质量,向崇阳县公安局、民政局提交司法建议2条。通过在诉讼服务大厅和“两微”平台发布公告等方式,营造扫黑除恶舆论声势,同时及时公布案件审判情况,强化宣传效果。通过庭审直播、典型案例发布、裁判文书上网,使刑事审判成为全民法治公开课,在审理涉黑涉恶等社会关注案件时,及时开展以案释法,引导社会价值、规范社会行为、传递法治正能量。县检察院:多措并举
强化扫黑除恶实效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崇阳县检察院共办理黑恶势力案件7件55人,2020年办理黑恶势力案件5件44人,5件已移送审查起诉,办理数量位居全市前列。严审细查保质量运用法治思维,发挥“捕诉一体”机制优势,做好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快捕快诉。以“诉得出、判得了”的标准,对所有黑案、恶案都实行提前介入,实现办案程序的提前化。加强对办案过程的全面法律监督,指导帮助完善证据。在侦查阶段,共帮助公安机关理清侦查思路,提前介入27次。审查起诉黑恶案件过程中,共提出补充侦查意见1069条,共发出书面或口头纠正意见17次,追捕2人,追诉3人。在办理金某某等11人涉黑案时,办案组与公安机关合署办公,为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效建议与意见,明确了案件办理的重点内容和关键要点。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对黑恶犯罪涉案人员的精准惩处,实事求是地认定犯罪性质。对组织者、领导者、核心成员、骨干力量以及起重要作用的,从严打击;对初犯、偶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以减少社会对抗,促进个案“繁简分流”。2020年2月,该院在办理一起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的黑势力犯罪案件中,依法对其中5名不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嫌疑人分案处理,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6名成员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分类处理涉案人员,体现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精神的同时,有效推动了案件的提速办理。出庭公诉重质效为了提升庭审的“三个效果”,该院公诉团队一遍遍修改出庭预案,熟悉起诉书、举证质证提纲、公诉意见书等,扎实做好庭前准备,加强和规范涉黑涉恶案件出庭公诉工作。10月26日至30日,甘某某等9人涉黑案、陈某等9人涉黑案公开开庭审理。由于两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内有部分成员交叉,案件合并审理。办案组成员围绕讯问、举证质证、辩护观点及答辩四个方面,预测庭审焦点,不断完善出庭预案。根据审查报告,制作了800余页的出庭预案和答辩提纲。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两份长达41页的起诉书后,围绕起诉书指控的违法犯罪事实,当庭讯问了各被告人,展示了物证照片、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各类证据。五天的时间里,4名公诉人沉着冷静、思路清晰,出庭公诉工作步步推进,两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非法控制特征也一步步呈现在法庭上。正本清源强治理延伸服务大局的检察触角,扎实开展一案一整治。针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暴露出来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门监管存在的漏洞,及时向相应行政执法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乡镇制发检察建议,同时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协调,以“跟踪”促整改,督促规范管理。2019年4月,在办理谢某某等10人涉嫌强迫交易恶势力案件中,发现天城镇谢家坳村“殇夫班子”长期以暴力、威胁手段强揽殡葬服务,牟取非法利益。对此,该院向县民政局、天城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县民政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将服务项目的收费进行公开,并开通举报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的举报和监督。天城镇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也积极行动,主动邀请检察机关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同时加大对辖区内民政、公益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行业的行政管理力度。通力协作增合力县检察院党组先后10次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扫黑除恶相关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崇阳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成立了共10人的2个办案公诉团队,专办黑恶案件。按照各部门的职能分工,增强各业务部门沟通协作,探索建立信息集中收集共享、办案协作等制度。成立技术服务工作专班、宣传及舆情应对工作专班、后勤保障工作专班和安全保卫工作专班,确保内部协作配合“零障碍”。积极探索建立公检法联动常态化机制,建立常态化沟通平台,强化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进一步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公检法信息互通、重大疑难案件会商研判机制,加强工作经验总结,将经验做法转变为制度规范,在检察办案中常态化坚持,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和效率。崇阳县检察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把好案件的事实关、程序关、证据关与法律适用关,确保既打击犯罪,又保障人权。县公安局:扫黑除恶
弘扬正气三年来,全县共侦破涉黑涉恶案件153起,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63人,查封、冻结、扣押涉黑涉恶财产5081.94万,成功打掉3个涉黑组织,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8个恶势力犯罪团伙。黑恶必除
让社会更安宁黑恶势力不除,社会难以和谐稳定,百姓更不能安居乐业。2006年以来,金某胜等人的犯罪组织,暴力打压竞争对手,武力欺压沿岸百姓;为了利益最大化,肆意开采,破坏河堤、农田,随意弃置废料,淤塞河道,严重破坏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老百姓敢怒不敢言。2019年,崇阳县公安局扫黑办对金某胜等人涉黑案件立案侦查,历时6个月,侦破积案1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8人,彻底铲除这一盘踞当地多年,残害百姓的社会“毒瘤”。2015年来,谢家坳村部分不法分子倚仗宗族势力,非法控制天鹅山公墓的殡葬服务,大发“死人财”。“死不起”的怪相曾一度让崇阳百姓深受其害、苦不堪言。“必须尽快打掉毒害百姓的地头蛇,展示崇阳扫黑除恶的坚强决心”,这是县委、县政府向县公安局交办的第一起重大涉恶案件。2018年7月9日,县公安局组织60名警力开展集中抓捕行动,10名犯罪嫌疑人无一漏网。打掉这一“殇霸”后,广大群众拍手称快。整治效果立竿见影,当日下午,天鹅山公墓动辄上万元的治丧费实现理性回归。凶顽必治
让群众更安全2018年,王某向公安机关报案:2017年,吴某等人天城镇鹿门某乡村开设赌场,误认为受害人王某“出老千”,将王某等4人挟持至岗水塘殴打,王某被逼无奈打下43万元欠条。县公安局迅速立案侦查,将吴某犯罪团伙一网打尽。2018年1月20日凌晨,陈某军等人将白鹭酒店吧台的电脑、电视机砸毁后,扬长而去。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犯罪捉拿归案。7名犯罪嫌疑人不仅全额赔偿损失,而且都被县人民法院判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近三年,崇阳公安始终对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保持零容忍,76名暴力犯罪分子受到法律严惩。2018年至2020年间,4类暴力犯罪年均下降24%,街头暴力犯罪基本绝迹,群众安全感明显上升。“黄赌毒”必剿
让民风更淳朴“黄赌毒”是万恶之源,不仅污染社会风气,还会滋生违法犯罪。崇阳公安局将剿灭“黄赌毒”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内容。2018年10月8日深夜,天城派出所接到报警,邓某被一起催讨赌博高利贷者非法控制在崇阳县白鹭广场某宾馆。通过深入调查,牵涉一批犯罪对象和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犯罪案件。县公安局扫黑办根据该线索,挖出以龚某为首的开设赌场、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恶势力犯罪集团。11名团伙成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首犯龚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三年来,崇阳县公安局共侦办赌博刑事案件75起,侦办赌博行政案件172起,追缴非法所得278万元;侦办毒品违法犯罪案件139起,依法打击贩卖毒品、容留吸毒人员163人,抓获吸毒人员611人,强制隔离戒毒465人;侦破组织、容留、介绍卖淫案件25起,抓获卖淫嫖娼人员103人,打掉3个网络招嫖团伙。对“黄赌毒”保持零容忍。“拦路虎”必惩
让营商环境更优公安机关要把扫黑除恶提升到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通过严惩巧取豪夺者,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2020年4月份以来,崇阳县加泰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营的“铂金湾”房地产项目屡遭阻工,存在强揽工程的问题。天城派出所经过一个月的秘密排查,一个以黄某仁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浮出水面。9月2日晚,县公安局出动40名警力开展集中抓捕行动,8名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并绳之以法。2019年5月,咸宁市公安局指定崇阳县公安局对甘某涉黑案件立案侦查。历时一年,查明甘某涉黑组织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导致多家公司停业破产,多名受害人妻离子散的犯罪事实。2020年10月底,崇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甘某华涉黑犯罪案件,即将宣判。三年来,崇阳县公安局侦办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案件7起,24名参与暴力讨债的犯罪分子受到法律严惩;1200余万元非法债务被废除。县司法局:筑牢四网促和谐崇阳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职能作用,筑牢“四张网”,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崇阳稳定和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铺开宣传网
法润民心有声色统筹推进将扫黑除恶宣传纳入每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以3.15、6.26、12.4国家宪法日等为载体,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做到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用好阵地组建专门法治宣传专班,整合律师、公证、司法所等资源,结合宪法日等活动,通过宣传展板、宣传资料、法律咨询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线索。创新载体充分发挥“互联网+法治宣传”优势,大力开展新媒体普法活动,充分利用法治崇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辟专栏、策划专题,线上线下一体发力,提升专项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三年来,司法局开展法治宣传共316场次,发放相关宣传材料22万份。构建防护网
创新管控促稳定把严入口关严格把控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全面综合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形成调查报告,严格排除涉黑涉恶人员,严把社区矫正的入口关。把好教育关筑牢社区矫正防线,一方面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司法所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充当“宣讲员”,三年来,共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10342余份。另一方面把每月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结合,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教育,三年来,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学习105场次,共计3700余人次参与学习。把握防范关向全县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发送了《致崇阳县社区矫正对象的一封信》,签订社区矫正对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1000余份。要求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远离涉黑涉恶人员和组织,鼓励他们检举揭发身边的黑恶线索。同时,鼓励社区矫正人员通过参与公益劳动,改造、充实、完善自身,重新做人。截止目前,崇阳未出现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涉黑恶案件被捕情况。织密民调网
强化调解创和谐开展排查走访组织全县22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入各村(社区)开展排査走访,开展拉网式扫黑除恶“大排査、大调处”活动,把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与“重点地区排査整治”、“重大活动期间敏感时期整治”等专项排查调处活动相结合,利用重大活动、节日,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进社区、进村户、进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査调处工作,做到早介入、早化解。开展回头看通过对人民调解案件回访,化解矛盾纠纷。加大对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挤压黑恶组织滋生空间。近三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组织排査纠纷2730余次,调解矛盾纠纷13142件,成功调解12839件,调解成功率达98%。编实监督网
法律服务有保障组织专题学习分阶段组织律师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及全国律协《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指导意见》,提高律师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四项制度建立健全涉黑涉恶案件接案管理制度、请示报告制度、集体研究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四项制度”,确保受理的每一件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程序规范、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引导律师树立正确的执业操守观,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加强参与协调及时做好维权引导。加强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沟通协调,反映律师合理诉求,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利,防止因妨碍辩护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而影响案件顺利办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事记●2018年3月12日,崇阳县委办公室、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崇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方案》的通知。●2018年4月24日,全县综治委全体(扩大)会议暨扫黑除恶、禁毒、反邪教工作会。●2018年9月7日,中央扫黑除恶第七督导组第三下沉组赵湘江组长率队来崇阳调研督导扫黑除恶工作。●2018年10月30日,湖北省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暨咸宁市“法制大讲堂”崇阳专场报告会。●2019年3月20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19年第一次会议。●2019年8月16日,咸宁市“法治大讲堂”崇阳专场暨县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2019年10月4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五长会议”第一次会议。●2020年5月20日,省特派督导组程华荣组长率队来崇督导扫黑除恶工作。●2020年7月23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周斌及市公检法相关负责领导来崇召开“甘某华案”专题协调会。●2020年9月25日,全县扫黑除恶“打财断血”工作推进会。●2020年11月23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五长会议”第三十一次会议(甘某华案、陈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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