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倾圯必矣。而室中之人,犹然酣嬉鼾卧,漠然无所闻也。”这是说一种居危麻木状态。如卖官鬻爵盛行。“19世纪最后30年,捐官总数53.4万名,通过捐官途径的四品到七品地方官员多于通过科举的正常途径得官的人数。”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玉入黑池,难得见白。一个好的政治生态中,个别官吏偶生邪念,因大势所趋,往往会及时醒悟。不怕念起,就怕觉迟。只要及时刹车,倘不致于万劫不复。一个贪污成风的政治环境,官吏贪污不遮不掩,肆无忌惮,一有机会,想不腐尚且不能,更何况有心贪腐者。五、制度不能只为小部分谋利益。清代的制度具有两个明显缺陷:一是没有成熟的制度体系,多为沿袭明朝的制度。“尤其是清代可说全没有制度,它所有的制度,都是根据明代。”制度的缺失,致使对官员官吏管理失之于长期化、常态化,多依皇帝一人好恶而定;二是本就不全的制度里多为小部分(官吏贵族)谋利益。“在明代的制度里,在加上他们许多的私心。这种私心可说是一种‘部族政权’的私心,一切由满洲部族的私心出发。”为小部分人私心服务的制度,只会助长这些人的贪腐和奢侈。这些特权是贪腐奢侈的发酸剂,使官吏贪腐奢侈之风日益浓厚。因此,戒官吏贪腐就要戒特权,戒特权就要严制度。使制度面前无特权,执行制度无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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