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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财政监管 规范理财行为提高使用绩效

2022年01月20日 10阅读 来源:咸宁日报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巩固市“五管一治”工作成果,着力解决市直预算单位财务基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市直预算单位开展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公务卡管理、账户管理、会计基础管理、财务收支调查为主要内容的财务管理综合检查工作。此次检查以“加强财政监管,规范理财行为,提高使用绩效”为宗旨,建立“编制有目标、执行有监控、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用财、理财理念。市直财务管理综合检查答记者问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万春桥11月2日,记者就市直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综合检查相关问题,采访了市财政局局长万春桥。万局长就这次财务综合检查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问。记者问(以下简称为“问”):此次检查的指导思想是什么?万局长答(以下简称为“答”):以国家、省市出台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为指导,以日常财务管理为抓手,以纠正市直预算单位在财务管理工作中不规范操作、违规、违纪行为为目的,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强化资金和干部安全。问:此次检查的法规依据有哪些?答:此次检查有5个方面的法规依据。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35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36号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单位财政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咸政办发[2013]27号)。2、预算绩效管理。《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鄂政发[2013]9号)、《湖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2013-2015年)》(鄂财绩发〔2013〕8号)、《咸宁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咸财行资发[2013]606号)。3、公务卡管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2011〕167号)、《咸宁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方式实施方案》(咸财库发〔2011〕515号)、《咸宁市市直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咸财库发[2011]450号)、《咸宁市直预算单位公务卡和现金使用管理办法》(咸政办发[2014]20号)、《市财政局关于强化市直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的紧急通知》(咸财库发[2015]78号)。4、账户管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2011]1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关于咸宁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咸政办发[2004]

67号)、《咸宁市预算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咸银[2013]

69号)。5、会计基础管理。《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鄂财会规[2013]9号)、《会计人员持证上岗检查工作方案》(鄂财会发[2015]7号)。问:此次清查对象及基准日是什么?答:清查对象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清查基准日为2014年12月31日。问:此次清查内容具体有哪些?答:此次清查内容包含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公务卡管理、账户管理、会计基础管理、财务收支调查等6个方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检查的主要内容为:(1)摸清家底,确定存量。一是是否账账、账实、账卡相符;二是是否及时将固定资产卡片台账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动态反映资产配置、处置、收益情况及单位增减资产变化存量。(2)资产处置管理。一是各单位待处置固定资产是否经主管部门审查核实,在合法、合规范围内,统计后报送财政部门审批、核销下账;二是各单位已自行处置的固定资产是否向财政部门申报、补齐相关证明材料、补办资产处置手续。(3)资产收益管理。一是出租、出借行为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使用统一格式合同,并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二是资产收益是否全额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统筹安排。预算绩效管理检查的主要内容为:一是绩效目标编制。是否编制年度预算绩效计划;是否对2014、2015年项目编报了绩效目标,并报财政部门批复后实施;二是绩效评价。是否对一般项目进行了自评,重大项目报财政组织评价。公务卡管理检查的主要内容为:(1)公务卡开立、管理情况。是否为在职正式职工办卡;是否与代理银行签订协议;是否将有关信息及时录入公务卡支持信息系统;是否开展培训宣传,使单位财务人员和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使用公务卡;是否制定单位公务卡报销管理办法及细则。(2)公务卡使用及报销管理情况。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范围内的公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是否使用公务卡结算;公务卡结算审批程序、报销手续是否规范;资金归还是否及时。(3)现金使用情况。公务出差是否借支现金;是否超范围、超额度使用现金;超额度、大额提取现金是否按规定报批;是否存在向职工借记卡或单位代发工资户划转公务报销支出。账户管理检查的主要内容为:预算单位保留账户的政策依据是否仍然有效;预算单位账户设立、变更、撤销是否经财政部门和人行审批;是否存在以个人名义存放单位资金,是否存在出租、转让银行账户现象;是否开设除零余额账户以外的基本存款账户;是否存在用基本建设资金核算本单位使用的经费支出;有无改变账户用途和利用账户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会计基础管理检查的主要内容为:(1)会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单位会计岗位设置,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是否明确,并且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会计机构负责人是否具备会计资格和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历。(2)基础信息情况。具体填列本单位性质、代码、人数、车辆等基础信息;2014年度资产总额、非税收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的详细数据。财务收支调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为:调查预算单位近两年财务收支状况,分析其基本保障能力和水平,为2016年实行零基预算提供详实的定员定额依据,为优化部门支出结构、项目合理分类提供实证,也为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奠定基础。问:现阶段检查的主要任务是什么?答:此次清理清查工作按事前准备、进户检查、提出意见、整改提高四个阶段推进。目前“进户检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当前的主要任务是“提出意见”,即各检查小组对各单位检查情况依据法规政策,进行综合汇总,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报工作专班。下一阶段主要是“整改提高”,即工作专班对各检查小组提出的改进意见,进行统一研究,分门别类提出整改处理方案,经领导小组同意后,交由检查小组督办落实。问:为了确保此次检查顺利进行,你们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答:

1、成立工作专班。成立了由我全面负责,局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各科室成员等59人组成的工作专班,并设立了8个检查小组。2、明确责任分工。领导小组负责政策和决策把关,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对清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对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和工作协调,对清查表格进行汇总,清查工作结束后形成总结报告;检查组负责组织开展检查工作,查清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市直各预算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抓好整改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专项清理检查的第一责任人,对清理检查情况承担主要责任。3、组织动员培训。10月10日,在市会议中心一楼会议厅召开零基预算改革和市直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综合检查工作会议,市直一级预算单位及所属二级独立核算单位分管财务工作领导、财务科长参加了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晖出席并作重要讲话,要求全市上下要适应财力增长速度转向个位数,政府理财转向法定性,违规乱纪转向零容忍等“三个转变”,树立新规范、新心态、新思路,下大力气规范理财行为。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结合财务检查工作,对相关法律、政策法规、文件要求等进行了详细解读和相关培训,起到了很好的效果。4、做到三个到位。一是宣传到位。编印法规政策及文件汇编600本,分发给市直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手中。二是人员到位。检查小组人员由市财政局抽调专人组成,与日常工作脱钩;各单位安排专人,清理本单位财务基础工作情况,填报检查表格、配合检查小组的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三是检查到位。我们制定了国有资产处置收益、预算绩效管理、公务卡发放、银行账户管理、会计基础信息和基本能力保障调查共六大类14种表格,进一步细化科目种类,确保应查尽查。同时采取查、报同步进行,以查促报,查中指导的方法,现场盘点、检查账目凭证、查验原始发票、检查程序、核对时间、追问事由等方式,逐类逐项进行核实,做到账账、账款、账据、账实、账表、账卡“六相符”,最终形成检查表格和书面结论。问:此次检查工作要求有哪些?答: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参与方要有效联动,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1、精心组织。市直各预算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清查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2、严肃纪律。市直各预算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清查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检查组合法检查行为。对于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3、加强督导。市直各预算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清查工作进展情况。财政部门应及时将清查工作进展情况予以通报,并组织监督检查。4、形成档案。市直各预算单位对清查形成的资料,要分类整理形成档案,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张丽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学习贯彻《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精神《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方针政策及新《预算法》的要求和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于2015年元月15日,经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予以通过,并自4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资产配置、登记与使用、处置、评估与清查、信息与绩效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理解和贯彻落实《条例》,借布置市直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综合检查工作的东风,与大家共同分享学习领会《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相关要求。(一)《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是财政管理的应有之义,是各预算单位的应尽之责。条例的出台,对推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管理型政府有着十分深远的意义。(二)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一是确立了监督管理体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理顺了所有权、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关系,强化了国有资产为国家所有的固有属性;二是依法明确了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主体权责,《条例》规定各级财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履行综合监管职责。三是厘清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责,形成了部门协同配合的监管合力;四是创新了监管方式,《条例》要求建立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制度、资产统一调剂制度、资产收益统一征管制度、资产信息公开制度、资产绩效管理制度等,构建了新型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五是注重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做到了监管的全覆盖;六是推进了资产的资本化管理;七是明确了法律红线,《条例》细化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情形及法律责任,使其“有权不可任性”。(三)贯彻落实《条例》的三个关键环节第一、存量资产要安全完整。确保资产安全,事关经济安全,关键要摸清家底、堵塞漏洞。一是要建立健全资产登记、使用的管理制度。完善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做好国有资产建账、核算工作,做到账实相符,规范国有资产使用行为。二是实行资产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信息库,实行从入口到出口各个环节的动态监管,确保资产统计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三是建立资产年度清算制度。清算内容主要包括财产清算、损溢认定、资产核实等。第二、增量资产要依法配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要立足于科学规范、公平合理、厉行节约、节能环保,与单位履行职能、事业发展的需要相适应。一是资产配置要纳入各级政府预算管理;二是严格执行配置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类制定各级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确定资产配置数量、价格限额、性能、最低使用年限等,并依法公开;三是建立资产调剂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超标准配置、长期闲置和低效运转的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剂;四是资产收益纳入预算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处置等取得的收益,要及时足额上缴国库。第三、变动资产要依法报批。一是严格执行资产处置制度,各级政府、各级财政部门、各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审核职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资产权益变动要依法评估,并实现专项管理;三是资产出现重大变化情形要进行专项清查;四是鼓励支持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预算绩效管理(一)我市预算绩效管理的现状自2011年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试点以来,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以专项资金为切入点,勇于创新,积极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省财政厅和市委、市政府给予了充分的表扬和肯定。2013年,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政府预算执行管理的若干规定》,强化了各预算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提出了明确任务和要求。市财政局印发了2013-2015年《咸宁市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绩效评价覆盖农业、林业、水产等多个领域,建立了符合咸宁经济特点的绩效指标库;组建了绩效专家团队,目前已有各部门、各行业专家100名。2014年,市本级开展绩效评价项目总金额达到5.4亿元,占上一年度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20亿元的27%;2015年度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支出预算资金6亿元,占当年本级项目支出预算资金9亿元的67%。(二)存在的问题我市绩效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绩效管理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绩效理念不够深入,长期以来形成的“重分配、轻管理”的观念还没有彻底根除,一些部门误以为资金使用只要合理合规就行,使用效益与己责任不大;二是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不健全,表现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决算中对预算绩效的忽视,致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体系尚未建立;三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层面不深,缺乏财政政策、财政制度、财政支出结构的绩效管理;四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质量不高,绩效评价质量有待提高;五是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不够,评价结果和预算安排有机结合机制尚未建立,在绩效信息公开、向相关部门报告、绩效问责等方面进展较慢,导致预算绩效管理的实际成效大打折扣,不少工作流于形式。(三)重提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如何用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是百姓对于公共财政资金花费方面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只花钱不问效、一本“糊涂账”的事情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如有的村,农家书屋建起来了,可一年没几个人来看;有的地方投入几百万元建垃圾中转站,但后期运转资金不足成了“摆设”。为了预防这样不讲绩效的项目发生,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将推动我国绩效管理范围,逐步覆盖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性资金,而面对财政收支压力,也倒逼各级政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已成为先进的管理理念。绩效理念、绩效要求要贯穿财政管理的各个环节,使之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一起成为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使财政资金处于全过程监控之下,让预算部门从“要钱难”向“花钱难”的转变。2015年1月1日施行的新《预算法》第一次将绩效写进法律。要求预算编制讲绩效、人大审查讲绩效、支出结果讲绩效。(四)着力构建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序推进以绩效评价的结果为依据,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预算绩效管理要实现三个目标:一是覆盖各级预算部门和单位,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即“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二是逐步从部门项目支出扩展到上级对下级转移支付、部门整体支出、财政政策、财政制度、财政管理等多个重点领域;三是通过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制和审核,剔除无效资金,合理编制预算,从而保障重点民生支出,防范财政风险,落实财政政策。(五)如何构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机制?首先,预算单位申请预算时,要按要求申报绩效目标,这是起点。财政部门对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作为预算安排的前提和主要依据,并在批复单位预算时一并批复绩效目标。其次,对预算绩效运行实行监控管理,这是关键。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要对绩效信息适时进行跟踪监控,重点监控是否符合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目标,发现预算支出绩效运行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情况严重的要暂缓或停止该项目的执行。再次,对预算支出绩效进行评价,这是核心。预算执行结束后,财政部门或预算部门要认真分析和积极利用决算数据,对财政支出的实际绩效进行评价,客观公正地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提高预算绩效评价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第三,对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应用,这是落脚点。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目的。一是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预算编制中,实现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的有机结合;二是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日常预算管理中,这是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的主要方式之一;三是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行政问责中。会计基础管理近几年来,国家非常重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对会计人员的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在客观上也要求会计工作要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要求:会计从业人员应当按期接受继续教育,两年一登记,六年一换证。并及时记载、更新会计人员信息,包括会计人员基本信息、从事会计工作情况,调转情况、换证情况、职称情况、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受表彰奖励情况和被处罚情况。这次预算财务综合检查工作,也把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及基础信息台账纳入其中。要求各预算单位在填列《会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表》时,使用统一的电子表格,由检查办公室把电子表格发给各检查组,以方便导入会计人员管理系统核对信息,确保该工作的检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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