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5-804年),又恢复了李亨时代做法,将寒食清明二节合在一起,假期仍定为7天,“黄金周”重现。元代也兴“拼节日”到了宋代,清明节也是国家法定节假日,并移植进了上古时“三月三”上巳节的某些娱乐功能,人们出游喜欢来到水边。清明节也是宋人重要的节日,甚至比唐人更看重,扫墓的风俗更浓,这从北宋人张择端绘于清明时节的《清明上河图》中便可以看出,首段就是时人从汴京(今开封)野外扫墓归来的情景。宋代清明节里,皇家和民间都会举办一系列活动,热闹程度不输元宵节。时开封人孟元老在后来撰写的《东京梦华录》中,记述当年京城过清明节的气氛:“京师清明日,四野如市,芳树园圃之间,罗列杯盘,互相酬劝,歌舞遍满,抵暮而归。”“清明弄柳”这一传统习俗,在宋代达到了极致。据宋人吴自牧《梦粱录》记述,宋时清明节里,家家户户门上都插柳条,时称“明眼”。所谓“明眼”并不是祈盼眼睛明亮,而是民俗上的驱邪目的,意是辨明鬼邪,守护家门,此时的柳枝与桃枝功能相近。到了元代,唐宋的公务员多假制度被否定,节假日大为减少。但元时清明节与寒食节从功能和活动内容上看,在事实上合成了一个节日,仍与元正(旦)一样,是元代最重要的节假日之一,放假3天。到了明、清两代,寒食、清明二节则完全退出国家法定节假日序列,政府仅保留元旦、元宵和冬至3大节假日。虽然不放假,时人仍喜欢过寒食节、清明节,要外出扫墓、春游。踏青寻爱成美谈清明节期间,正是古代男女谈情说爱好时节。按照《礼记》记载,“仲春之月,令会男女,奔者不禁”,在古代原本男女授受不亲,可唯独在清明期间,可以“奔者不禁”,暂时废除了那些男女之间的条条框框,男女可以自由交往。清明节踏青的前身应该是野外的交往。在氏族时代,两个氏族之间的婚配就是依靠这种交往,通过对歌、跳舞等形式,彼此相识,产生感情,建立族外的婚恋关系。“会男女”就是野合风俗在上巳节的表现,踏青是这类习俗的遗韵。西周时期,周礼就规定,上巳节这天,青年男女必须聚会。因上巳节与清明节时间相近,其活动内容逐渐合并到清明节里。在我国历史上,特别是汉唐时期,流传踏青寻爱的故事相当多。汉武帝就是在19岁那年上巳节例行传统的“修禊”礼后,遇到才貌双全的歌女卫子夫,产生爱情,从而相伴50年。德宗时的诗人崔护,在清明时节踏青至西安城南的桃溪堡遇美女桃小春,才有了“借水赠钗”的故事,后来被编成传统戏曲《金琬钗》,深受人们喜爱。除此之外,在清明节,古人还喜欢做些户外活动。古代的青年男女祭完祖后,喜欢在户外踏踏青,放放风筝,通过这种户外活动意图结识自己的意中人。未婚女子则在自己的右手中指上系一根红线,以表示自己希望得到爱情。一些才子则会在风筝上写下自己的求爱诗,等风筝随风飞扬时,剪断风筝的线,让它落到哪家是哪家。如果有缘,捡到风筝的那位姑娘恰好为情诗所感动,这姻缘就成了。(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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