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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如何治理贪污腐败

2022年01月20日 10阅读 来源:咸宁日报
核心提示:“治国先治吏,治贪先治官”。各个朝代处置贪官的法律各有所不同,古人是如何处置贪官的呢?在尧舜时期,国家机器的胚胎开始形成,尧让舜做自己的辅佐大臣,舜修订并放宽了“五刑”,用流放代替死刑,同时在“五刑”中确立“官刑”,不服从“官刑”,就要受处罚。怎么处罚?鞭作官刑,打屁股罢了。商朝初建,继承“鞭作官刑”。汉代开始惩治官吏在经济方面的职务犯罪,有两条刑律:主守盗,受赇。前者是指利用职务之便盗窃国家物资,后者是惩治官吏枉法受贿行为。汉文帝规定“官吏以饮食免”,相当于现在中央政府禁止大吃大喝之类的红头文件。汉文帝的规定中有一条相当严格:上级官吏吃下级官吏一顿饭,免职!而汉元帝时则有规定:坐赃者,皆禁锢不得为吏。意味着贪官一旦事发,政治生命从此结束。到了东汉时,规定更为严酷:赃官子孙,三代不得为官。隋朝对于贪赃枉法的官员,惩处尤为严厉,并开了中国历史上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的先河。隋文帝杨坚一旦察觉到官吏的贪赃、渎职、失职,他只简单地说一个字:斩!那怕你只是收受一些地方“土特产”,也可能会让你脑袋搬家。他经常偷偷地指派自己的心腹之人,拿着钱财布帛前去贿赂试探令史府史,谁要是接受了贿赂,就按贪赃罪一律处死,无一能得到宽恕。正是由于隋文帝的“法眼”无孔不入,无所不察,即使是“深藏潜伏九地之下”的贪官也被揪了出来,彻底灭绝了官吏们收贿贪污的侥幸之心。使得开皇、仁寿年间,地方上200个州、500多个郡、1000多个县从没有发生过官吏贪污。唐朝诸帝虽号称礼待臣下,但对于贪官惩治常常不留情面,经常是“于朝堂集众决杀”、“重杖一顿处死”,以威吓朝臣。武则天对贪官污吏更是非常痛恨。杀了很多的贪官污吏,可以说是杀人如麻。宋代重视反贪,行政上,设立反贪局,时称武德司、皇城司。神宗时,更是重禄重法,一边给公务员增加工资,一边加大法制建设,两手齐抓,不过,也没有根治贪污腐败。到了元代,官吏赃罚,轻则打屁股,重则处死。宋朝诸帝以“不杀士大夫”为祖训,可处罚贪官并不违背祖训,宋初贪官经常被脊杖后流放海岛或被处死。历史上惩治贪官最出名的是明太祖朱元璋。朱元璋亲自主持制定的《大明律》,规定贪赃枉法赃满一贯以下杖六十,以上递增,至赃满八十贯处纹刑,他曾特别规定受财枉法赃满六十贯以上的贪官要处以“剥皮实草”之刑,即先将贪官脑袋砍下来,挂在衙门前的旗杆上,这叫“泉首示众”,然后将贪官剥皮,又按贪官身形做一个草人,将剥下的人皮蒙盖在草人上,做成一个“皮囊袋”,挂在官员公座旁边,使下任官员“触目惊心”。他还下令在衙门里搭一个土地庙,剥皮时就在土地庙里进行,当时人们称为“皮场庙”。朱元璋在《大诰三篇》里规定:老百姓可以到京师控告贪官污吏,还可以直接把贪官污吏扭送到京师,由朝廷处理,路上吃饭住宿全部由国家解决,沿途各地官吏负责供应,不得怠慢。农民出身的朱元境在惩治腐败上确实有一手。清朝沿袭明朝有关治贪法律,尤其重于追赔,甚至贪官被处死后,仍要追其子孙赔补,直到赔完为止。清代贪官和申,为官专务聚敛,嗜钱如命,20年成了天下首富,结果亿万财产被抄入宫,自己被赐自尽,全家充军。

康熙曾拨巨款派程金山父子督修一座军事防御城,被其贪污,只修了一座小土城,后被人举报给康熙,康熙大怒,下令将此事一查到底,降旨将程金山父子处死,并用他两个儿子的头盖骨反扣在一起,中间用白银雕刻成二龙戏珠镶成鼓架,上下鼓面用他们脊背上的皮蒙制而成一个人皮鼓,再用程金山本人的后脑勺做成一个人头碗。为警示后人,康熙皇帝又在离桥湾城西北200多米处修了一座皇家寺院——永宁寺。在寺院里供着康熙皇帝的龙袍马褂,并把人皮鼓、人头碗悬挂寺院上,每日击人皮鼓以警示后人:“做人要心正,做官要清正”,这两句话在当地百姓间广为流传。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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