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违章超载,到头来只能是得不偿失龚某驾驶一轻型自卸货车严重超载,行至崇阳大道路段,在超越同向行驶的郑某驾驶的两轮助力车时,因超载过重,导致其右后轮突然爆胎,气流将郑某冲倒,致郑某受伤致残、助力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交警未作责任认定。该案经法院审理后认为,龚某因严重超载致本起事故发生,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并判决:郑某的损失共计6万余元,全部由龚某机动车一方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过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法官提示:各种货运机动车应严格按核定的载重量载货,并不得超高、超宽、超长载货。违章超载是十分危险的行为。如贪图节省成本而违章超载,发生交通事故后,最终将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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