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嘉鱼县舒顶阳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2020年9月舒顶阳违法占用嘉鱼县官桥镇白湖寺村三组747平方米土地(其中耕地面积73平方米)建设住宅。2020年10月,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该案移交该县农业农村局处置。目前,官桥镇政府已组织拆除违法建筑,土地已复耕。
2.咸安区曾铺村村委会违法占地建设观光长廊案。2020年10月,咸安区马桥镇曾铺村村委会违法占用该村466.7平方米土(其中耕地面积233.33平方米)建设观光长廊。2021年3月,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其宣讲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政策后,已自行拆除复耕。
3.湖北梓鸿房地产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烧烤棚案。2020年11月,湖北梓鸿房地产有限公司违法占用贺胜桥镇贺胜村土地213.33平方米(其中耕地面积213.33平方米)建设烧烤棚。2021年3月,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其宣讲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政策后,已自行拆除复耕。
4.通城县大坪乡人民政府违法占地建设钢架车库。2020年10月,通城县大坪乡人民政府违法占用大坪乡辉煌村土地413.34平方米(其中耕地面积193.33平方米)建设钢架车库。2021年4月,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其宣讲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政策后,已自行拆除复耕。
5.通城县刘春秋违法建设生态园案。2020年10月,通城县刘春秋违法占用塘湖镇凉亭村2246.68平方米(其中耕地面积2206.68平方米)建设一知万生态园。2021年4月,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其宣讲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政策后,已自行拆除复耕。
6.通城县大坪乡韩岭村村委会违法建设涵管厂案。2020年11月,通城大坪乡韩岭村村委会违法占用该村466.67平方米(其中耕地面积466.67平方米)建设涵管厂。2021年4月,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其宣讲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政策后,已自行拆除复耕。
7.通城县隽水镇下阔村杜学平违法建设临时工棚案。2020年10月,通城县隽水镇下阔村杜学平违法占用该村953.34平方米(其中耕地面积953.34平方米)建设临时工棚。2021年4月,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其宣讲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政策后,已自行拆除复耕。
8.崇阳县青山镇东山村吴煌育违法建设鸡棚案。2020年10月,崇阳县青山镇东山村吴煌育违法占用该村173平方米(其中耕地面积173平方米)建设鸡棚。2021年1月,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其宣讲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政策后,青山镇人民政府已组织进行拆除复耕。
9.崇阳县天城镇洪下村邹华新违法建设仓库案。2020年10月,崇阳县天城镇洪下村邹华新违法占用该村260平方米(其中耕地面积260平方米)建设仓库。2021年3月,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021年4月,邹华新已自行拆除复耕。
10.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违法建设卫生院职工宿舍案。2020年11月,青山镇人民政府违法占用青山镇青山村573.34平方米(其中耕地面积573.34平方米)建设卫生院职工宿舍。2020年11月,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021年1月,该项目已补充合法用地手续,批文号鄂政土批〔2021〕126号。
11.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违法建设卫生院案。2020年11月,青山镇人民政府违法占用青山镇青山村5426.69平方米(其中耕地面积5426.69平方米)建设卫生院。2020年11月,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021年4月,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其宣讲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政策后,已自行拆除复耕。
(咸宁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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