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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

2022年01月20日 10阅读 来源:咸宁日报
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坚守党章党规党纪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党规党纪在“最后一公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一、争做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的表率做学习的先行者。纪检监察干部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学习贯彻,学思践悟、真学真懂真通,全面掌握《准则》和《条例》的要义,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做贯彻的推动者。要通过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举办“一把手”专题党课、专家学者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知识测试等方式,将两项法规的具体要求一级传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压一级。利用廉政网站、微信平台、短信平台等新兴媒体,以宣传手册、横幅、标语、微视频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把两项法规的要求真正刻印在广大党员干部的心上。做遵守的示范者。“惟正己可以化人,惟尽己可以服人。”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党员的党员,遵守党规党纪必须以身示范,不能做的坚决不做,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带头遵守和执行好《准则》和《条例》,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时时刻刻处处保持忠诚干净担当本色。二、增强执行《准则》《条例》的自觉增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政治敏锐性。要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树牢执纪意识,突出执纪特色,从“以法律为底线”转变为“以纪律为标尺”,从“惩处极少数”转变为“管住大多数”,从“突出以治标为主”转变为“注重以纪律治本”,真正使党的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增强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责任担当。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情况作为检验评价工作的标准,进一步转变执纪方式,突出执纪重点,在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纪行为的同时,坚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更多地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增强维护纪律严肃性、权威性的压力和动力。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发挥《准则》和《条例》的“治本功能”,关键要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有静气、不刮风、不运动,踏着不变的步伐,以寸步不退让、丝毫不含糊、时刻不放松的决心和信心推动两项法规真正落到实处,使之成为党员干部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的“金科玉律”,让纪律真正成为“一碰就触电”的高压线。三、坚决担起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任坚持从严监督,决不让纪律执行有“漏网之鱼”。要抓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织密织牢监督制约之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

实现监督“全覆盖”“无例外”,使“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无处藏身。坚持从严执纪,决不让党内法规成为“变形金刚”。必须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使纪律规矩挺起来、严起来、硬起来。从严治党不等于抓几个腐败分子,而是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既要抓大不放小,又要不以小概大,既要“拔烂树”,又要“治病树”,还要“扶歪树”,守护好政治生态。坚持从严问责,决不让责任落实成为“无弹之炮”。纪委不问责,就如同“猫不抓老鼠”,问责不力也同样是“钝刀子割肉”。要牵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坚持问题导向、照单问责,对挑不起“一岗双责”担子的领导干部,实行“一案双查”,追责到底,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作者系崇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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