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
彭信琼
崇尚法治,践行法治。
我州谱写“法治中国”、“法治湖北”恩施篇,下浓墨,绘重彩,写新意。
州委六届九次全会将“依法治州”上升为州级战略,加快了“法治恩施”建设进程,有力推进了我州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依法治州”战略是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的必然要求。我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主动融入“法治湖北”建设大局,竞进有为、实干为先,体现了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法治担当。
一
“法治中国”建设是一道全国命题,近年来,我州交出了具有标杆效应的“地方答卷”。
州委提出,要以法治思维推进各项工作,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平安恩施、法治恩施建设。
2013年6月,在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支持下,州委、州政府聘请15位国内知名律师组成恩施州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律师顾问团。
随后,又在全省率先聘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校长吴汉东、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等17位知名专家组建法治建设专家委员会,构建“法治恩施”建设新型智库。
专家委员会着力于为恩施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提供立法建议,提升各级干部的法治素养。
2014年2月,州委、州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强法治恩施建设的意见》,统筹推进法治恩施建设,为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提供了规范性指引。
同年3月12日,《恩施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明确到2016年底形成覆盖州、县(市)、乡镇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村(居)民委员会组织的法律顾问网络,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
如今,法治恩施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大步走在全省前列。各级干部敬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正在成为美丽的“恩施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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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层基础,是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州推行村医村教进班子,促干部来源多元化;推行“农民办事不出村”,促治理方式现代化;推行法律顾问进乡村,促治理秩序法治化——“三位一体”成为基层治理新模式。
“律师进村、法律便民”,成为我州在全国率先探索出“三位一体”基层治理方式的“三板斧”之一。
3年前,我州开始探索在乡村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把法律“写到田埂上”,更把法律“写到干部心上”,实现了地方政府基层治理理念从“人治”向“法治”的根本转变。
州委组织专班调研,找到矛盾集中、上访频发的症结所在——群众“信访”不“信法”、信大领导不信小干部。
改变传统信访维稳模式,改变落后僵化的基层治理方式,破解这道现实难题迫在眉睫!
依法行政,决策先行。
我州坚持以法治为引领,着力破解信访工作源头治理难、问题化解难、秩序规范难,在全国率先开展“律师进村、法律便民”活动,组建涉法涉诉律师顾问团,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寻求难中破题。
自全州开展“律师进村、法律便民”活动以来,法律顾问进村入户解法释理,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已然成为打造“法治恩施”、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一大利器。
三
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曾报道我州“律师进村、法律便民”这一成功模式。新闻报道:在湖北恩施,由财政出资,购买法律服务,“律师进村、法律便民”活动已开展了1年多。“律师进村”将“法律直通车”开进村里,让村民和村干部达成了“有困难找律师”的共识。之后,新华社、《法制日报》、湖北卫视、《湖北日报》等主流媒体多次对我州“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工作进行深入报道。认为律师进村接地气、消怨气、添和气,有助于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法律便民顺民心、有成效、可持续、能复制,是依法治国在基层的具体体现。
2014年10月30日,全省基层治理现代化与创新基层组织工作制度专题研讨会在我州举行。我州探索构建的以“村医村教进班子、法律顾问进乡村、农民办事不出村”为抓手的“三位一体”基层治理模式赢得与会专家一致好评。会上还公布了《恩施州“三位一体”基层治理创新模式评估报告》。
2015年,全省正式推广基层治理“恩施经验”。我州“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工作经验在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受到广泛好评。
省委政法工作会议要求,要总结推广恩施“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工作的成功经验,从源头化解矛盾、减少非访。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强调,要总结推广恩施经验,争取省委、省政府出台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律师进社区的意见,打造湖北依法治理“升级版”。之后,外省市考察团纷至沓来,考察恩施“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工作的成功经验,考察“三位一体”基层治理创新。
去年底,湖北恩施“律师进村、法律便民”改革创新经验理论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推介恩施经验。专家一致认为,恩施州为共同促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化落实提供了可供参考的范例。
恩施法治范本响山外,花开满园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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