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崔叶全
建始县官店镇财政所建所以来,先后被财政部、省财政厅授予“先进单位”称号,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最佳文明单位”,还受到州、县、镇多次表扬。面对光环和荣耀,该所所长陈平在支部会上提出:“我们常年工作在基层,不仅要把履职尽责当作‘磨剑’,还要把良好的服务意识在平时的工作中体现出来。”
思想上装“望远镜”
早在今年4月,该所对照州财政局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动员令,立即行动起来,迅速制订“两学一做”、“六城”同创、履职尽责活动方案。有人不以为然,认为这是家常便饭,属常规性工作。陈平认真地说:“我们工作的目的是什么?那就是一定要让人民群众满意。这就是我们工作的‘望远镜’。离开这个主题,我们就会落伍。”
该所党支部书记制订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并明确支委班子成员是履职尽责的排头兵,带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每月“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职工收看省、州电视问政以及《永远在路上》等宣传片,对照警醒预防本单位党员干部在理财、执法、监管和公共服务中可能产生的违法乱纪问题;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具有财政特色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考核体系。
同时,该所全面加强财政法治建设,优化行政权力事项,公布责任清单,依法依规理财;认真学习《新预算法》及《会计法》《政府采购法》《湖北省农村财政财务管理文件汇编》等财税法规,并作为财政工作的行为准则;杜绝法外设权、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侵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等现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纠正、查处执法不公不严问题。
工作中戴“放大镜”
今年有一天,所里一位干部抽烟后不经意地将烟蒂扔在地上,陈平看见后躬身捡起来放进垃圾桶。这个干部看见所长的行为,非常羞愧,恨不得找一条地缝钻进去。事后,在全所党员民主生活会上,陈平脸色凝重地说:“生活中的小事,我们要把它当大事对待。我们对待工作,一定要戴上‘放大镜’,将问题放大,以利于彻底解决问题。”一席话引起与会者的警醒。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州委实施细则和县委“二十七条”“七严禁”,成了单位干部职工的必修课,用以武装头脑,以此修身养性,规范干部职工言行,单位作风建设面貌焕然一新。
同时,他们还以“机关市民学校”为载体,对单位职工和社区居民进行“四德”教育。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和财政服务流程,提升财政科学管理、优质服务水平,该所设立“首问责任制”(即谁先接待来信来访者,谁负责将其引导到与其相对应的科室,指导其将事情办理完结﹚、办事流程和办事人员公示制度;杜绝“门难进、脸难看”等对待群众工作态度差的现象和问题发生。
在工作中,该所要求干部职工戴上“放大镜”,不断将问题放大,预防问题发生,促使问题得到解决。敢抓敢管,也是支部一班人的本色。该所认真纠正工作中敷衍应付、不敢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为官不为”问题。通过作风大整肃,使单位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大大改观。群众见了所里干部职工,老远就竖起了大拇指。
细节上用“显微镜”
“坚持勤政为民,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强化措施,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搞好惠农补贴发放、专项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这是该所对干部职工的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该所要求干部职工在工作制度和实际操作过程中装上“显微镜”,防微杜渐,截断不作为的源头,达到经常“磨剑”、永不褪色的目的。
在今年的精准扶贫工作中,全所干部职工深入到自己所帮扶的精准扶贫对象家中,了解贫困户的疾苦,帮助帮扶对象拟定发展规划,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并撰写好帮扶日志。全所干部职工共帮扶精准扶贫户78户,今年能脱贫40户。
按照州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全所党员干部认真开展以“不忘初心·永跟党走”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开展回乡走访,参加村级党组织生活会或群众会。按照实践活动要求,进村入户走访,查民情、知民意,为家乡办一件实事,并撰写民情日记。共办理群众看得见的实事3件,其中新修公路4.5公里,投资20余万元。同时,组建志愿服务队,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如参与毛家槽村、干溪坪村公路建设等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他们还经常打扫街道卫生、维护社会秩序,突击参加辖区内红沙溪、猪耳河等村抢险救灾以及重大突发事故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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