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以来,我州经历了7轮大范围持续强降雨天气过程,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降雨强度大,导致全州各地均遭受严重的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造成大量基础设施毁损、农作物受灾、企业停产、项目建设停工,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损失。据气象部门预报,本轮强降雨结束后,我州将会出现较长时期睛好天气,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当前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鄂办发电〔2016〕62号文件各项要求,坚持防汛救灾与恢复重建两手抓、两手硬,在继续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的同时,抓住天气晴好的有利时机,加紧开展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等工作。现就切实做好灾后重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组织做好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不仅是降低灾害损失、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求,更是加快经济发展、力保全年工作目标的迫切需要。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围绕“农业不减产、农民不减收、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目标,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精准扶贫工作,立足实际,统筹部署,以人为本,迅速行动,切实抓紧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迅速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同时,要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深入开展灾情核查工作。各级民政、农业、交通、水利、城建、经信、国土、旅游等有关部门要立即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开展灾情核查评估工作,全面准确掌握受灾人数、房屋倒塌数量和受损情况,市政、交通、水利、电力、通信、供水等基础设施毁坏情况,农村房屋财产损失情况,农作物、水产、养殖等受灾情况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企业因灾停产及损失情况,并认真核定损失,确保数据准确、情况翔实。所有灾情由各县市有关部门统计核实后报州级主管部门,州直各相关部门汇总后报州民政局,由州民政局统一汇总后报州政府。
三、妥善救助安置受灾群众。各级各部门要做细做实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想方设法帮助受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等问题。要多方筹措救灾资金和物资,并及时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保证受灾群众生产自救和基本生活需要。对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的受灾户,要按程序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受灾户,要及时纳入低保,并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要加快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不折不扣地落实补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因灾倒房重建户可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范围,要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做到规模适度、经济实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和新选址集中建房必须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必须与城乡规划、乡村规划和土地总体规划相衔接,确保选址科学、安全,不出现新的山洪地灾隐患。
四、积极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各级各部门要迅速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及时抢修水毁农田,安排好救灾种子、种苗、化肥等农资供应,指导受灾农民改种补种。农业部门要及时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强化分类指导,切实做好农作物的病虫害防治和田间管理,努力降低损失。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受灾群众发展多种经营和开展劳务输出,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发改、农业、商务等部门要做好市场农产品价格预警分析,确保农产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国土部门要积极做好毁损农田的修复治理。经信等有关部门要指导受灾企业抓紧清理受淹厂房场地,抢修受损设备,加强指导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尽快恢复生产。旅游部门要组织旅游企业及时消除因灾形成的安全隐患,扎实开展暑期旅游营销,积极备战中秋、国庆等旅游高峰。
五、及时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各级城管、住建、交通、水利、电力、通信、供水、供气等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动员、认真组织,不等不靠、边查边改,抓紧疏浚城市排水设施,修缮疏通水毁交通道路,及时修复电力设施和通信线路,检测维护各类市政管网,迅速恢复与民生相关的基础设施功能,保证正常供水、供电、供气和排污,确保通信与道路畅通。各级水利部门要全力抓好各类水利设施和度汛应急工程的修复整治,确保防汛抗洪、人畜饮水和农业灌溉需要。各级规划、住建、城管、人防等部门要加强对城区低洼地、涵洞、地下通道的摸排,做好修缮重建工作。各类市政设施恢复重建必须根据国家政策和行业标准,实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六、全面排除各类灾害隐患。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暴雨洪涝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切实加强地质灾害、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等方面的隐患排除和应急处置工作。国土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排查、监控和防范,预防山体滑坡、地面坍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生,特别是对有群众聚居的危险滑坡地段,要严密监测、群防群测,及时组织撤离转移群众。水利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险塘险库的排查、监控和管护,加快堤防整治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度。交通部门要对水毁道路逐段检查,危险地段要竖立警示标识,落实专人值守,对可能塌方、滑坡、坠石的路段,要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住建部门要加强危房排查,对已经垮塌和发生险情的房屋,及时动员群众避让转移,避免造成人员伤亡。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景区(点)、旅游设施安全及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确保安全。环保部门要加强灾后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的防治工作,特别是要注重对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的监测和防控。石油、天然气、化学品生产等企业要加强对加油站点、油气管线、化学品储藏等设施的巡查维护,制定应对突发污染事件的具体措施,坚决防范油品、天然气、化学品等泄漏污染事件发生。民政部门要妥善安置受灾群体,及时排查清理福利院、优抚医院等民政福利设施存在的隐患,避免发生意外。
七、扎实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疫病监测和疫情报告,严密监视疾病发生和流行动态,要强化卫生防疫、饮食安全等宣传教育,组织医疗专家和卫生防疫人员深入灾区,做好医疗救治和灾后卫生防疫工作。爱国卫生部门要指导各部门开展环境清理,动员广大群众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维护环境卫生。住建、城管部门要围绕城区河道、排水管道、低洼地段等重点区域,抓紧组织清淤、排涝工作,切实做好受灾区域的环境清理。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计生部门要做好灾区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源监测消毒等工作,确保食品卫生和饮水卫生。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牲畜、家禽的疫病监测、消毒和防疫工作,及时对洪灾形成的死亡畜禽实行无害化处理,坚决预防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暴发和流行。
八、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各县市要立足当前实际,着眼长远发展,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切实抓好基础设施、扶贫开发、社会建设等涉及民生的重大项目申报、实施,以重大项目建设推动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要针对汛期暴露出的突出薄弱环节,抓紧谋划、编报和争取一批城防、水利、水毁农田恢复、地灾治理、交通运输、城市管网等重大项目,进一步补齐抗灾防灾基础设施短板,购置一批用于排渍抗旱的各型水泵、移动泵站等设施设备。财政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向省对口部门汇报灾情,尽最大努力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金融部门要加大协调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规模,支持企业、农户灾后重建工作。保险机构要迅速做好灾后勘查理赔工作,积极协调和配合政府各相关部门做好抗灾减灾、紧急救援等应急处理工作。
九、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负责同志联系挂点工作机制,逐级压紧压实责任,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限,确保各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深入基层、深入挂点的扶贫村、组、户,指导和帮助受灾地区做好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工作。要严肃救灾工作纪律,强化救灾款物的使用管理,救灾资金要专款专用、合理使用,救灾物资发放要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督查清单,对违反防汛抗洪救灾纪律要求的,必须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要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各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鼓舞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增强灾后恢复重建的信心,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恩施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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