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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恩施州环境问题信访事项办理进展情况公示(十九)

2022年01月20日 10阅读 来源:恩施日报
现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恩施州部分环境信访案件办理情况予以公示。

涉及县市:宣恩县

受理编号:D1216P002

交办问题情况:宣恩县李家河镇塘坊村万明采石场现更名为堃鑫建材,占用原始森林200多亩用于开采石头,破坏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调查,该公司正在开挖土地。信访件反映的“占用原始森林200多亩用于开采石头”问题,经查实,该公司开挖土地9.3亩,涉及使用林地林种为用材林,不属于原始森林,举报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针对信访件反映的“破坏生态”问题,经查实,该公司在土地开挖过程中,未经林业部门审批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毁坏林地面积0.75亩(500平方米),构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该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宣恩县已责令堃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止毁林开垦行为,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1万元的罚款。该公司已停止毁林开垦行为,并缴纳罚款1万元。宣恩县相关责任单位将继续加大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力度,确保该公司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之前不得开工建设。

涉及县市:来凤县

受理编号:D1216P003

交办问题情况:来凤县武汉大道瓦尔高小区旁的中心医院发电房使用柴油机发电,未安装隔音设备,发电时噪音、烟尘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调查,信访人反映的柴油发电机用于该医院意外停电时保障医院紧急用电。发电机房位于医院东侧围墙处,距离马路对面的民宅约10米,发电机的烟囱靠近围墙,机房没有采取有效隔音降噪措施,发电机底座也未安装减振装置,现场检查时发电机处于停机状态。经走访调查,周边商户普遍反映该发电机工作时噪声大。调阅发电记录,发现该发电机自2014年9月投入使用以来,共计发电17次,累计发电时间为100小时17分钟。信访人举报反映问题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来凤县已督促该医院迅速拆除柴油发电机,将发电机搬迁至二期项目地下室。对该医院院长予以约谈,要求限期整改。该医院承诺,两周内完成发电设备搬迁工作,彻底解决发电机噪声、烟尘扰民问题。目前该医院已联络发电机生产厂家,要求尽快派出技术人员指导发电机的拆除及安装工作,二期项目地下室已在进行开挖坑位、布置线路等准备工作。

涉及县市:鹤峰县

受理编号:D1216P011*

交办问题情况:信访人反映鹤峰县燕子镇坪江水电厂的大坝将丽水二级支流溪坪河从流向鹤峰县县城改成流向南木村,导致溪坪河断流、鱼类绝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调查,该公司处于建设期,电站未蓄水发电,坝前来水量与坝后泄放水量一致。经查,该项目属跨流域调水发电项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取得了相关批复。该电站建有生态流量孔,充分保障溪坪河的生态流量,并未将所有河道水流引向楠木村。信访人反映的坪江水电站的大坝将溇水二级支流溪坪河从流向鹤峰县城改成流向楠木村的问题部分属实。经查,溪坪河属季节性河流,河中鱼类产卵繁殖不是产浮性或半浮性鱼卵,而是产粘性卵,项目工程建设没有影响到鱼类产卵繁殖,坪江水电站属在建工程,水库已通过蓄水验收,不存在鱼类绝迹问题。另查,坪江水电站建设中采取有效的工程管理措施和合理的调度方式,以保障大坝下游居民的生活生产用水和河道的生态用水。该工程在设计建设之初,已经充分考虑到溪坪河生态流量问题,通过了水资源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设计了生态泄流孔,在建设和建成发电后,能充分保证溪坪河生态流量。坪江水电站建成发电后,仅因水库蓄水发电对溪坪河下游水流量造成一定影响,但因留有流量为0.19立方米/秒(批复流量标准为0.12

立方米/秒)的生态泄流孔,不会出现断流现象,也不会影响下游河道的生态用水。信访人反映的溪坪河断流,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为确保坪江水电站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建设,保证下游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和河道生态用水,大坝必须按设计方案验收生态泄流孔,确保水电站运行时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409.97万立方米/年(0.13立方米/秒),将跳鱼坎电站搬迁至九峰桥河口处,并对装机容量进行优化缩小,确保该电站发电尾水直接从九峰桥河口段排入溇水干流进入县城河道,补充县城溇水河生态用水,对施工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和绿化,实施生态恢复。后续该公司将按照相关建设程序依法依规对项目建设进行管理,从生态、质量、安全、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监管,建立有效的施工期环境监控机制,完善落实环境监测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工作。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制订完善坍塌、滑坡、渗漏等事故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工程施工及运营期暴雨、洪水等突发环境事故的应急防护。

涉及县市:恩施市

受理编号:D1216P012

交办问题情况:信访人反映恩施市七里坪的七长路上有5家水泥砖厂,冬季生产时间:每天早上6:00至晚上7:00,夏季生产时间:每天早上5:00至晚上8:00。这些水泥砖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特别大,其生产场地占用了大量的农田用地。相关部门在该路段巡查时,企业会停止生产,离开后就恢复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调查,该路段有15家水泥砖厂,王某等7户经营者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朱某等8户经营者未办理营业执照,以上15户经营者均未办理其他证照和环保手续,并存在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噪声问题,因15户经营者均已停产,无法进行噪声监测。信访人反映的违法占用土地问题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恩施市国土局已对15家水泥砖厂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对该地段水泥砖厂采取停电、停产措施。恩施市将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防止查而不改,时停时产,坚决督促整改到位;恩施市工商局将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恩施市国土局、环保局对当事人违法行为正在进行进一步调查取证,后续将依法依规处理。

涉及县市:来凤县

受理编号:D1216P026*

交办问题情况:1.来凤县革勒车镇孚瑞矿业有限公司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经沟渠排至全县的第三水源地。2.革勒车镇永新采石场用管道将生产废水排至全县的第三水源地,生产时粉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信访件中反映的“第三水源地”为目前正在建设的第三水厂水源地,但水源地保护区尚未划定,正在按程序申报。经现场核实,该企业目前因没有原料,自2016年6月4日起处于停产状态。经查,该企业建有尾矿库,生产废水经尾矿库沉淀处理后,流入废水收集处理池处理,最后排入厂区附近的新峡河。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生活污水收集池,再次沉淀后外排。来凤县环境监测站于2016年12月18日对该企业废水进行了采样分析,检测结果显示,该企业生活污水排放口、尾矿库处理池排放口各项监测因子均为达标。在对该企业的废水去向进行排查时未发现有通过管道排污的行为,但沉淀池容量不足,部分废水经沉淀池渗漏到新峡河,造成一定污染。来凤县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外小河下游200米处地表水进行取样检测,结果显示,各项监测因子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信访人举报反映“该公司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的问题不属实。该企业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新峡河(目前是正在建设的第三水厂水源地,但水源地保护区尚未划定,正在按程序申报)属实。现场检查时,该企业装有5个洒水降尘装置,

3条传输带均进行了密封处理,但因设备损坏,处于停工维修状态,暂未对其粉尘排放进行现场检测。现场查看周边环境,发现该企业有粉尘污染的痕迹。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鉴于来凤县永兴石材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未经验收已投产,属于“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来凤县环保局于2016年12月23日对该公司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1万元。来凤县已责令来凤县永兴石材有限公司进一步完善降尘、除尘设施,后续来凤县将督促其尽快完善扬尘治理设施,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

涉及县市:宣恩县

受理编号:D1216P055

交办问题情况:信访人反映宣恩县沙道沟镇四道坝街桥头一排杀鸡、卖猪肉等门面房将污水直排酉水河。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调查,廖某、刘某两户在宰杀鸡、鱼进行冲洗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没有经过处理直接通过排水明沟排入河中。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沙道沟镇政府拟订了治理整改方案,已对排污经营户进行了整顿。12月19日,沙道沟镇政府正在排水沟下方入河口处新建三级污水处理池,并将对水沟进行全覆盖。目前三级污水处理池正在加紧施工之中,预计12月29日前完工。宣恩县成立巡查监管专班,后续将加强对市场以及河道的巡查监管力度,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宣恩县环保局、沙道沟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群众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环保意识。

涉及县市:建始县

受理编号:D1216P057

交办问题情况:建始县高坪镇老街下水道污水直排长江的支流河(石门河景区中国直立人景区),石门河景区工作人员将垃圾堆放在停车场,环境卫生差。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高坪镇老街下水道虽然设有清污分流管网,但污水未经过处理,直接排入到高坪镇桑园坝社区田家河河道内,并对河道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污染,田家河河水汇入清江流域的野三河支流,同时造成对野三河的一定污染。因石门河景区疏于管理,擦耳河接待中心工作人员将垃圾收集装袋后堆放于停车场,未及时清理。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1.建始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决定实施乡镇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该项目将高坪镇的污水管网整改及污水处理项目纳入了重点整治项目计划。目前方案已获批,预计2017年1月可进行建设。2.石门河景区负责人已安排工作人员对停车场垃圾进行了清理,并将垃圾转运至集镇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景区工程部将在月底于各停车场修建垃圾临时收集池,建成后,景区清扫的垃圾临时堆放,并于当日下午转运至镇垃圾处理场。建始县要求景区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宣传教育,确保景区范围内环境卫生良好。

涉及县市:利川市

受理编号:D1217A027

交办问题情况:利川市南坪乡长乐村十三组有一家采石场在十五组采石,采石过程中噪音、粉尘严重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调查,王家坪石料加工场原属于利万高速设置的临时料场,现场检查时,该打石场正在生产,生产过程中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粉尘无组织排放,且周边林木上有明显粉尘覆盖。另查,2008年,利川市对非煤矿山进行资源整合,老堰口采石场与岩方洞采石场合并,取消老堰口采矿点,但因发生纠纷,该点位仍在非法开采,利川市多次组织打击关闭,但非法开采行为仍时有发生。现场检查时,采石场未进行开采,但存在开采痕迹。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针对王家坪石料加工场未取得合法手续,擅自建设打石场并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南坪乡政府已依法对其进行关停,并停止供电,督促其自行拆除生产设备。利川市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督促王家坪石料加工场10日内拆除全部生产设备,并对现场进行清理。针对老堰口采石场非法开采且屡禁不止的情况,利川市国土资源局、南坪乡政府正在对废弃场区修筑围堵墙进行封堵,并设立警示标牌。南坪乡政府将组织专班,加强对辖区常态化巡查,对非法采石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涉及县市:鹤峰县

受理编号:D1217A031

交办问题情况:信访人反映鹤峰县下坪乡留驾煤矿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入陈家河,河水被污染,影响村民用水。该煤矿将煤渣直接倾倒在煤矿前的小沟渠,下雨时被直接冲刷到陈家河。信访人曾向村、乡政府反映过相关问题,政府承诺解决饮水问题,但一直没有解决。诉求:1.解决饮水问题。2.治理陈家河。

调查核实情况:2016年12月19日,鹤峰县处理专班对恩施州鹤峰县金竹园煤炭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经查,该公司已于2015年12月停工停产,井下无任何活动,矿井铁门贴有封条,至今并未生产。据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鹤峰县下坪乡留驾煤矿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入陈家河”问题,在该公司地面污水处理池投入使用之前确实存在。2015年,该公司在矿井办公楼右侧建设地面污水处理池对废水直排问题予以整改。2016年12月19日,鹤峰县环境监测站对其矿井涌水、朱家桥小河沟(矿井涌水的受纳水体)、陈家河(朱家桥小河沟下游)村民用水进行了现场取样并出具了《鹤峰县金竹园煤矿废水监测报告》,其监测结果显示,所有监测项目均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下坪乡及县直相关部门通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目前,三个村的农村居民饮水已妥善解决。上村村、二等岩村的饮用水水源在上村村五组自生桥,留驾村的饮用水水源在陈家河对面,三村均没有饮用该公司的矿井涌水,矿井涌水对周边村民的饮用水未造成污染。为此,信访人反映的“该煤矿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入陈家河,河水被污染,影响村民用水问题”部分属实,但反映的“政府承诺解决饮用水问题,一直没有解决问题”不属实。该公司在矿井技改建设期间,已沿陈家河河沟完成砌碹卷拱永久支护约200米,并用矸石充填,堆积形成矿井地面工业广场,工业广场总面积约2000平方米,陈家河流经该煤矿工业广场。因未在河沟砌碹卷拱永久支护两端设挡矸墙,受特大强降雨影响,工业广场堆积的矸石易被雨水冲至河道。信访人反映该煤矿将煤渣直接倾倒在煤矿前的小沟渠,下雨时被直接冲刷到陈家河基本属实。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2016年12月15日,恩施州鹤峰县金竹园煤炭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向鹤峰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自愿在2017年依法自行关闭,享受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煤矿关闭退出相关奖补政策。鹤峰县安监局已责令该企业及时在河沟砌碹卷拱永久支护两端建设挡矸墙,防止矸石滚入河道,并加强日常巡查和问题跟踪督办,确保落实到位。下坪乡政府通过多方筹资投资150万元进行集镇管网延伸二期工程,下坪村、胜利村、留驾村、堰坪村1500余户村民的饮用水将由下坪水厂集中供水,留驾村六组陈家河也在管网覆盖范围内,二期工程完工之后将彻底解决下坪村、胜利村、留驾村、堰坪村等村民的饮水难问题。在陈家河治理问题上,2015年,鹤峰县投资1143.29万元实施了重点山洪沟铁锁桥河防洪治理工程,铁锁桥河为溇水干流上游,自两河口与唐家河汇合后称为溇水,工程治理范围为下坪乡堰坪村一组、三组、四组,留驾村六组和胜利村四组,项目治理总长度3010.5米,该工程实施后有效改善了铁锁桥河两岸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唐家河未治理河道已纳入《农村河道综合整治规划》《鹤峰县水利发展

“十三五”规划》,并已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下一步,鹤峰县将积极争取项目对该河道全面治理,同时严格监管该企业不得生产,并积极争取去产能政策,关闭该煤炭采矿企业。

涉及县市:来凤县

受理编号:D1223P015

交办问题情况:来凤县绿水镇四河工业园区明涛钙业有限公司周边50-150米之间大概有30户居民,企业生产中产生的灰尘大,废渣堆积在酉水河边,进料噪音大。

调查核实情况:正在调查核实。

十一

涉及县市:利川市

受理编号:D1223P025

交办问题情况: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木栈村修建碧桂园小区,将观音桥下的河道改成涵洞,遇到下雨时就会滞水,村民房屋被淹。

调查核实情况:正在调查核实。

十二

涉及县市:咸丰县

受理编号:D1223P029

交办问题情况:咸丰县小场坡煤矿粉尘和噪声污染严重,导致坪坝营镇梨树坝村的近百亩耕地无法耕种。

调查核实情况:正在调查核实。

十三

涉及县市:建始县

受理编号:D1223P034

交办问题情况:建始县茅田乡木桥村六组煤炭湾煤矿将水井破坏,导致村民没有饮用水,煤渣排放东龙河,污染了水质。煤矿采掘导致建始县龙坪乡柳林荒二组3户村民的房屋出现裂缝,农田出现塌陷。

调查核实情况:正在调查核实。

十四

涉及县市:宣恩县

受理编号:X1223P014*

交办问题情况:宣恩县梁子沙场(法人汤某)位于长潭河上游,坡度大,选址极不合理,有泥石流隐患。放炮打砂粉尘、噪音极大,污染水源。2013年,该厂发生安全事故,宣恩县政府责令其关闭,但因种种原因,该厂仍正常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正在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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