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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圆百姓安居梦

2022年01月20日 10阅读 来源:恩施日报
记者

谢黎黎

通讯员

谭联金

“多亏了公积金贷款政策,圆了我购买新房的梦想。”6月初,州直某单位职工李先生,利用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贷款40万元,在金桂大道买了一套新房,让李先生切身感受到公积金新政的好处,“以前没觉得公积金的用处,现在帮了我一个大忙。如果自己存钱,10年也难买房!”

“彻底把群众放心中,让安居梦变成现实。”去年施行的公积金新政,李先生仅是全州29061名职工受益者之一。

在这一理念的指引下,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理念创新、业务创新、制度创新,保障职工住房权益,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率,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让住房公积金制度普惠于民,切实体现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民、亲民、利民的“民生情怀”。

正是这种“身心”全投入的情怀,过去的五年,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安得广厦千万间

五年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政策调整为核心,不断释放改革红利。“十二五”期间,该中心坚持从实际出发,通过行政推动、政策带动、宣传促动、服务互动等多轮驱动,强化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

“2012年以来,把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转制事业单位和非公企业作为提高住房公积金覆盖率的重点,督促这些单位和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扩大归集面的基础上,积极促进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提高。缴存基数由原来的职工基本工资调整为职工全部工资收入,缴存比例由刚开始的最低比例不足5%,提高到目前的最高水平12%。”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陈怀玉说。

“十二五”期间,全州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政策经过多次调整,出台了一系列惠民利民政策,进一步发挥了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提高了职工的购房消费能力。使用范围不断扩大,在原贷款用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基础上,增加了装修贷款这一品种;提取范围逐步放开,从原来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不可预见重特大事故,到自住房屋装饰装修、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再到租赁住房、低收入困难家庭缴纳物业管理费和房屋拆迁还建补差。利民便民的手段不断涌现。

贷款担保方式不断增加,担保方式由过去的纯质押担保逐步发展到现在公积金纯质押、住房抵押担保、房屋抵押加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按揭);使用时间不断放宽,支取从一年到三年,贷款从三年到七年,贷款缴存时限要求从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1年缩短到6个月;贷款期限不断延长,将原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10年调整为20年,再延长到30年,同时,将原规定贷款期限不得超过退休年龄延长到退休年龄后5年;最高贷款额度不断提高,将购房贷款最高额度由20万元调整到30万元,再调整到40万元,装修贷款也从原来15万元调整到20万元。

五年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创造业务新高。“十二五”期间,累计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额51.48亿元,完成计划的187%,与“十一五”期间相比,增长237.73%,新增缴存单位774个,新增缴存职工54616户;累计为全州49951名(含重复支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8.54亿元,同比增长651.09%;累计为全州25888户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5.94亿元,完成计划的200%,同比增长247.99%;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3.4亿元,完成计划任务的169%。上缴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6390万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贡献率18.71%。全州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从47.97%上升到62.89%、个贷率从38.19%上升到46.76%。2015年全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中纯质押担保贷款从2011年的93%下降到50%,住房抵押担保贷款从7%上升到38%,按揭贷款从0上升到12%;2011年,全州住房公积金按揭合作楼盘为零;2015年,全州住房公积金按揭合作楼盘总数已达到42个。

截至2015年底,全州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7.19亿元,解决了51105户职工家庭的住房资金困难,占全州总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户数的40%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成为全州干部职工解决住房资金困难的首选。

五年奋进,换来广厦千万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助力“住房梦”的具体行动正稳步推进。

低息惠民增福泽

打开百度,词条上这样诠释: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指由职工所在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职工个人缴纳并长期储蓄一定的住房公积金,用以日后支付职工家庭购买或自建自住住房、私房翻修等住房费用的制度,让职工住有所居。

“利用这一制度的优势,以低于商业银行的利率发放住房贷款,让更多的职工圆住房梦,是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优越性的最佳途径。”陈怀玉说。

随着全州城市化步伐的持续加快,住房改革的不断深化,职工住房观念也在发生深刻变化,从住“公房”到买“公房”,从卖“旧房”到换“新房”,从买小房到换大房,整个社会的购房贷款需求与日俱增。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提高职工的购房消费能力,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经过了多次调整。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继续维持贷款最长期限30年不变的基础上,针对群众反映的贷款额度低、贷款品种单一和贷款程序复杂等问题,该中心及时对相关的贷款政策做了调整。

使用时间不断放宽,支取从一年到三年,贷款从三年到七年,贷款缴存时限要求从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1年缩短到6个月;贷款期限不断延长,将原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10年延长到30年,同时,将原规定贷款期限不得超过退休年龄延长到退休年龄后5年;最高贷款额度不断提高,将购房贷款最高额度由20万元调整到30万元,再调整到40万元,装修贷款从原来15万元调整到20万元。每步变化,都是对广大职工住房的最大关切。

放宽贷款条件后,对全州缴存公积金不满6个月的缴存者,可依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其缴存时间,满6个月即可在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对已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贷利率标准执行。贷款年限5年以下年息2.75%,贷款年限5年以上年息3.25%。

贷款政策的大调整,惠及了更多职工,越来越多的使用公积金贷款改善居住条件的家庭,感受到了公积金制度低息惠民的福泽。

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于先生算了一笔账: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年息2.75%,5年以上年息3.25%,而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年息为5.15%。他购房选择公积金贷款40万元,贷款年限20年,每月还款2268元,同样如果是商业银行贷款,每月需要还款2673元,每月少还405元,20年合计少付利息97000多元,对他这样的家庭来说,节省了一大笔开支,帮助解决了住房困难。

便民所需为追求

100多人的队伍,12万多名服务对象。摆在该中心面前的工作十分艰巨,但他们始终把服务质量放在重要位置。

走进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大厅,宽敞明亮的营业大厅,不管你办理的业务多么繁琐、工作人员多么繁忙,他们始终面带笑容,一一为你解答办理。这是该中心推进规范化服务窗口建设所带来的效果。

今年以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强化服务的软环境建设,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每月对服务大厅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比服务标兵,并在服务大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在服务大厅,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政策咨询等业务集于一体,为缴存职工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减少了环节,简化了手续,提高了办事效率。提取业务申请资料齐全的3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即时办结;贷款申请资料齐全的,办理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热情和规范的服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办理公积金贷款从咨询到放款面签,仅用了4天。“公积金贷款手续简便快捷,是我事先没想到的!”他对工作人员的高效率十分称赞。

服务大厅负责人付瑞强告诉记者,让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时更省心、更便利,这是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工作能力的一个检验,也是对他们“惠民便民”理念的一个考验。

为更加方便职工办理各项业务,该中心不断改善服务环境,建立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推进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加快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丰富服务渠道,建立门户网站、12329呼叫中心、12329短信平台、微信微博、手机APP、自助终端等多方位的服务窗口,为缴存单位、职工提供全方位便捷服务。

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该中心合理简化业务办理手续。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受委托银行在业务办理手续方面的衔接,实行综合柜员制,实施一站式业务办理,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将公积金惠民政策传送到每一位缴交职工;改变‘旧思维’,变开门坐等为上门营销,探索延伸服务,主动联系到大的缴存单位和乡镇宣传公积金惠民措施,主动到楼盘一线营销公积金按揭;拿起‘执法利器’,行使执法职能,对未建单位依法下达建缴通知书、责令整改通知书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办民所盼,便民所需。”陈怀玉说。

“替职工保管,向职工负责;为职工运作,给职工造福。”这是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秉承的工作理念。未来全州公积金人将会更好地为职工谋利,为职工服务,帮助更多的人实现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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