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俞强年
通讯员/漆小丽
在创新中引领,在探索中突破。
在水利部、省河长办的领导下,我市今年大力开展“河长制工作创新年”活动,力争实现“全域Ⅱ类水”“保先晋位”目标。
以问题为导向,以目标为导向,以结果为导向,我市积极探索“五化”模式,河长制工作迈上新台阶。
基层建设标准化:
明确6个方面的标准
标准是方向,是标尺。我市河长办坚持标准先行,围绕基层建设的六个方面问题,制定县乡阵地建设标准。全市104个乡镇(街道),炎陵县神农谷管理局、大院农场,茶陵县利民办事处,醴陵市长庆示范区共108个单位,围绕“六要”标准,有序开展河长制工作标准化建设。
工作体系要健全。各乡镇街道配备了“一办三长两员”。“一办”,即河长办;“三长”,即官方河长、民间河长和河道警长;“两员”,即1到2名专职的护河员和河湖保洁员。目前,全市设立了河长、警长5152人,招募了民间河长5000名,现有护河员、保洁员3375人,实现了全覆盖。
工作场地要固定。基层河长办都有固定的办公场地,悬挂了本级河委会、河长办两块牌子,设置了阳光台。县、乡、村三级河长办工作场地面积分别不少于40平方米、20平方米、10平方米。
工作人员要专职。县、乡、村三级工作人员分别不少于6人、4人、2人,其中县、乡级专职人员分别不少于4人、2人,提高了人员的稳定性和专业性。
工作经费要专项。各级政府都设置河长制专项工作经费,并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明确县、乡、村三级专项工作经费每年分别不少于100万元、10万元、2万元。
办公设备要完备。各级河长办的办公桌椅、柜子、办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电话等办公设备都配齐,有的地区还配备无人机、无人船等先进设备。
管理制度要科学。建立健全了河长制会议、工作督查、信息共享、考核问责、联合执法、工作联动等六项制度,并上了墙公示。
河长巡河履职规范化:
打通河长制工作“最后一公里”
针对河长制工作“上热下冷”现象,我市围绕“干什么”“怎么干”“干不好怎么办”的问题,积极探索河长巡河履职规范化建设。
河长职责“四字诀”。总结提炼了县、乡级河长“巡、治、考、报”四字诀,村级河长“巡、治、报”“三字诀”。“巡”,即按频次巡河打卡;“治”,即组织治理河湖;“考”,即考核下级河长和成员单位;“报”,即向上级河长报告履职情况和不能解决的河湖问题。通过厘清三级河长职责,让职责一目了然,确保巡河履职不走样,河长更换不断档。
推行巡河“三步法”。总结提炼了河长巡河“看”“查”“交”三个巡河步骤,并将每个步骤要巡查的内容也进行了规范。“看”,即看水质、现场保洁、岸线保护、排污口、河湖“四乱”等情况;“查”,即检查公示牌、下一级河长履职、新增污染源、问题整改、基层阵地建设等情况;“交”,即向下一级河长或有关部门交办问题。
推行APP+纸质“两同时”。为避免弄虚作假、纸面巡河、形式巡河,我市要求各级河长每次巡河做到APP打卡和纸质记录“两同时”。统一印制了河长巡河记录本模板,并要求巡河记录必须河长本人填写,整改结果必须有同一角度对比照,确保“巡河人人有记录、整改次次有实效”。
河湖治理系统化:
形成齐抓共管的治水格局
河湖治理是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需要统筹水的全过程治理,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治理手段,需要统筹发挥各方合力。
“一龙治水”管到位。我市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把河长制工作从水利部门剥离出来,与其他生态相关的职能整合,跳出水利抓河长制,将市两型办、创建办、河长办、湘江办“四办合一”,组建市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中心,归口市政府管理,为正处级事业机构,并在全省率先将河长制工作直接由分管副市长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涉水问题,履行牵头统筹、综合协调、督查考核职责。
“一张清单”干到底。针对治水涉及的项目多、部门多、工作量大的现状,制定出台了涉水综合治理(整改)任务清单,把涉水的所有项目与问题统一到一张清单上,交办给各级各部门办理,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责任人,避免打乱仗。为确保河长制年度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实施“百日攻坚行动”,梳理重点攻坚任务清单,倒排任务,挂图作战。
“一盘棋局”同推进。统筹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水陆间一起抓,突出堵源头与治污染同步,生态修复与调整产业结构并重,把治水贯穿于绿色发展的全过程、全领域。全力实施渌水水质提升暨省际样板河创建“6333”系统工程,大力整治入河排污口、建设城乡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巩固提升“清四乱”、整治堤防岸线及河道、达标提质防洪堤防,确保年底实现全域Ⅱ类。
河湖管护长效化:
实现常态化高效有力的管护手段
制度是确保河湖管护长效化、常态化的根本保证。坚持用制度管河,创新管河护河机制,确保河晏水清。
深入推进跨省界河流联防联控。株洲与萍乡市签订了涉渌水的河长制合作协议、水利合作协议、生态补偿协议,着力推进渌水联防联控联治,形成了跨区域互动、跨流域治理的工作格局,共同打造湘赣边合作示范区流域综合治理典型。
深入推进“4+1”联合执法。创新建立“4+1”轮值执法机制,“4”即由市生态环境、水务、交通、农业农村部门轮流牵头执法巡查,“1”即公安部门负责执法保障,改各自为政、单独执法为综合管理、联合执法,从重从严从快打击各类涉河违法行为。
深入推进“4+1”督查考核。“4”,即每个季度开展一次考核评比;“1”,即年底考核,在市级主流媒体公布每季度河长制考核结果。
深入推进“数字化+网格化”监管。投资400多万元建成智慧河湖监管平台。以沿河乡镇(街道)为网格单位,以村(社区)为网格点,把全市26条重点河流划分为620个网格单元,配备3000多名网格员。通过视频探头进行“自动排查”、网格员对河湖状况进行“全盘扫描”,形成“地上有网格,天上有网络”的天罗地网式智慧化河湖治理模式,让河湖管护不留盲点。
深入推进爱河护河意识培育。开展河长制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农户等“六进”活动;把河长制工作纳入党校课程;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做到“一月一主题、月月有活动”,让爱河护河成为习惯。
社会监督多元化:
形成全民总动员的护水氛围
没有监督,工作就会懈怠。我市多渠道、多形式发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建立起了多元化的监督体系。
突出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作用。每年组织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专题视察、民主评议、专题协商等工作,邀请参加河长制明察暗访、督办考核等工作。
突出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在市级媒体开设河长制专栏、曝光台、“河长在线”专版,每年拍摄河长制工作暗访片,及时在媒体曝光破坏水生态和河长制落实不力等行为。
突出发挥民间河长、志愿者监督作用。成立株洲市民间河长办公室,招募了5000名“民间河长”,当好巡查员、宣传员、参谋员、联络员、示范员。
突出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主动公布水利部监督举报电话和省市县乡村五级监督举报电话,以及各级河长办微信公众号,方便公众随时查询、举报投诉。
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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