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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举行株洲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公告(第2号)

2022年01月20日 10阅读 来源:株洲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湖南省价格听证目录》的规定,我委定于2019年7月5日上午9:00在西苑宾馆6楼会议室召开株洲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方案要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5〕347号)、省发改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实施意见》(湘发改价费〔2018〕1080号)和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为落实国家和省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政策;保障污水企业正常运营和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增强全社会节约用水和保护水环境意识,我委拟定了《株洲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方案》。其要点如下:

(一)调整范围:株洲市城区(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经开区,下同)污水处理费。

(二)调整方案:执行国家设市城市污水处理费的最低标准。具体到各类用水标准:居民生活用水由0.75元/吨上调为0.95元/吨;非居民用水中行政事业、工业、工业沉淀水由1.05元/吨上调为1.40元/吨,经营服务由1.30元/吨上调为1.40元/吨;特种行业由1.50元/吨上调为2.00元/吨。

(三)优惠范围:对城区持民政部门发证的低保户、特困户每月减免8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费。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经自愿报名、随机抽取和有关单位推荐,现已产生本次听证会参加人21名,旁听人员3名。

(一)听证参加人(21名)

1.消费者(10名)

企事业单位代表(5名):

谭生陆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汉德车桥(株洲)齿轮有限公司

谢立凤

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

刘斌辉

株洲市玉虹管业有限责任公司

孔庆健

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个人消费者代表(5名):

株洲康辉实业有限公司

株洲卓亿实业有限公司

湖南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

严秀娟

株洲惠洁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邹劲源

株洲市品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经营者(2名)

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谢明焕

株洲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3.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株洲市规划设计院

4.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7名)

市人大代表(湖南立方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郭自元

市政协委员(原力美术学校)

杨新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财政局

刘清岸

市生态环境局

周仁辉

市民政局

凌湘峰

市消费者协会委员会

(二)旁听人员(3名)

刘灿珏

自由职业

丁又红

石峰区清水塘学校

罗淑娟

自由职业

三、听证会听证人名单

梁国荣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步云

市发改委价格成本调查队队长

李治国

市司法局立法科科长

欧阳芳

市发改委商品价格管理科科长

特此公告。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12日

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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