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欣
《株洲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条例》,从确定为立法项目到正式施行,历时2年之久。《条例》能解决什么难题,又有何亮点?4月28日,本报记者就有关情况采访了相关部门负责人。
《条例》是全国第四、全省第一
我市是新中国第一批老工业基地,至今已创下200多个中国工业史上第一,传统工业产业基础雄厚,工业遗存丰富。截至去年底,我市已调查登录的工业遗产有200余处。全市工业遗产时代分布从五代时期延续到当前,遗产类别涵盖矿冶、陶瓷、近现代军工、化工、机车生产、航空工业等多个行业。
“《条例》出台前,工业遗产唯有‘跻身’文物这个‘大笼子’,才能得到相应的保护。”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李文波介绍。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党组成员席道合介绍,由于缺乏相关法律依据,有些工业遗产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
一些珍贵的工业遗产已经消失或存在正在消失的危险,国家和省里尚未出台有关工业遗产保护的专门法律法规。2017年3月,《条例》被确定为立法项目,去年12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颁布《条例》,并决定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出台的第一部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地方法规,开了全省工业遗产保护的先河,也是全国继湖北黄石、安徽铜陵、河北保定之后的第四部工业遗产保护地方法规。
工遗认定、保护与利用、法律责任等一一明确
《条例》共设五章38条,分总则、调查与认定、保护和利用、法律责任、附则。
根据《条例》,在调查与认定中,9种工业遗存可依法认定为工业遗产,如反映企业在相应时期内具有稀缺性、唯一性,在县域以上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的;某一时期在县域以上区域同行业内具有代表性或者先进性的。根据工业遗产的价值大小,列入市级、县级工业遗产名录。
保护和利用方面,《条例》明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划定不可移动物质工业遗产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不得进行与工业遗产保护工作无关的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物质工业遗产。
《条例》对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如在工业遗产或者保护设施上涂污、刻划、张贴、攀爬,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未经批准擅自移、拆除不可移动物质工业遗产,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打造清水塘工业遗址保护与利用示范样板
《条例》正式施行后,下一步将如何做?
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党组书记黄上峰介绍,我市将组建工业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同时,在全市范围内筛选一批具有重要价值的工业遗产,经专家委员会综合评估后,提请市政府公布为市级工业遗产,挂牌保护。
对各界广泛关注的清水塘工业遗址保护与利用情况,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丁勇介绍,根据最新的整体控规,计划以株冶、株化的主铁路线为主轴,以富集的老工业建筑为载体,打造一条长度约1公里的工业文化商业街,在导入茶饮休闲、特色民宿、特色购物等业态的同时,将遗址园、创意与创新园、大健康园三大园区串联起来,在周边建设工业博物馆、未来科技馆、应急安全体验馆等多个主题馆,形成工业遗产保护与新型产业的联动。
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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