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伟勇
春节期间,市民李先生带孩子出游,购票成为挥之不去的烦恼——孩子长得太快,虽然年龄不到6岁,却由于身高“突出”,在乘车、逛旅游景点时无法享受免票政策。
无独有偶。近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就广州长隆集团多个场所存在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问题,代表消费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让未成年人享受票价优惠到底“以身高还是以年龄”为标准的讨论再次引爆网络。
现实情况下,火车站、汽车站、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大多实行以身高为标准的免票、优惠票政策。即身高在1.2米以下的儿童免票;超过此身高的可购买半价票或学生票,在部分游乐场所,超过1.5米的未成年人甚至需要购买成人票。
对于现行的标准,家长有何看法?在出游途中有遇到哪些尴尬?又是如何解决的?法律工作者又能给出哪些专业建议?本期“天台话吧”聚焦儿童“长得快”的烦恼。
儿子的身高
带给我“幸福的烦恼”
——天元区某幼儿园学生家长
王芳
我儿子现在5岁半身高就超过120厘米,这固然是好事,却也免不了“幸福的烦恼”。这样的身高现在去好多地方就享受不到免票政策,根据我观察,他们幼儿园班上同龄同学这个身高的有好几个。
去年下半年开始,我带儿子去看电影或逛公园都被拦下来要求购票,确实也给我增加了不少经济负担。我在想,如果班里组织集体活动,同龄的孩子,有的要买票,有的可以免票,这岂不是又是另外一种不公平。
现在的小朋友营养好,平均身高普遍比上几代人都要高。印象中现在的儿童票优惠标准应该是上世纪80年代的事情了,这是不是也应该与时俱进了。我曾经去过香港海洋公园,在那里3岁以内的小朋友都免费,只要有身份证明,而不是按身高限定。据说在国外许多地方,尤其是对儿童开放的乐园、博物馆的儿童票优惠政策,大多是以年龄为限定,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参考国际标准。
作为家长,我强烈建议儿童按年龄来购买各类门票,如果是以6岁或7岁的年龄来界定是否免票就显得人性许多。况且现在不比以前,儿童都有身份证了,要核实起来也很方便。
以身高为标准的
“行业惯例”并不合法
——湖南崇明律师事务所
胡年喜
以身高为标准来界定是否享受票价优惠是一种“行业惯例”,其最初是因为未成年人不能办身份证,身高是最为便利、直接的“年龄依据”。
现在来看,这一做法已不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进程,居民身份证法实施后,公民一出生便可以办理身份证,完全可以作为年龄依据。其次,每个小孩的生长发育都不一样,以身高来判断小孩的年龄,本身就不具备科学依据。并且以身高为标准来判断年龄,对生长比较快的小孩来说完全不公平,既在商业活动同等条件下,不能享受同等的优惠货物与服务,违反公平原则,涉嫌商业歧视。
换个角度来说,以身高为标准的行业规则是长期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习惯,其身高的标准是以一般小孩的标准制定的,方便和减轻工作量,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小孩身高的一般标准也在不断增加,而行业固守原有的习惯规则,不能与时俱进,只会造成越来越大的不公平。
建议父母为小孩办理身份证件,行业通过身份证等证件来确定优惠政策,避免这种不公平的现象出现。
“身高结合年龄”
才是正确打开方式
——旅游业从业者
刘琦
我是一名导游,到过省内很多的旅游景点,在我带的团里就有很多带小孩一起旅游的,因为购票问题“扯麻纱”的也不少。
印象中,几乎所有的景点都有学生票、老年票等各种优惠政策,但对于儿童免票政策基本上都是以身高来界定。记得有一次带团去张家界天门山景区,其中有很多小孩,按规定是1.2米以下就可以免票,超出的可以凭学生证购买学生票。问题往往就在免票的享受把握上,如果超出很多还好,售票员一眼就能看出来。如果正好在临界点,售票员就会要求再测量处“验证”,由于身高问题在入口处被检票员拦下也不在少数。
要我说,对于儿童这类特殊群体,不能“一刀切”的以身高或者年龄来界定享受儿童优惠票与否,以“身高结合年龄”的正确打开方式或许更合理。国内其他城市已在这方面做出了调整,有的直接提高身高线,有的采取身高或年龄的“双选制”。
通过设置更细化,可操作的标准,让公共交通、旅游景点等场所设置的针对儿童、学生、老年人等各类特殊人群的优惠措施就能“各得其所”,最终让这类群体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超高儿童”
2019-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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