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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

2022年01月20日 10阅读 来源:株洲日报
【变化一】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普通高校招生选拔体系

这次高考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普通高校招生选拔体系,这是国家提出的明确要求。目的是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发生严重偏科,同时也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创造条件。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高职单招录取的主要依据,也是部分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参考或依据。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设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14门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每年考试一次,安排在高中二年级进行。

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是“两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由学生根据高校相关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和自身的兴趣特长,从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其中,考生首先须在历史和物理2门科目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科目,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科目。选择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安排在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考试成绩当年高考录取有效。

湖南作为全国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市之一,近日公布了新高考改革实施方案,改革目标直指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按照方案,我省的高考综合改革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也就是说,2021年起,普通高校按新的考试招生制度录取学生。

这一轮高考改革,考试形式由原来的文理科“固定组合”向“多元选择”转变,招生录取由根据统一高考成绩录取向“两依据、一参考”录取模式转变,由单一高考录取向“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转变。

株洲将重点围绕“两依据、一参考”高校录取模式的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高考综合改革。

应对

株洲:开展改革试点、出台配套政策

开展改革试点、出台配套政策、强化各项保障……为顺应高考制度改革,确保我市在新一轮高考改革中,把握大局,赢得主动,从2015年起,我市根据“早动员、早谋划、早准备”的工作思路,开展了一系列前期工作。

市教育局局长吴安浩介绍,2016年,我市被确定为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试点单位,按照省厅要求,结合株洲实际,顺利完成各项试点任务。遴选了市二中等六所试点学校开展教学方式与管理模式改革试点,在课程设置、学生选课、分层走班等方面,实施实践研究,初步形成学校应对高考改革的株洲经验,为全市高中学校提供样板。与此同时,市十三中《创新德育课程

护航逐梦之旅——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获评教育部2018年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典型经验。

2015年,我市下发《关于积极应对高考改革,推进普通高中转型提质工作的通知》,分析了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部署了各项改革任务。

2018年出台《株洲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改革考试考查科目与内容。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13个科目全部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查范围。

全面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出台了《株洲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建立了全市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平台,加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应用。

坚持普通高中招生多元录取,在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中实施赋分制。

在强化各项保障方面,我市设立新高考改革专项经费、进行师资储备、进行系统培训。2015年起,市本级就设立新高考改革专项经费。加大对新高考改革的配套设施建设,直属学校建设了两个年级共256个班级电子班牌,提高办学条件对选课走班的支撑能力。各地各校也根据选课走班的要求,及早进行了师资的储备与培训,尤其是生涯规划教育方面,加大了教师引进和培训力度。与此同时,2015年至2017年,市教育局先后多次组织管理人员赴浙江、上海分主题实地考察。2018年请国家级、省级专家进行了5次大型专题培训,主题内容包括生涯规划教育、新高考组织与管理、新课标解读等。

新高考“3+1+2”模式

考试科目考试安排考试成绩

全国

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全国统一组织考试每科150分,原始分计入高考总成绩。选考科目首选科目从物理、历史中选1门且只选一门。全省统一组织,在全国统考科目考试结束后进行。卷面总分100分,原始分计入高考总成绩。再选科目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任选2门。卷面总分为100分,按照等级赋分规则,原始分转换成等级分数后计入高考总成绩。

新高考:构建更利于学生成长的人才培养体系

【变化二】

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

国务院《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2016年,我省制定了《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对综合素质评价进行了相关规定,《实施方案》以该文件为基础,明确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

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普通高中学校负责组织开展学生综合素质写实记录工作,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整理遴选的相关信息统一导入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招生高校根据自身特色、人才选拔培养特点和要求,研究制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株洲日报记者

成建梅

通讯员/陈章蓉

郑奕

落地

积极稳妥落实高考综合改革

新高考来了,为了确保高考综合改革落地,我市将重点围绕“两依据、一参考”高校录取模式的实施,积极稳妥地落实高考综合改革。

据悉,将实施生涯规划教育,确保学生合理选择。引导各高中学校成立“学生生涯规划指导中心”;引进、开发生涯规划教育课程;对全体班主任、全体科任教师学生进行生涯规划指导工作培训,对各高中学校生涯规划教育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确保专业支撑水平。争取编制部门支持,确保教师结构合理、数量足够;组织开展高中新课程标准、新教材分学科、全覆盖培训;组织与新高考相关的教师专项培训。

加强学校课程管理,确保教学有序实施。组织各学科深入研讨选课走班、分层分类教学前提下的课程设置和课程编排;组织开展高中新课程标准、新教材研讨,制定学科教学基本要求,提高教学实施水平;加强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科目的教学指导与实施;组织好全市高中一年级教学质量统测、分析工作,为学生的选课走班提供参考依据;组织各高中学校进行模拟选课,立足数据开展研究,制定符合学校实情的选课走班制度,出台学校选课走班方案,做好选课走班的教学准备;研究制定学校教学、教师、学生管理和评价机制。

完善相关保障条件,确保满足教学需要。健全和完善各高中学校硬件设施,确保选课走班制度全面实施时,学校各项硬件设施能够全面达标;维护和升级学校网络、多媒体、电子白板、广播系统、监控系统等电教设备,配置好电子班牌,建设好新高考管理平台,以满足学校管理、学生选课、排课、综合素质评价等的需要。

规范考试招生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做好考试各项管理工作、学生志愿填报工作、高考录取服务工作,加强新高考考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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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三】

新高考考试科目采取“3+1+2”模式

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制度。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普通高校按照“两依据、一参考”模式进行录取,即依据考生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生。

明确了新高考的考试科目构成。从2021年起,新高考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简称选考科目)。3门选考科目分为1门首选科目(物理、历史科目中2选1)和2门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中4选2),即“3+1+2”模式。

明确了考生总成绩的构成。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各15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首选科目满分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2门再选科目,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等级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建立了再选科目等级赋分办法。改革后,高校按物理和历史两个类别分列计划、分开投档、分开录取,选择物理或历史的学生在各自序列中排序,成绩具有可比性,所以首选科目直接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而对于再选科目,由于考生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的再选科目组合很可能不同,不同科目试题难度不同,其原始成绩不具有可比性,从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角度出发,参照有关改革试点经验,将再选科目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等级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我省专门制定了等级赋分办法的文件,具体等级赋分办法为:赋分满分100分,起始赋分30分,从高到低分为A、B、C、D、E5个等级,将考生原始成绩按公式进行转换得到考生等级成绩,再计入高考总成绩。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当再选科目中某科目考试人数少于保障基数时,以保障基数为准,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保障基数按照国家相关学科人才培养的需求等因素予以确定。

改革了招生录取机制。2021年起,合并录取批次,普通高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

重点问题解答

1.高考实行“3+1+2”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何区别?

“3+1+2”的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着本质区别。

一是目标导向不同。“3+1+2”的模式既体现了物理、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了普通高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是选择科目组合不同。“3+1+2”的模式下,学生可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和拟报考高校及专业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在12种组合中自主选择,增大了考生的选择面。而传统文理分科仅有2种固定的组合供考生选择。其中,文科考生只能选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1种固定组合,理科考生只能选择物理、化学、生物学1种固定组合。

三是考试内容不同。“3+1+2”的模式中,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考试时不分文理科,所有考生的考试试卷完全一致。而传统文理分科的数学考试科目,试卷的内容和难度则是有区分的。

2.选择考科目什么时候确定?

选择考科目由学生在高中一年级学习结束后即可选择,在高考报名时最终确定。高考报名前都可以更换所选科目,高考报名结束后不可以更改。建议学生选科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征求家长、老师的意见,科学选择,尽量避免更换学科。

3.等级赋分的规则及优点分别是什么?

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考再选科目每科原始分为100分。转换时以30分作为等级转换的赋分起点,满分100分。将每门选择考再选科目考生的原始分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15%、35%、35%、13%和2%。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原则,分别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区间,根据转换公式计算,四舍五入得到考生转换后的等级分。

举例说明:某考生2017年政治原始成绩为85分,在当年考生中位于前0.39%。该成绩位于第一等级,该等级的等级分数区间为86-100分,从当年考试成绩中查询出该等级的原始分数区间为83-99分。假设其转换后的等级成绩为X,按照下面的计算公式:[~公式~]

计算出来X≈87.8≈88(四舍五入取整数),即为考生的等级成绩。

【变化四】

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

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是这次高考综合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是建立多元录取的重要内容。高等职业教育担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任务,因此在考试招生中更加注重对学生职业倾向和职业技能的考核。实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将高职院校的招生与普通高校本科招生相对分开,既有利于高职院校按照职业教育的规律选拔和培养技能型人才,也有利于一部分学生尽早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教育,同时也有利于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等学校进行人才精准选拔和精准培养。

主要措施是,进一步改革完善我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政策,力争2020年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建立技能型人才选拔的考试评价体系,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和选拔制度等。

未雨绸缪,株洲各学校开展系列前期工作备战新高考。

株洲日报记者

成建梅

王玉彤

罗良才

供图

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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