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儿童消费被侵害?请及时拨打12315

2022年01月20日 10阅读 来源:株洲日报
株洲日报记者

刘芳

通讯员/肖利花

株洲日报讯

儿童游乐场设施致人受伤、儿童产品过敏……“六一”临近,5月30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儿童消费维权提醒,购买儿童用品或服务时,应首重品质,理性安全消费,要保留好相关票据、合同等证据,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拨打12315。

1.

儿童在游乐园摔伤

多方要负责任

2015年4月10日,张女士致电12345反映,2岁半的孩子在儿童乐园玩自行车项目时,从自行车上摔下导致手臂骨折,到医院就诊医疗费为2400元。张女士多次联系该儿童乐园,可园方拒不负责。

芦淞分局建宁工商所接诉后调查了解到,当日张女士的孩子在该游乐园内玩自行车时摔至手臂骨折,是被易女士的孩子推搡所致,属于第三方侵害。同时,儿童乐园未就游乐设施可能致人损害作出相应警示标识,未履行相应提示义务。

据介绍,根据《消法》相关规定,本案中该儿童乐园未对游乐设施设置明确警示标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易女士的孩子作为第三方侵害人,应承担主要责任;张女士的孩子仅有2岁,独自在儿童乐园内玩耍,监护人承担监管未到位责任。随后,建宁工商所召集三方进行调解,经协商,该儿童乐园赔偿医药费700元、易女士赔偿医药费1000元,剩余费用由张女士自行承担。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家长带儿童游玩时,应选择正规儿童游乐场所,查看是否有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在儿童游玩过程中,家长应全程监护,儿童应系好安全带等防护装置,以免发生意外;家长应认真阅读游客须知和游乐设施的警示提示标志,帮助孩子规避风险。另外,家长要谨慎办理预付卡或会员卡,金额不宜过大,注意是否有使用时限。

2.

纸尿裤致婴孩皮肤过敏

索赔医药费5000元

2016年8月29日,醴陵市邹先生反映购买了2包纸尿裤,折后价90元,使用过程中小孩出现皮肤过敏反应。前往醴陵市某医院就诊,花费医药费1000余元。事后该母婴店负责人陪同复诊,并支付医药费。邹先生怀疑该店销售的纸尿裤有质量问题,要求维权。

醴陵市局来龙门工商所接诉后,经联系双方核实了相关情况,消费者所述属实。经工商所执法人员多次联系双方沟通调解,该母婴店同意全额退货款,赔偿医药费5000元。同时该母婴店店内此品牌纸尿裤已下架。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在选购儿童食品时,要从正规销售渠道购买,选购时要“四查看”: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查看包装上食品标签上有无“SC”编码;查看标签上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仔细辨别食品类别并查看包装上的配料表,尽量选择营养丰富的食品;查看食物是否存在有异味、霉变或含异物等情况,有此情况则不能食用。

在选购儿童玩具时,不能只凭孩子的主观喜好,应首先考虑安全因素,避免购买制作工艺粗糙、棱角过于锋利的儿童玩具,同时还应当检查其余小配件是否容易松脱,谨防儿童误吞食。

3.

办理早教年卡未使用

预付款退回

2018年6月22日,郭女士反映花了11200元在某早教咨询中心办理年卡,因考虑小孩下半年将上幼儿园无时间再参加早教培训,要求退款。商家以消费者单方违约为由拒绝退款。

高新区工商分局长江南路所接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确认消费者所述属实,早教年卡未开始使用。经调解,被诉方最终同意全额退款,当日转账将11200万元退还消费者。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相关规定,经营者以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格或者费用等内容。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据介绍,该案中,消费者与商家合同还未予以履行,未提供服务,应当按消费者要求退回预付款,由于时间短,利息可忽略不计。

2019-05-31

00:00:00:0儿童在游乐园摔伤、使用儿童产品过敏、办早教卡未使用想退,家长该怎么维权?147511302儿童消费被侵害?

请及时拨打12315/enpproperty-->2019-05-31

00:00:00:0儿童在游乐园摔伤、使用儿童产品过敏、办早教卡未使用想退,家长该怎么维权?14751130c1475113.html2儿童消费被侵害?

请及时拨打12315/enpproperty-->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