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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齐下”护洣水水清鱼跃

2022年01月20日 10阅读 来源:株洲日报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记者/俞强年

通讯员/漆小丽

张立平

太阳升起,晨光洒落在洣水河面,金光灿烂。攸县联星街道宋家洲村村民宋建江站在水边,满眼涌动着滚滚碧波。

依水而居,宋建江每天打开门,就能看见洣水。从小,他跟着父辈以船为家,打鱼为业,做了30年的专业渔民。但,这一年多来,他没再下河捕鱼。“政府禁渔是为了让我们的水环境更好些,也为了十年后有更多的鱼。”宋建江说。

十年禁捕,攸县抡起“三板斧”,旨在洣水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

1.

引导式劝解——渔民从不支持到支持

洣水,是湘江一级支流,长江的二级支流,在攸县境内,洣水干流长29.5公里,流域面积为1929.1平方公里。洣水流入攸县境内纳入攸水,水流量增大,江面宽阔,渔业资源非常丰富。

今年元月,攸县宣告对洣水流域攸县段实行常年禁捕,禁捕期限暂定为10年,以此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的重要要求,落实“守护好一江碧水”的具体行动。

攸县成立了最高规格的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洣水县级河长为第一责任人,流经乡镇(街道)乡、村两级河长为具体责任人。随即,发布了《禁捕通告》,明确把洣水禁捕退捕工作纳入了攸县实施河长制工作要点,将禁捕退捕工作作为河长履职的重要内容。

县河长办、水利局、畜牧水产服务中心以及相关乡镇(街道),组成专门队伍,按照职责分工,制作宣传视频、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资料,让全社会知晓,对于渔民家庭挨家挨户上门宣讲禁捕退捕政策。

“这河里的鱼,我都捕了30年了,怎么就突然不让捕了?”起初,宋建江质问工作人员。

“洣水河里的鱼数量是不是少了?种类是不是少了?洣水河里的水质是不是变差了很多?”工作人员引导式提问。

“多年前,遇上干旱,井里打不上水,就直接喝河里的水。现在水质不好,不能喝,即使用来洗衣服也感觉不干净。过度捕捞和非法捕捞,河里的鱼少了,捕鱼的收入也不如从前。”宋建江边思边答。

工作人员到家里来了几次,慢慢地,宋建江理解了“禁渔十年”的初衷,也支持和参与爱水护水的行动。

2.

精准化帮助——既谋生计还谋新生活

生存和生活的逻辑是,先要生存,再谋生活。一辈子打鱼为生,现在禁渔了,那日后靠啥生存?跟宋建江一样,43户渔民为此犯愁。

做好禁捕工作,最根本的是:必须要把一辈子靠水吃水的渔民安置好,这样才能让他们稳得住。

攸县河长办和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协同相关乡镇(街道)对43户退捕渔民对照“五查”要求开展大走访,精准识别。按照入户核查、村组评议、逐级审核、公开公示的程序,确定43户中有8户是兼业持证渔民,35户为其他持证渔民。最后根据摸排、核查、第三方评估、上网公示、集中拆解等程序,一卡通发放处置经费746805元。到2020年6月底为止,攸县完成了对从事捕捞作业的有证渔民实行退捕,收回了捕捞权证,拆解并销毁了捕捞船舶网具。

“获得了2万多元的渔船处置费,政府还帮我在一家工厂找到了一份新工作,收入并不比捕鱼低,不靠水吃饭的日子反倒越来越好了。这就是我的新生活。”宋建江乐呵呵地说。

为确保退捕渔民就业和社会保险工作应帮尽帮、应保尽保,攸县退捕渔民实行送服务上门、送培训到人、送岗位入户、送政策到家,分类施策、精准帮扶。人社部门为有意向的退捕渔民提供了就业平台。经统计,已转产就业29人、公益性岗位安置7人。针对8户兼职渔民,按每人每年2400元的标准给予养老保险政府补贴15年,共计补贴57.6万元。截至目前,攸县43名退捕渔民全部纳入社保范围,其中城乡居保参保32人,发放待遇3人;企业职工参保7人,发放待遇1人。

在此基础上,攸县还禁止“三无船舶”的涉鱼行为。县河长办牵头,从县水利局、交运局及畜牧水产服务中心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了专门的“三无”船舶处置班子,按程序离岸处置了洣水流域攸县段所有涉渔的“三无”船舶,共计127条,到2020年底完成了“四清”(清船、清网、清湖、清江)、“四无”(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目标任务。

3.

常态化巡查——叫“非法捕捞”无处安身

十年,3650个日夜,管好禁捕的每一天,必须常抓常管保证长治有效。

打击非法捕捞,攸县早些年就出台了《攸县水域生态保护禁止电鱼、炸鱼、毒鱼工作方案》,成立了联合执法队伍,开展常态化巡查执法行动,从严从重打击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

在此基础上,攸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专门设立渔政执法中队,编制5人,专门盯防洣水禁捕工作,另外还聘请了2名护渔员,监控洣水的非法捕捞行为。

同时,洣水禁捕退捕工作也纳入到河长制“4+1”轮值执法范围,由县河长办牵头,生态环境、水利、交通、畜牧部门轮流巡查执法+公安部门负责执法,全方位多层次的遏制洣水涉渔违法行为。截至2021年8月,查处非法捕捞案件10起,人员12人,其中移送公安机关8起,涉案人员9人。

为了让执法效果最大化,攸县还创新处罚模式,力求处罚一个教育一片。

2021年1月,陈某利、陈某生二人在洣水河段非法捕捞时被当场抓获,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随后,该案被移送到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恢复性司法理念,经多部门沟通商议后,决定启动“增殖放流”的恢复性司法模式,由他们二人出资购置水产品幼苗进行投放。这次创新性的处罚模式经媒体报道后,群众纷纷点赞,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斧”抡起来,攸县许给洣水河美丽的未来。

2021-09-24

00:00:00:0——攸县退捕禁捕工作综述156257802“三管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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