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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座谈会发言摘登

2022年01月20日 10阅读 来源:株洲日报
市人大教科文卫(民侨外)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向军

市图书馆坚持以“读者的需求就是我们的追求”为宗旨,在全国全省图书馆界打造了多个“第一”:全国开放时间最长的公共图书馆,每天开放时间从8:30至21:30,共13个小时;全国门槛最低的图书馆,2015年5月,实行了免收保证金,用身份证直接借还;2010年、2015年,在全国率先开展“你读书、我买单”和“E线送书”活动,改变了图书馆界的采访体系;全国持证读者比例最高的图书馆之一,截至2017年12月,在市图书馆注册的读者达到12.8万余人,远远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全国最早实现区域共享的图书馆,2017年4月,将全市范围内的机关、学校、企业、小区、农家书屋等各类型图书馆的图书和数字资源进行整合,建立了以市图书馆为中心馆,县图书馆为总馆,乡镇文化站为分馆的总分馆模式,实现了全市范围内的通借通还;建成功能最全的大数据智慧墙图书馆,2017年3月,建设了全市公共图书馆的大数据智慧墙,全面展示了全市图书馆的借还、办证、天气预报、历史上的今天、株洲名人等方面的情况。

2012、2013、2014年,市图书馆连续三年被中国图书馆学会评为“全民阅读先进单位”。2014年被人社部、文化部评为“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2015年被中国图书馆学会“全民阅读示范基地”,2018年3月被中宣部命名“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点”。

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正式实施。该法明确了公共图书馆发展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确立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公共图书馆建设基本格局,对公共图书馆建设、运行、服务、管理保障做出了具体规定。

4月3日,株洲市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座谈会在市文体广新局举行,省、市、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公共图书馆代表,专家学者和中小学校、职业技术学校、高校图书馆代表,围绕株洲市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如何依法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和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等方面展开讨论。现将部分发言予以摘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党的十九大之后通过的第一部文化立法,对地方政府在发展公共图书馆事业方面的职责给予了明确。这对于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人民群众精神食粮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在领导保障体系层面上,明确部门分工,并以规划引领和财政投入予以保障。该法第五条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图书馆的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与公共图书馆管理有关的工作。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图书馆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公共图书馆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大对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的投入,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

二是在服务网络建设层面上,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建立覆盖城乡便捷实用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该法第十四条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公共图书馆,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综合服务设施设立图书室,以此建立一个从国家到省、市、县、乡、村六级的公共图书馆设施网络。同时,为了使优质的公共图书馆资源向基层延伸,该法第三十一条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建立符合当地特点的以县级公共图书馆为总馆,以乡镇、街道的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图书室等为分馆或者基层服务点的总分馆制。

三是在提供便民举措层面上,建立了政府购买公共图书馆服务制度,按照平等、开放、共享的要求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该法第三十三条要求公共图书馆要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文献信息查询、借阅、阅览室、自习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开放,以及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展览等服务。特别是对由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该法第三十四条特别规定注重对少年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这些特殊群体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还在其他条款中作出了“应当通过流动服务设施、自助服务设施等为社会提供便捷服务”“应当加强数字资源建设,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文献信息共享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等多项规定。

读者的需求,就是我们的追求

市图书馆馆长

黄小平

株洲市学习贯彻《公共图书馆法》座谈会。

保障老百姓充分享有文化权益

湖南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处长

颜喜

《公共图书馆法》对图书馆人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增强了图书馆人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图书馆在不断的转型升级。《公共图书馆法》更多的保障了读者的权益,图书馆人要从中捕捉到发展的契机,更好地拿起法律的武器,更好地为读者服务,履行好图书馆的职能。

首先,要学习宣传好《公共图书馆法》。图书馆人要率先学习好这部法律,并担当起宣传的责任,把法律宣传到相关的部门去,要让相关部门明白各自需要履行的职责。这项工作至关重要,图书馆的发展离不开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希望把《公共图书馆法》纳入普法的内容,让更多的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知晓这部法律。同时,要对读者普及这部法律知识,让他们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好自身的权益,这也是给图书馆人提出了一个新的,更高的要求。

其次,要转变观念,做好转型升级工作。原来的图书馆以借还为主,现在国外的图书馆借还只占业务的30%甚至更少。图书馆要适应新常态,寻找发展新路子。要改变服务方式和手段。原来,图书就是等读者来,现在要变被动为主动,主动宣传图书馆,让更多的市民、更多的读者了解图书馆、认识图书馆、利用图书馆。今年,我们图书馆有新做法,就是专门成立了“阅读推广”,主要职责就是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进社区宣传图书馆。图书馆有些什么样的服务,有些什么资源,怎么利用图书馆,我们要不断迎合读者发展的需求,让更多的人利用图书馆;要让服务的内容要满足读者的需求。图书馆要组建一些专业的艺术团队,如朗诵艺术团、演讲团、合唱团等,把民间的这些资源整合起来调动起来,利用这些团队,利用这些民间组织,发挥他们的作用,营造株洲市的良好氛围;要提升服务效能。读者的需求就是我们的追求目标。现在,图书馆的业务拓展非常快,很多领域都涉及了,凡是与读书相关的内容我们都要推崇,不再是原来的借书还书了,只要是读者有需要,我们就要敢于大胆地去做、去想。

第三,要打通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现在,我们建了很多智能书屋,建了很多分馆,最终还是要发挥它们的效能。株洲模式是“中心馆+总馆+分馆+流通点”,全市所有的中心馆、总分馆、流通点都可以通借通还,系统高度统一,实现了无障碍无缝对接。要打通“最后一公里”,还要通过活动和创新服务去引领、倡导,使更多的人走进图书馆、享受图书馆。

建设服务体系

创新服务形式

市法制办立法科科长

李治国

学习贯彻《公共图书馆法》,要把握该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以及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一、学习贯彻《公共图书馆法》要把握的基本原则。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完善体系,提高效能;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

二、学习贯彻《公共图书馆法》要把握的主要内容。

一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公共图书馆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强化党性原则,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加强阵地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言论提供传播渠道。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动活泼地体现到公共图书馆服务之中。

二要加强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建设。落实好政府主导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公共图书馆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公共图书馆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推动公共图书馆标准化均等化建设。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对设施空白或不达标的公共图书馆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加快推进总分馆制建设。整合县域内的公共阅读资源,实现总馆主导下的文献资源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统一配送,通借通还和人员的统一培训。

三要强化对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经费保障。明确政府投入责任;要加大财政投入;规范公共图书馆经费使用。

四要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注重发挥社会力量兴办公共图书馆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兴建、捐建成与政府部门合作建设公共图书馆,或者通过捐资、捐赠、捐建等方式参与公共图书建设、管理和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对社会力量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给予扶持。推动公共图书馆社会化运行。

五要引导公共图书馆规范运行。加对公共图书馆收集、整理、处置文献信息的管理,加强对公共图书馆设备场地的管理,加强对公共图书馆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考核。

六要着力提高公共图书馆服务效能。提高免费开放水平。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服务。根据少年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特点,积极创造条件,提供适合其需要的文献信息、无碍设施设备和服务。加强数字化网络化建设,提高图书馆现代化水平。

七要持续推进公共图书馆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推进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加强图书馆行业组织建设,广泛开展文化志愿服务。

八要加强古籍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文化。加强古籍保护,推进古籍的整理、出版和研究利用。加强古籍宣传,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九要推动全民阅读活动深入开展。公共图书馆法对公共图书馆在促进全民阅读中的功能定位、服务内容、提供方式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法律形式确定了公共图书馆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的责任义务。

三、当前贯彻《公共图书馆法》的重点工作。

要注意开展好学习培训活动;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加快研究出合配套法规和制度;推进重点改革任务落实;注重总结典型经验;加强执法监督检查。

实现传统图书馆服务向现代化转型

湖南图书馆副馆长

邹序明

发展公共图书馆事业,是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可以促进全民阅读,更好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全社会科学文化素质,助力创新型国家和学习型社会建设,传承和弘扬包括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在内的人类文明成果。

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的全覆盖,特别要注重从城市向乡镇延伸,建立布局合理、使用方便、资源丰富的市、县、乡镇(街道)三级服务网络。市县一级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服务网络不发达,单纯依托市立图书馆提供服务,利用率低。乡镇一级,虽然近年来发展迅速,各地基本都成立了乡村阅览室,但在软硬件方面都有很多不足,比如阅览场地偏小、图书门类不齐,需要在今后进一步加强。

创新服务形式。结合新兴的互联网技术,提供互联网线上服务。这就需要将图书资源数字化,建立公共图书馆数字服务网络。数字服务网络应当实现线上互动,市民既是资源的使用者,从服务网络下载阅读书籍,也可以是资源的提供者,将自己的数字资源上传到服务网络,真正实现资源共享。

鼓励各方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事业。公共图书馆的建设虽然是以政府投入为主,但是仅仅依靠政府投入是不够的。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增强社会各界的公益意识,鼓励社会组织或个人采取捐赠方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政府需要针对个人或企业捐赠、非官方公共图书馆建设管理等,通过地方立法或者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的扶持政策,采取一些激励措施,构建政府投入为主、民间捐赠为辅的建设模式。

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

政协委员、韵动株洲董事长

曹文杰

《公共图书馆法》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出台的第一部文化方面的法律,也是公共文化领域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之后的又一部重要法律,具有里程碑意义。它有力地向社会宣示了国家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行公益性免费服务的鲜明态度,并以法的力量来夯实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对健全我国文化法律制度、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都将起到重要作用。它从根本上贯彻了“免费服务、以人为本、普遍均等、权益保障、服务网络、合作共享、科学管理”的理念,体现了传统图书馆服务向现代化转型的时代要求。

《公共图书馆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公共图书馆事业的政府责任。如,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图书馆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公共图书馆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大对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的投入,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这对于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公共图书馆事业的职责范畴作了具体的规定,奠定了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国家保障和地方保障。法律具体从设施建设、法定条件、经费和人员等方面明确和强化了政府的保障责任。此外,还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图书馆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与公共图书馆管理有关的工作”,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了财政、国土资源、发改委、新闻出版、广电等有关部门的职责。

近年来,株洲市大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引来四方关注。尤其是2015年被确定为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以来,株洲探索了一条既符合文化发展规律,又彰显株洲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新路径。

株洲市图书馆创新服务模式,开启公共文化定制化服务模式。“小豌豆”公益活动、24小时智能书屋、“你读书,我买单”“E线送书”等活动层出不穷,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影响力越来越广泛,被读者亲切地称为“全国门槛最低的图书馆”。在今后的发展中,希望株洲能够依法办馆,创新发展,提高办馆水平和服务效能,做宣传推广和贯彻落实《公共图书馆法》的实践者。

推进重点改革

促进事业发展

市文体广新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小幼

《公共图书馆法》总则第四条明确提出:通过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政策的扶持。目前,韵动株洲受天元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的委托,负责运营天元区图书馆。这种全新的管理模式,通过立法给予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及运营保障。《公共图书馆法》对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的热情,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后盾,从运营和管理上凸显了很好的效果:

一是专业上的效果。自韵动株洲运营团队负责天元区图书馆运营工作以后,通过专业化管理,让我们进入角色比较快,管理比较规范,与株洲市图书馆总分馆体系中的上级馆的沟通非常顺畅。通过三个月的运营,共接待参观24次、举办文化类活动15场,并已形成自己的IP活动,为打造属于天元区图书馆的品牌活动做了很好的积累。此外,通过培训,建立了30余人的天元区图书馆志愿者队伍,目前开展的很多活动,都得到了志愿者的广泛参与。在株洲市图书馆的指导下,专业化的运营管理有序开展。

二是实现资源共享。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提升读者的体验感,并结合韵动书屋的实际情况,纳入天元区图书馆分馆的体系中来,能够更好地将株洲市图书馆、天元区图书馆的资源通过社区渠道让老百姓感受阅读的快乐。通过市区阅读点相互联络,通过数字化网络化的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共享资源。

三是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天元区图书馆正在加大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准备工作基本就绪。成立的天元区图书馆管理理事会,对天元区图书馆的管理和运营工作将起到指导和监督作用。

推动全民阅读

打造书香株洲

读者代表

袁亚林

《公共图书馆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公共文化界的一件大事,将公共图书馆事业从国家的政策管理、标准化管理上升到法制化管理,成为国家管理图书馆事业的最高依据,适应了国家治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首先,《公共图书馆法》为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公共图书馆事业的政府责任,对于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公共图书馆事业的职责范畴作了具体的规定,奠定了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国家保障和地方保障。

第二,强调了加强基层公共图书馆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考虑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与均等化的要求,有利于解决我国公共图书馆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推动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整体发展。

第三,开拓了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创新的新空间。

“加强与学校图书馆、科研机构图书馆以及其他类型图书馆的沟通交流,开展联合服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筹资金设立公共图书馆”等条款,为图书馆加强馆际交流与合作、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等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

第四,激发了广大文化工作者的使命追求。我市文化事业之所以能在较短的时期内取得大的成就,与图书馆工作者这些年来甘为人梯、敢为人先的职业精神是分不开的。图书馆法颁布,将对图书馆事业产生巨大拉动作用,对广大文化工作者特别是图书馆人提出更高要求。

贯彻《公共图书馆法》,一要认真抓好学习培训。各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共图书馆要结合实际,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地对文化部门有关人员和公共图书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本地文化系统人员学法用法的意识和水平;二要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各地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将《公共图书馆法》的学习宣传纳入普法工作规划,重点宣传《公共图书馆法》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成绩,营造声势,形成热度,让社会知晓,让群众受益;三要切实加快设施建设。尽快启动株洲市图书馆新馆建设,推动荷塘区图书馆,石峰区图书馆、芦淞区图书馆建设,填补县级公共图书馆空白点,力争年内完成茶陵县图书馆、醴陵市图书馆新馆建设,推动各级公共图书馆达到部颁等级馆标准。同时,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设立图书室,完善公共图书馆设施网络,在家门口为城乡居民提供便捷的图书借阅服务。四要积极推进重点改革。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把法律的学习宣传与重点改革任务落实结合起来,与落实《“十三五”时期全省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建立健全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

《公共图书馆法》,是广大阅读爱好者的福音,它将惠及到更多的基层读者,使他们能参与到更多的阅读活动,享受到更加便捷的数字化、网络化服务,参加更多精彩的公益性讲座、培训。

作为一个读书会的负责人,我也将有机会带领读书会在图书馆的指导下开展更多丰富多彩的活动,比如阅读交流、演讲诵读、各种公益沙龙等,为提高市民的文化水平,丰富市民的文化生活而努力。

我们将全力支持、贯彻《公共图书馆法》,并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开展更多的群众文化活动,特别是基层文化活动。相信不久的将来,在株洲这座最具幸福感的城市中,所有的村镇、社区也将提供完备的软硬件阅读服务,让广大的市民学习知识、传承文明,推动“全民阅读”,打造“书香株洲”。

201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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