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教反邪是宗教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
传统宗教历经上千年的发展积淀,作为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已自觉不自觉地浸透到人们的思想、行为和生活之中,对人们的精神生活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正是因为宗教的特殊地位和作用,邪教总是打着宗教的旗号蛊惑人心,给宗教造成了极大危害。一是损害宗教的合法权益。邪教往往冒用宗教名义,假借宗教名词和术语,招摇撞骗,蛊惑人心,反过来常常又通过贬损宗教以抬高自己。二是践踏宗教的信仰自由。邪教常常以歪理邪说、谎言骗局、心理暗示等手法,并用惩罚、威胁等手段,对成员“洗脑”,进行精神控制,使其“进得来,出不去”。三是破坏宗教的正常秩序。向宗教场所和宗教信众进行侵蚀渗透是我国邪教活动的一个突出特点。邪教对宗教信仰的极大危害决定了反邪是宗教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宗教反邪是宗教爱国爱民的优良传统
邪教编造和散布“人类罪恶论”,妄言人类自身具有不可饶恕的罪恶,必将经过“大灾大难”“地球爆炸”“人类毁灭”,煽动只有入邪教能才得拯救。一旦其预言破灭,难以自圆其说,往往就残害成员生命,制造人间悲剧。邪教还竭力散布“政府无用论”“法律无用论”,甚至公开煽动其成员与政府对抗、违法犯罪。
正是因为邪教残害生灵、祸乱国家的本质特征,反邪教能充分彰显宗教爱国爱民的基本特征,这也是宗教教义所决定的,宗教历来就有爱国爱民的优良传统。佛教提倡发菩提心、广利有情、报国家恩、报众生恩。佛教出世净化自我,入世利益众生,信奉自他都达到解脱幸福的彼岸。道教自产生之初就提出“助国”“保国”主张,而且坚持“佐国扶命”,奉行爱国爱民,济世利人。伊期兰教一向认为“爱国是信仰的一部分”,爱国主义是一种价值观,是一种对祖国的感情。《古兰经》和“圣训”都要求穆斯林追求和平、团结、友爱。基督教的《圣经》中早就提出了神圣国家观念。而且,圣经的人伦关系显明了爱国是人应尽的本分。
三、充分发挥宗教反邪的积极作用
宗教要主动适应于社会主义社会,崇法守法,自觉服从党的宗教政策,适度开展宗教反邪,为共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一要担当宗教责任。深入挖掘宗教教义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既要善于引导信教群众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要积极向社会大众传递有益于团结统一和谐稳定的正能量;既要加强信众管理,增强宗教信众抵御邪教渗透侵蚀的免疫力,又要在弘扬宗教文化时揭示邪教和宗教的本质区别。二要贡献宗教智慧。宗教作为一种以信仰为核心的特殊文化现象,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不断吸收人类各种思想文化,并与政治、法律、哲学等相互渗透、相互包容,与时世人心紧密联系,深切互动,不仅引导信众的信仰,而且影响整个社会的精神生活、信仰需求。当前社会大众信仰需求日益增长,最易落入迷信的误区和邪教的陷阱,这就需要宗教在开放、互动中贡献宗教智慧。三要发出宗教声音。要旗帜鲜明地坚决反对邪教,发正言,讲正信,利用讲经布道、学术交流、新媒体宣传等各种途径理直气壮地公开揭批各类邪教,要在信众的培训中讲解宗教反邪的意义、作用和要求。四要凝聚宗教力量。要把反邪教宣传融入宗教文化宣传之中,组织宗教反邪教宣讲队伍,建设宗教场所反邪教宣传阵地,开展宗教场所反邪教宣传活动;要凝聚宗教力量共同防范和抵御邪教渗透。建立必要的宗教场所防渗抵渗队伍,既要有信息员,又要有巡防员,完善防控工作机制制度,加强宗教场所管理;要凝聚宗教力量,参与对邪教人员的教育转化攻坚,可以聘请宗教界人士参与攻坚,也可以组织涉邪有关人员进宗教场所和宗教界人士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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