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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美好的爱情

2022年01月20日 10阅读 来源:岳阳日报
捍卫美好的爱情

——岳阳城乡贯彻《婚姻法》64年风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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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峥嵘

实习生

符填

1950年5月1日,我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从而打破了一夫多妻、包办婚姻及买卖婚姻的恶习,让解放中国妇女走出了实实在在的第一步。

1950年4月13日,中央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兼法制委员会主任王明在《婚姻法》的立法报告中慷慨陈词:“《红楼梦》所反映的婚姻时代,确定是成为过去了。代之而起的无疑是《王宝林结婚》、《小二黑结婚》和《新儿女英雄传》所描写的牛大水和杨小梅结婚所反映的婚姻时代。”这一句话既表示了他个人的激动,也表示了对婚姻自主的赞同,更表示了对没有爱情婚姻的呐喊。从1950下半年开始,全国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婚姻法》,并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对群众进行教育。

1952年

11月,中共中央确定1953年3月为“贯彻婚姻法运动月”。随后,岳阳城乡积极响应下也形成运动高潮。妇女解放从这里打开了闸口,经过几十年不断的努力,终于走到了今天,走到真正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的全面民主人性化时代。

1

法出台,观念难更改

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的出台,无疑是对婚姻一个全新的认识,也掀起了所有年轻人追求新生活的向往与期待。

当年《婚姻法》颁布后,九州大地,城市乡村,到处都可以听到自由恋爱结婚的礼炮声,到处都是解除不幸福婚姻的笑脸……但翻开档案便知道,拂去历史的尘埃,走访那些曾经经历这段历史的人,才发觉尽管解放了,《婚姻法》公布了,国家为宣传《婚姻法》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广大妇女真正获得婚姻自由,经过一段漫长的过程。

自《婚姻法》颁布后,地委特别召开扩大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组织法院、妇联、民政等部门大力培训《婚姻法》宣传骨干。各县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采取介绍经典案例,学习《婚姻法》原文。出大字报和黑板报,排演戏剧《小二黑结婚》等形式,宣传贯彻《婚姻法》,掀起轰轰烈烈的大学习、大宣传运动。很多妇女在妇联的鼓励下,积极参加了活动。经过一段时间洗脑后的年轻人,对爱情生活有了憧憬,对生活树立了信心。

但现实是残酷的,旧观念是顽固的,真正回到家,那些满怀对幸福生活热情的姑娘们仍然一个个被嫁到了曾经订婚的男方家,没有嫁人的被家人关进了家门。

现在八十多岁的郭奶奶,记者问到她的婚姻状况时,她笑着说:“时代不一样了,现在的年轻人幸福啊,可以自由追求爱情,我当年可是吃了爱情好大一个亏。”

新中国成立,新的婚姻法出台,第一个便是号召冲破家庭包办婚姻。当时十几岁的郭奶奶刚与娃娃亲丈夫结婚不久,因在娘家时与同村一个小伙相好,根本不喜欢丈夫。听别人说,这样的婚姻可以无效,她便同姐妹们一起把婚离了。当时在乡里,法律远没有习俗的力量大。当她兴高采烈回到娘家去找恋人时,恋人唯唯诺诺说:“你还是回去吧,我妈是不会答应我跟你结婚的。”好在,前夫非常憨厚一个人,他主动过来将她接回了家里。这不是个案,第一部婚姻法出台,响应号召离婚的大有人在,但都有一段与生活与世俗的悲苦抗争史。

2

解枷锁,维权起浪潮

为真正帮助人们洗除这种封建意识误解,帮助妇女挣脱封建枷锁,为此,各县法院又成立了婚姻法庭,组织巡回办案,对无视法制、包办强迫、逼死人命的犯罪分子严肃查处。仅1950年至1952年,岳阳、临湘、湘阴三地就解除不幸福婚姻1.5万件(对)。但悲剧并未就此杜绝。据老人们回忆,婚姻法制订后,除城市马上有改变外,农村都把这当成了一个活动。包办婚姻甚至暗中的买卖婚姻照常进行,几千年的陋习造成了他们顽固的思维。

住在郭镇乡的万奶奶回忆,她姐姐当年因不肯嫁给家人给她定亲的跛子,被关在家里。准备婚礼时,姐姐从窗口跑了,从此杳无音信。在农村,这类女性被迫嫁出去的事件太多。

1953年3月,中央为一抓到底,规定为贯彻婚姻法运动月。各县举办妇联主任和机关妇代会干部培训班培训骨干11921人。华容县委在常德地委部署下,于1953年2月中旬确定二区移灵乡为贯彻《婚姻法》的试点乡。没有哪一部法律出台能有如此的盛况,这是妇女冲破几千年枷锁的第一步。正是政府全力的支持与鼓动,有了让人欣慰的成果,让一部分有胆量有知识的年轻人开始了抗争,并争取到了自己的幸福。岳阳县,光1950年~1952年,自由结婚的就有3250对。这些数字,看似不起眼,其中顶了多少压力与波折,不是那个年代出来的人,根本无法想象。

恋爱婚姻迎来了解放的春天,也迎来了我国第一次离婚高潮。据统计,1951年到1956年期间全国大约就有600万对夫妇离婚。1955年,国务院又颁布了《婚姻登记办法》,这意味着男女双方只需到政府登记即可办理结、离婚事宜,同时也意味着从制度上进一步保护了中国人的婚姻自由。很多中国人正是在此时第一次意识到,原来女人是有权“休夫”的。从1950年至1955年,仅华容一个县便共审结婚姻案4024起。

但那时离婚后生活怎样呢?法律是一种保护武器,但不表示根除了思想。从封建时代过来的“贞节牌坊”观念还在,离婚女人的日子一样暗无天日。记者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人口中得知,当年住在东乡的她为抗争父母的包办婚姻,听完报告热血的她回家便跟丈夫讲要离婚。丈夫当即一个巴掌差点把她打晕,她一气之下跑到政府告了丈夫一状。当时正抓典型,丈夫便被批来斗去的。婆婆一气之下,不用离婚便把她赶出来了。

3

时代印,成分为前题

十几年过去,婚姻真正达到了自由结合。除了某些落后乡村仍然有父母包办的个别现象,所有的年轻人,都享受着自由恋爱结婚的幸福生活。

妇女从家里走上了工作岗位,经济的独立,精神的独立,让她们得到了男性的尊重也得到了社会的尊重。劳动光荣时,“政治进步”或“劳动模范”得到更多人的爱。那时,婚礼也简陋。青年人结婚当天,响应移风易俗号召,叫上几个亲朋好友,贴个喜字,看看结婚证,大家聊聊天,再摆上点糖果、瓜子、香烟,就算完成婚礼了。大家送礼也是一起合伙买个开水瓶、洗脸盆之类的表示一下。家住麻塘的张女士回忆她的婚礼时说:“我结婚时,正是全民齐动员热火朝天修大堤,二十岁时,婆家催促下结婚。此时结婚,不但会被批评,有可能戴上破坏生产的帽子。万般无奈下,夜晚邻居几个偷偷摸摸抬着我的嫁妆和我一起送到婆家。唯一的改变第二天是跟丈夫去的工地。”

文化大革命时期,受时代的影响,产生出另一种政治婚姻,很多人的结婚必须通过政审一关。政治也产生了中国第二次离婚浪潮。如果说,第一次是个人情感的跨越,那么,第二次却是政治的重大原因。很多本来感情很好的夫妻,因一方打成了反革命,另一方不愿牵连子女被迫离婚;还有的觉得必须与反革命一刀两断而离婚;甚至还有组织出面一次又一次做工作离婚的。新开乡的刘先生回忆他父亲万分悲哀。当时,父亲被打成反革命送回了老家新开,母亲在长沙。组织做工作要她母亲想清楚,母亲为了他这个儿子与父亲分开了。父亲一介书生,苦熬到平反,母亲终于等到那刻,父亲却一病不起,去世了。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烙印,政治的烙印也深深地刻在了那个时代人的家庭里。

因此,那个年代家庭成分不好,低人一等而一直结不了婚的小伙子有,女的下嫁是常事。

但政策对于革命的同志也有相当人性化的一面。对于分居两地的夫妻,如想调到一起,可以以照顾夫妻关系为由申请,让夫妻欢聚一堂。

4

个人化,隐私有保证

随着时间的推移,哪怕乡村的婚姻也是以相爱为前提的。结婚打结婚证这个理念,此时已根植于人脑海。城市更是杜绝了没有法律手续的婚姻,婚姻生活也进入夫妻地位同等状态。

据民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尽管恋爱自由了,婚姻自主了,乡村在后来的几十年里,结婚仪式仍然是以民间习俗为主导。并且因法律承认事实婚姻,有不适合法定年龄的人,难得麻烦,举办一个婚礼完事的人多得不胜枚举。

还有就是以前交通不方便,婚姻登记一直在街道、乡政一级。虽然方便了路途,但结果产生了很大的不规范化。只要凭关系便办证结婚,还有的地方,巧立名目搭车收费现象越来越严重。什么植树费、计生压金等等。尤其是婚姻状况证明,更是让人啼笑皆非。当时每家每户有粮食上交任务,生产队或大队对于不按时上交的,其子女结婚不给开证明。

时间到了1980年,第二部《婚姻法》诞生,距第一部1950年的《婚姻法》整整过去了30年。特别是到1994年2月1日,法律废除事实婚姻。从这天开始,事实婚姻再久,哪怕有了小孩,你的婚姻也不受法律保护,只以同居形式处理。结婚必须领证有了全民意识。

2003年,全省再次改革,婚姻登记集中由民政局统一登记,从那时开始达到了一定的规范化。简化了手续,杜绝了搭车收费、未到年龄结婚现象,更是杜绝了很多不必要的触及个人隐私的事件。从中最大的体现便是男女平等上和婚姻人性化、隐私化、简单化。只要两人愿意,交几元钱领个本本,你就是我丈夫,我就是你妻子了。但民政局负责人开玩笑说,结婚简单好,但离婚的简单却带来了很多冲动。离婚以前需要各级单位盖章,领导签字,双方领导做工作调解,父母亲人调解,现在只要两人自己同意一来便办了。夫妻吵架不可避免,没一个缓冲带,冲动之下离婚的不计其数。

从第一次冲破封建制到第二次政治化到第三次自由化的三次离婚浪潮,婚姻的演变长卷,佐证的是岳阳的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更是幸福指数提高的证明。

99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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