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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频现非法电鱼人

2022年01月20日 10阅读 来源:岳阳日报
乡村频现非法电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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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打鱼,可称“绝户”。一则电击使大多数鱼死亡,二则击晕的鱼因电流对性腺造成影响,从而不能繁殖。同时电击使一些浮游生物丧命,生物链被严重破坏,间接影响渔业资源恢复,导致生态环境发生恶变。记者近日走访发现:

/本报记者

方旦辉

/谢

近段本报接到来电举报:天气晴好,一些村民开始频频在河道里用电捕鱼。几乎所有人都明白,这样的方式对鱼类、对人、对环境都有着巨大的危害。

但为何仍有不少人冒着危险去捕捞?相关部门又该采取什么措施,让电鱼行为彻底从江河水系中消失呢?近日,记者就此进行了走访。

饶村夜遇电鱼人

赶到岳阳县饶村乡,

已是晚上8点多。按照来

电举报的提示,记者径直来到大坳水库排水流经该乡的小河,果然见到2束强光在河面游动。我们慢慢走了过去。隔得近了,能看清是两个头戴帽灯,肩背电瓶,穿着连体橡胶裤,手上拿着通电网和舀子的两个电鱼人。“老乡,这是在电鱼吗?”我们装作好奇,边问边凑了上去。“是啊。”“收获如何?”“刚出来,还没打到。在这是试下手,一会电黄鳝、泥鳅去。”边打边聊,也许是因为年纪相仿,也许是我们显现出对电鱼的外行,让两个电鱼人打开了话匣子:这个季节正是弄黄鳝、泥鳅的好时节,价格也好,黄鳝卖30块,泥鳅卖20块。只要天气晴好,晚上就会出来打上3个小时,一般收获都在4、5斤,就是一百多块钱呢。专心打鱼则要等到早稻收割完后,或是发大水水库和人家鱼塘跑出鱼来。边随他们打黄鳝,我们边联系了乡里的熟人,赶来见面原来是相识,为了获得更多的信息,我们提议一起喝两杯。

找一地坐下,杀了几条刚打的鳝鱼和鲤鱼,炸了3只竹鸡(听说是早上在山上捕的,用在网上花千余元买的能模仿竹鸡叫声的设备),上些腊肉炒干豆角、花生米之类,便开餐了。席间,他们展示了一整套电鱼设备:一件深及腰身的橡胶连衣裤、电瓶、帽灯、鱼桶、两根竹竿。电鱼的主要奥秘在于两根竹竿。一根前端安置了网兜,另一根杆子最前端则是用铝铁做的电击头,杆子中的电线缠绕着通向类似农药箱的电瓶。男子告诉我们,他的电瓶输出电流为12伏,输出功率则达8000瓦。“这还不算大,我一个朋友的电瓶电流输出功率为1万2千瓦。”男子说,这么高的电压,电捕器所到之处,鱼虾无一漏网。

谈话间我们了解到,在当地,用电捕鱼几乎已成了最常见的方法。“天晴就打,见水就打”仿佛成了一种约定俗成。因为受种种因素影响,原本遍布在众多河沟中的鱼虾如今已十分稀少,如果用钓、网等常规方式捕鱼,往往很难再有收获。因为本地的资源慢慢少了,他们还骑摩托去平江、江西打过。“我现在30多岁,弄这个却有20来年了。五六年前港里能打到10多斤的鱼,现在的只有一点点大。可能是打的人多了,鱼长不赢,所以有时候我们会去外面没人打的地方打。”

“为什么白天不捕?知道电捕鱼属于违法行为并且很危险吗?”一连串的问题让两名男子有点不好意思。男子说,听说前两年公田那里电打鱼出过人命,所以平日操作起来更加小心。知道电捕鱼是不允许的,白天肯定是不敢,只能在晚上行动。“干这个好赚钱,一套电鱼设备在市场上花600元就能买到,而打鱼一晚上收入就有100多。这还是我们这种‘不勤劳’的,专业选手一晚上打通宵的话,能弄个400块钱。”

村民们往往只需几百元就购置一套简易电捕鱼设备,在水中进行电捕作业5次即可收回全部投资成本。这样高的利益驱使更多的村民铤而走险,非法从事电捕鱼作业。总人口1.6万人的饶村乡,用电力捕鱼的村民由几年前的20多人增加到了近60人。

电鱼人身影频现各地

让人更加忧心的是,电鱼现象并非饶村乡仅有。在华容河、新墙河、陆城等水系较为发达的地方,一到深夜,电鱼人的身影就如鬼魅般频频出现。

在岳阳县新墙镇上班的钟先生是一名钓鱼爱好者,工作之余常在新墙河大桥旁的挖沙坑里垂钓。他说,在新墙河大桥附近,经常有2-3条机动船进行电捕鱼,船头有电源,船尾拖着一部大网,河里的鱼被打得直跳,被电捕过后的大水坑里上十天都没有鱼钓。

他告诉记者,就在附近的挖沙坑里面,一日可打大几百斤鱼,特别是在秋冬退水季节,基本上每天都有船来电捕鱼,许多被销往了荣家湾大袁岭等菜市场。他家就住在菜市场附近,市场上经常有新墙河里的鱼卖,而且价格比较便宜。

公田镇的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由于属于铁山库区,水系较为发达,每个组里面都有4-5台电捕工具,一个村往往就有几十台电捕工具。

而自我市禁渔以来,在云梦路S201线附近,每天深夜,总有不法人员在湖面进行非法电捕鱼作业,甚至白天也有人用电捕鱼。

市畜牧水产局渔政管理站书记卢益卫介绍,目前正是鱼类的繁殖期,电打的方式对这些鱼类无疑是一种毁灭性的打击,包括鳝鱼和泥鳅。繁殖期的鱼类相较于平时抗打能力减弱很多,电击所到之处,不论大鱼小鱼全部被电死。虽然有时候鱼没被电死只被电晕,但是电流会对其性腺造成破坏,从而导致其不育,不能进行繁殖活动,从而造成渔业资源的进一步严重破坏。

卢益卫说,在电击下,不仅鱼类受灾,而且一些浮游生物和藻类也会丧失生命,从而使生物链受到破坏。一些河流中栖息的无脊椎动物造成严重伤害后,使鱼的生物饵料减少,间接影响渔业资源的恢复,导致生态环境发生恶变。

与此同时,电鱼者又身处水中,水本身就具有极强的导电性,稍不小心就会触电身亡。加之电捕现场都在夜晚,地点较偏僻,在水中没有其他的目击者,不易被人发现,触电后会延误最佳救治时间,酿成惨剧。

乡村电捕鱼管理有难度

村民们的电鱼情况越

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

如何管理制止甚至消除这种不法现象?目前,有关部门的办法似乎不多。

记者从饶村乡派出所得知,由于地域范围广,执法人员少,加上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安人员只能寄望农民从自身安全出发,不要使用电捕鱼装置,只要发现就予以没收。如果是在水库中电打鱼,公安执法人员也只能根据治安管理条例,对捕鱼工具予以收缴并对捕鱼人进行处罚。“乡村电捕鱼管理难度大。”卢益卫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捕鱼的渔民一般都办有《捕捞许可证》,但受利益驱使,不排除有当地居民铤而走险,采用电打鱼等非法手段进行打捞。

据介绍,村民们使用的工具小,地段比较隐蔽,时间短,只要有了点收获,村民们往往打后就跑。如果不是根据举报和现场查获,执法人员很难察觉得到。加上渔政人员精力主要放在大湖大河水库中,对于乡村小河小溪小沟中的电鱼者,渔政人员根本没有精力顾及。

渔政部门:加大力度打击电捕鱼者

电击捕鱼是一种毁灭性的、极具危险性的捕鱼方法,也是我市渔政管理部门严厉的打击对象。去年以来,我市已刑事拘留18人,行政处罚56人,没收渔获物2万多斤,有效打击了长江、洞庭湖、汨罗江、新墙河等地的非法电鱼现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38条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使用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来,渔政执法人员持续对电鱼、毒鱼、炸鱼保持高压态势和打击力度。同时对渔民和居民加大宣传力度,进行法规宣讲。卢益卫告诉记者,渔政站始终坚决取缔电捕鱼行为,对查实的电捕鱼行为依法严肃处理。今后渔政部门还将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保护好我市内河渔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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