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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无线电管理普及无线电知识

2022年01月20日 10阅读 来源:岳阳日报
规范无线电管理

普及无线电知识

——市经信委党委书记、主任殷清华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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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颁布23周年和《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实施1周年。2016年9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每年九月份,是全国无线电管理宣传月,为了让广大读者进一步了解无线电管理知识,增强无线电频率资源意识,强化依法用频设台观念,日前,市经信委党委书记、主任殷清华作为我市无线电主管部门负责人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者:什么是无线电管理?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殷清华:为实现合理、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和卫星轨道资源,国家通过专门机构对研究、开发、使用这些资源的活动所实施的行为及其全过程称为无线电管理。《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无线电管理部门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对无线电频率的规划、指配、分配,对无线电台站的审批、监管,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研制、生产、进口、销售、维修审批及监管,对无线电安全保障的管理,对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对非无线电发射设备辐射无线电波的监管,对无线电违法行为的查处等。

者:什么是无线电频谱资源,如何认识它在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作用和地位?

殷清华:无线电波定义为频率在3000GHz以下,不用人工波导而在空间传播的电磁波。无线电频谱一般指9KHz-3000GHz频率范围内发射无线电波的无线电频率的总称。

频谱资源是支撑现代信息通信产业发展的基础资源,移动电话、卫星通信、无线宽带等无线通信业务的存在和发展都有赖于频谱资源;频谱资源是推动各行业信息化的重要资源,各种无线电技术的应用成为相关行业运行效率提升的重要因素;频谱资源在重大安全保障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重大社会活动中和自然灾害面前,保障无线电信息通信意义重大;频谱资源是打赢信息化战争的重要保障,现代战争中制电磁权已经被提升至和制海权、制空权同等的地位。无线电频率的自然属性和经济社会属性决定了无线电频谱资源归国家所有。

无线电频谱资源的拥有、配置和管理带有国家主权特征。由于无线电频谱固有的传播特性,其传播不受行政区域、国家边界的限制,随着人类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原本属于国内范畴的频谱资源问题将逐渐成为全球性问题。各国对频谱资源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国际间的频谱资源竞争日趋激烈。

对于国家而言,无线电频谱资源同矿藏、水流、森林、土地、草原一样,是属于国家一种稀缺的重要战略自然资源,它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还涉及到国家主权问题,必须加强管理、科学开发、有效利用,为国民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

者:我国有哪些法律对无线电管理有着怎样的明确规定,怎么解读?

殷清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首次在法律中明确了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属性,其第五章“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中第五十条规定:“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无线电频谱资源被纳入《物权法》保障范围充分说明,其重要性已经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物权法》是加强我国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对国家进一步加强无线电频谱资源集中统一管理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年修正案(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罪】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刑法》修正案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单独列明了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罪,删除了涉罪认定前置程序,降低了入罪门槛,并新增了一个加重刑,增强可操作性,极大地增强了国家对无线电频谱资源的保护手段和保护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或者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经有关主管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治安处罚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对公民权利影响最大的一类处罚。《治安处罚法》中新增加的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的行为应给予治安处罚的法律条款,将为无线电管理机构提供一个借助公安机关执法力量实施强力有效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的途径。

记者:怎么解读、贯彻落实《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殷清华:《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是我省30多年来地方无线电管理工作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在“促进无线电应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立法精神的指导下,突出强调有效利用、促进发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坚持统筹规划;强调促进应用;完善管理体制;建立负面清单;约束管理行为。《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对无线电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了规范。第二十六条明确了需要临时使用无线电压制、阻断、干扰设备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九条增加了禁止设置、使用非法移动通信基站和卫星电视干扰设备的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加重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非法使用伪基站可以处以最高20万元的罚款,而过去最高处罚仅5000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因此,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主线,将无线电管理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要突出把有效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特别是维护无线电波秩序作为无线电管理机构的根本职责和首要任务。要把贯彻实施《条例》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无线电管理行为、促进无线电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和坚强保障。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处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记者:请问我省《条例》在公众通信基站建设方面有什么有利于民生的新规定?

殷清华:随时随地使用快速、安全、高质量的公众移动通信网络已成为我们工作、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这需要大规模的网络和基站建设作支撑。我省《条例》对此专门设置了相关条款进行规范:一是规定了新建、改建、扩建固定无线电台(站)、公众移动通信基站和专用无线电通信基站,应当经电磁环境测试合格,并符合电磁辐射防护的有关规定。二是规定了在居民区、学校等人口密集的区域设置公众移动通信基站前,应当通过由第三方实施的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估,并将评估报告进行公告;建成后,应当将设施设备的发射功率、电磁辐射范围和强度及环评结果、监督部门等内容,制作成告示牌,悬挂在基站醒目位置。三是规范了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无线电管理机构投诉、举报违法占用无线电频率资源、破坏电磁环境等扰乱无线电电波秩序的行为,也可以向环境保护部门投诉、举报电磁辐射超标行为。这些内容都是从保护民生权益的角度出发新增加的内容。《条例》对通信基站建设的规定非常严格,符合国家电磁辐射环评标准建设的基站,不会产生辐射污染,市民不必恐惧,应当消除误解,支持通信基站的合理布局和建设。只有这样,用上无盲区、高质量的通信网络才可完全实现。

者:电磁辐射对人身体健康有伤害吗?

殷清华:电磁辐射就是能量以电磁波形式在空间传播或会聚的现象。其实人类一直生活在电磁环境里,地球本身就是一个大磁场,其表面的热辐射和雷电都能产生电磁辐射。太阳及其他星球也自外层空间源源不断地产生电磁辐射,这一类都是天然电磁辐射。另一类是人为电磁辐射,简单地说,使用家用电器、医疗设备、电动工具、包括手机和通信基站在内的各种无线电台、交变电线路等都会产生电磁辐射。

但电磁辐射和电磁污染是两个概念。电磁辐射虽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但只有在电磁辐射超过一定强度(即安全卫生标准限值)后才称为电磁污染,才会对人体产生负面效应,甚至诱发某些疾病。

记者:《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对利用无线电技术进行考试作弊行为有何规定?

殷清华:这些年来,各类国家考试、高标准严要求的考试越来越多,保障考试的公正公平越来越重要。近年来,极少数人通过无线电信号传递考题和答案的考试作弊现象仍有发生,无线电管理部门每年出动大量人力和设备,为各类考试保驾护航做了大量工作。省《条例》第三十三条这样规定:无线电管理机构对利用无线电设备从事非法活动等行为应当及时调查,并可以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予以制止。无线电管理部门将紧密配合考试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依法履责。

记者:现在许多考试和会议上都大量使用手机信号屏蔽器,造成周边许多人无法使用移动通信。《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对此有何规定?

殷清华:为了保密、消除外来干扰、保障纪律,考试、会议等场所使用无线电压制、阻断、干扰设备,应该说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不正确使用,随意加大发射功率、扩大压制范围、增加压制时间等现象非常普遍,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的移动通信。我省《条例》为此设置了条款进行规范,第二十六、三十三条都有规定,因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保守国家秘密确有必要安装使用无线电压制、阻断、干扰设备的,必须履行以下义务:一是使用者应当在使用区域内公告压制、阻断、干扰的范围和时间;二是严格按照技术规范限制发射频率和功率,接受无线电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三是使用后及时关闭无线电压制、阻断、干扰设备。凡不依法安装使用而造成无线电干扰事件发生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对于设置使用“伪基站”的违法行为有什么样的处罚规定?

殷清华:众所周知,“伪基站”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群众日常生活,并为其他违反犯罪活动提供载体,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条例》就设置使用“伪基站”的行为设置了禁止性条款,在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设置、使用盗用公众移动通信频率、窃取通信终端信息的非法移动通信基站。加大了设置、使用“伪基站”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设置、使用盗用公众移动通信频率、窃取通信终端信息的非法移动通信基站,发布或者传输法律、法规禁止信息或者发送商业性信息侵扰公民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设备,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超过十万元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者:市经信委作为全市无线电管理部门,主要承担了哪些职责?

殷清华:市经信委承担的无线电管理职责为:拟订地方无线电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无线电频率指配;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电磁环境测试、无线电设备检测、技术审查;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承担全市无线电管理基础设备和技术设施的建设及其运行维护;承担全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者:市经信委在加强无线电管理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殷清华:一是建立健全机构,加强队伍建设。2015年底,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不再保留湖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岳阳市管理处,其职责划入岳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经信委内设无线电管理科(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岳阳市无线电监测站为其直属二级、公益性事业单位。

二是强力打击“伪基站”、“黑广播”,保障人民通信和信息安全。市经信委和多个部门协调,就联合开展打击治理“伪基站”、“黑广播”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建立了多部门沟通配合、信息共享和快速反应机制,对多个疑似“伪基站”、“黑广播”的线索开展追查。活动开展以来,我委成功取缔伪基站、“黑广播”10余个。市民如发现这方面的可疑情况,可致电0730—8880721举报线索。

三是加强频谱资源使用监管,促进频谱使用效率不断提高。无线电频谱使用评估专项活动是2016年度国家无线电办公室、省无委办部署的重点工作,旨在通过对公众移动通信在用频段频率的评估,掌握公众通信频谱资源在我省的使用情况,加强频谱资源使用事中事后监管。无线电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跑遍6县4区,行程2000余公里,采集频谱数据48G,圆满完成了我市无线电频谱使用评估专项活动工作。

四是维护水上无线电通信秩序,保障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岳阳长江段沿岸长约163公里,每天往来、停靠各类船舶超过3000艘。但一些船舶不按规定设置、使用无线电台,随意占用安全呼救频道,特别是违规配备使用大功率VHF电台,严重扰乱了水上无线电通信秩序,对长江航运安全造成威胁。市经信委和海事局、长航公安等部门加强合作,联合开展水上无线电通信秩序专项整治等行政执法活动已成为常态,并大力支持长江水上无线电通信、视频监控系统等用频需求,保障了水上无线电通信安全和畅通,维护了水上航运安全。

市经信委还迅速查处了欧洲空间局土壤湿度与海水盐度卫星在汨罗上空受干扰案,该卫星用于观测全球气候变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科学价值。对高铁、人防、广电等重要部门无线电业务的保护形成了长效机制。在“两会”、春节等政治活动或节假日期间,保障了无线电业务安全。在高考等考试期间,积极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进行考试舞弊行为。在我市实现“一极三宜”江湖名城战略目标大格局中,市经信委将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无线电管理职责,努力保护频谱资源和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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