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农妇美驻华使馆前纵火被依法逮捕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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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婷
实习生
赵心珮
核心提示: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渠道,也是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依法依规“双向规范”(规范信访工作行为,规范群众信访行为)信访秩序,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行政效率的前提和保障。
汨罗市城郊乡上马村村民罗胜芳,因对儿子被杀案的判决和赔偿不满,先后100余次进京非正常上访,2013年10月14日,她再次进京上访,并在北京美国驻华大使馆东门外放火焚烧棉絮,被北京市朝阳公安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刑事拘留。
事件起因:
18岁儿子在打架斗殴中被刺死亡
罗胜芳现年59岁,是汨罗市城郊乡上马村15组村民。其子仇伟年幼时即被过继给本村村民仇国红、刘菊连夫妇为子。
2000年10月22日晚,仇伟等四人乘着酒兴闯入程某打工所在的城郊乡上马鞋楦厂,欲教训程某,被厂内职工制止,双方发生争吵,并扭打在一起,程某上前劝架,被仇伟等人围攻殴打,程某拿出自制的小锉刀乱刺,其中两刀刺中仇伟左胸,仇伟因伤势过重,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程某因制止他人寻衅滋事而遭到多人围攻殴打,为使自己的人身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被迫持刀自卫,致人死亡,其行为虽具有防卫性,但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且造成了重大损害,系防卫过当,其行为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仇国红、刘菊连经济损失2万元。
罗胜芳、刘菊连不服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为杀人应该偿命,判罚较轻,要求判处程某死刑。上诉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其仍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其申诉不符合重新审判条件,决定不对该案提起再审。
不服判决:
11年进北京上访100余次
从2002年开始,罗胜芳邀刘菊连一起赴省进京上访,要求严惩杀人凶手。通过多方做思想疏导工作,刘菊连已放弃上访诉求,但罗胜芳一直固执己见,2002年以来进京非正常上访100多次。
记者从汨罗市信访局了解到,对于罗胜芳的信访问题,汨罗市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司、信访及城郊乡等单位负责人成立专案调查组,多次对罗胜芳提供的证人证词进行了认真调查,多次向罗胜芳做思想疏导和法制教育工作,劝其停访息诉。2009年以来,汨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冯波多次到罗胜芳家中座谈走访,数次主动约访,面对面交流谈心,耐心做情绪疏导工作,并多次召集公、检、法、司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商讨案情,研究处理办法。
为引导罗胜芳依法表达诉求,李冯波书记要求司法部门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并会同罗胜芳及城郊乡负责人一同前往省高院进行了汇报,递交了再审申请书,省高院经审查,认为再审不符合受理条件,决定不予受理。罗胜芳则继续进京上访。
非法上访:
北京三跳金水桥
多次被拘留
2011年6月17日、2012年8月8日、2012年9月
19日罗胜芳在北京上访期间,三次跳金水桥,2008年、2009年罗胜芳先后2次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2009年12月,经岳阳市劳教委员会批准,罗胜芳被劳动教养1年。劳动教养释放后,罗胜芳继续进京上访,且次数更加频繁,行为更加过激。
2013年10月14日,罗胜芳伙同郴州于洪、湘西石满妹两名访民在北京市美国驻华大使馆东门外放火,三人当场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麦子店派出所抓获。10月15日罗胜芳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行政拘留十日,10月22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转为刑事拘留,11月28日因需补充证据罗胜芳被取保候审,并返回岳阳。12月27日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批准逮捕,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罗胜芳下达逮捕证。
2014年1月9日在岳阳警方的协助下,罗胜芳在家中被依法逮捕,并于当日押送至北京,现罗胜芳被羁押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等候依法判决。
罗胜芳女儿:
期待母亲能快点回家
近日,记者来到了汨罗市城郊乡罗胜芳的家,据罗胜芳女儿仇小林介绍,母亲身体并不好,还有高血压,现在只希望母亲快点回来。
“两个弟弟结婚生小孩,母亲都不在家。”据仇小林介绍,母亲之所以不断上访,又因不断上访被处以劳教都没有放弃。是因为母亲认为判决不公,当年一个死亡,一个重伤,一个轻伤,认为就算是正当防卫怎么会只判7年?“母亲上访的这些过激行为,只是想引起相关部门重视。”仇小林介绍,在去北京上访前,母亲从来没出过远门,在北京上访的日子,母亲就一直在外流浪,没吃过一顿热饭,睡过一个好觉。
仇小林说,虽然她也曾劝过母亲不要非法上访,但是站在母亲的立场,也很理解母亲的行为。事已至此,她希望法律宽恕,让母亲早点回来。
律师观点:
法律意识淡薄是主因
“我很为罗胜芳感到惋惜,是什么原因造成罗胜芳今天的这种结局呢?这值得罗胜芳及整个社会深思。”湖南省昌言律师事务所马先耀律师认为。罗胜芳存在的问题或误区主要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
马先耀律师介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对已生效的判决不服,可以申诉,如果申诉不符合条件,说明该案已处理终结,并且处理结果符合法律规定。本案中,罗胜芳越级信访,并且在信访的过程中采取过激行为,置国家利益、公共秩序、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从而造成严重后果,这必然会遭到法律的严惩。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从罗胜芳非法上访的事例中吸取教训,通过合法途径,依法理性维权,绝不做逾越法律底线的行为,不非法上访,不越级上访,不聚众闹访,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马律师最后说道。
99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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