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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红利普惠低收入群体

2022年01月20日 10阅读 来源:岳阳日报
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红利普惠低收入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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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市委副书记李志坚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命题,进行了系统研究,形成文章,得到中央党校教授高度评价。现摘要刊发,供全市各地各单位参考。

中共岳阳市委副书记

李志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的大环境下,低收入群体实际规模扩大化、相对收入下降化、社会地位弱势化的问题也日渐突出,按国家最新贫困线标准2300元算,全国贫困人口12238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9%。低收入群体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重点攻坚的弱项和加快补齐的“短板”,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和生活水平是关系民众幸福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改善低收入群体状况的根本途径和有效路径。必须坚持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调节并重,继续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整体持续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

一、稳步提高低收入群体工资性收入。工资性收入是我国家庭收入的最主要来源。近几年,总体工资水平有所上升,但仍处于低水平。根据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理论,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中,劳动者的工资收入还处于从“长期不增长”到“随经济发展而增长”的过渡期,即“刘易斯第一拐点”。在这期间,还要把提高工资性收入作为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的根本措施。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倡导勤劳致富,营造按要素、按贡献分配的社会氛围,着重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和劳动技能,通过增加劳动投入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来增加工资性收入(劳动报酬),努力实现劳动报酬的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一是增效农业。要大幅度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的收入,关键在于扩大经营规模和提高经营效益。扩大经营规模方面,主要是转移农村劳动力,减少农业从业人数。如农业人口减少到30%,人均耕地可增加1倍以上,收入可增加1.5倍以上。

提高经营效益方面,主要是创新经营模式,鼓励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农村技术、金融、保险、要素等服务。同时,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大农产品进口限制,确保农产品价格稳定合理增长。通过增加人均耕作面积、抬升农产品价格和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的收入。

二是扩大就业。就业是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最根本、最现实、最管用举措。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根据凯恩斯经济理论,在当前总需求不足的情况下,政府要制定积极有效的货币和财政政策,在确保通货膨胀率处于合理区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前提下,促进投资特别是企业投资和社会投资,增加就业岗位;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公益岗位,吸纳低收入群体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优化发展环境,实行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创业,大力培育发展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型科技企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解决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下岗职工、城镇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就业。建立健全向低收入群体免费提供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和健全工资正常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逐步使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50%以上,实现工资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立劳资间工资协商谈判制度,增加职工在工资上的话语权,保护职工利益,提高职工劳动收入。

二、加快提高低收入群体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是影响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重要因素。要通过完善资本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增加低收入群体财产性收入。

一是改革农村土地制度。加快开放和建立土地流转市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改革和完善征地制度,给予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优先解决失地农民户籍、就业、社保、医保等问题。政府加强对土地交易的监督,保障土地公平交易,对高额的土地溢价征收所得税或增值税,用于平衡收入、补充社会保障,使边远落后地区农民分享城市化和土地增值收益。

二是改革农村产权制度。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从制度法规层面确定农民对拥有宅基地的产权,允许农民宅基地和宅基地复垦指标进入土地市场进行交易,交易收益归个人所有。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鼓励农民合法有偿转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等,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渠道,提高农民的资产收益。

三是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落实上市公司分红制度,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适度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范围,保护存款人权益;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拓宽低收入群体股息、利息、红利等增收渠道。

三、逐步提高低收入群体福利性收入。改革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是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的有效措施。

一是完善个税征收政策。加快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按家庭收入征税,提高起征点,减轻低收入家庭税负。

二是调整财政转移支付。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重点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财力支持。减少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每年减少30%的专项转移支付用于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对农业生产的政策补贴,整合良种、农资综合、粮食直补、农机购置、农业保险保费等补贴种类,提高补贴标准,改进补贴方式,提高农民收入。

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城镇居民、农民工、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率,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逐步实现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民工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接和养老保险的省级、全国统筹以及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并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标准的增长明显快于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财政转移支付预算随转移人口一同划转,转移人口承包地退回原集体),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和待遇水平,稳步推进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医保基金支付水平提高到75%以上。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健全城乡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健全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孤儿、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

四是均等基本公共服务。改善政府支出结构,扩大基层公共教育、文化设施、医疗卫生、基础设施等支出,使更多的公共资源惠及低收入群体。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逐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补助标准,着力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当地中考、高考问题,保证低收入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逐步增加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改善基层公共卫生设施,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改革需要成本。钱从何来?总的来说,“发展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最根本的路径是,通过加快发展增加社会财富,增加政府收入(以不挤占居民收入为前提)。调整收入支出结构。第一,调整税制,增加财政收入。实行超额累进所得税率征收办法,取消税收优惠,完善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依法做到应收尽收。改革完善房地产税,加强房产税收征管。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提高资源税税率,改变资源税计价方式。合理调整部分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将部分高档娱乐消费和高档奢侈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对行政垄断企业开征垄断税,适时开征遗产税。第二,提高资本资源收益。划转部分国有资本金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国有资本收益上交公共财政比例提高到50%以上,新增部分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支出。建立健全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全民共享机制,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公共服务支出。第三,压缩行政管理支出。透明预算,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行政管理费支出占政府支出由目前的25%降到国际通常15%的水平。

四、大力提高低收入群体社会性收入。全社会关注、帮助、救济低收入群众,应当成为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的有益补充。

一是建立帮扶对象认定和信息交流平台。推进政府及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实现社会弱势群体“困”与“助”信息公开,让社会弱势群体求助有门,社会爱心企业和人士帮扶有路。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行党员干部联户帮困制度,一对一进行帮扶,解决就业、医疗、社保等现实困难。

二是引导企业担当社会责任。用工上优先录用低收入人群,及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主动参与当地扶贫助学、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事业。

三是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积极培育慈善组织,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举办医院、学校、养老服务等公益事业;突出帮助低收入家庭子女就学,保障每个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杜绝因失学、辍学造成贫困“代际传承”。四是进一步加大社会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力度,切实维护低收入群体的合法权益。

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和生活水平,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民生问题,更是社会稳定和政权建设问题。新的发展起点上改革收入分配体制,提高低收入人群生活水平,必须解决过去政治体制改革严重滞后,政权建设不能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首先,要强化法治观念,建立法治政府和公民社会,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一切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运行。其次,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更有针对性、更具操作性的体制机制,合理定位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公平竞争环境,实现社会公正可持续发展。再次,要加强反腐倡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内,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杜绝因特权产生腐败、寻租、以权谋私和滥用职权,有效地制约权力和驾驭资本,确保收入分配公平高效。

99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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