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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市调解中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医疗纠纷中的“隔火墙”、“缓冲带”和“减压器”功能,城区医疗单位所发医疗纠纷的风险强度明显降低。2013年1-11月,市属医疗机构重大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大幅度下降,与上年同比减少41.67%,且未发生一起恶性涉医伤医事件,偶发“医闹”事件都在第一时间得以劝阻、化解,将医患双方引入中心进行调处和解。医患双方到中心咨询、预约调解、申请调解的批次(人次)数比上年同期增加30%以上。那么,是什么良方使岳阳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取得如此明显成效,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探访。
案例:调解中心介入
医患双方握手言和
家住马壕的王女士今年59岁,患有糖尿病多年,去年12月29日,因意识模糊两天后入住城区一家医院,经检查诊断为慢性支气管炎并肺气肿、糖尿病,双侧顶叶多发性腔隙性脑梗塞。住院治疗后,症状明显好转,今年1月5日,患者在吸入流质时突然心跳呼吸停止,经抢救无效死亡。患方家属认为医生医治不当,要求院方赔偿30万元,但院方认为,他们符合医疗行为规范,患者骤死,死因不明,故提出做科学检验,根据死因检验后再追查责任。由于双方分歧甚大,故申请医疗纠纷调解。
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受理此案后,详细调查了医疗全过程,经综合分析,提出患者死因、原因不明,无法追责,最好是做尸解,查明原因,再做出结论。因为患者家属坚决拒绝做尸解,双方便决定听从调解中心的调解。最后,调解中心实事求是的解决了这起医疗纠纷案,医院适当做了补偿,双方握手言和。
调解中心恪守原则化解医疗纠纷
据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徐沐华介绍,我市医疗纠纷之所以取得这么大的成果,主要是他们在调处纠纷中始终恪守“患者不吃亏,医院不上当”这一办案宗旨,着力提升纠纷事实查证、过错责任定性和赔补数额定量的精准度,力争以最低的风险代价、最低的调解成本,实现纠纷的案结事了。2013年所办结的116案中,除3例申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外,共支付赔补偿总额302.72万元,与上年同比下降23.42%;案均赔(补)偿额2.61万元,与上年同比下降38.59%,特别是赔(补)偿额10万元以上的个案数与上年同比下降70%,案补10万以上给付总数占全年补付总额的比重,由上年的34.81%下降至今年的11.82%,调解结案增量、赔付减量明显,纠纷化解成本明显降低。
与此同时,去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岳阳市重大医疗纠纷应急处置办法》,市医疗纠纷工作得到了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医疗机构和患方居住地及户籍所在地政府、单位的大力支持,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形成了条块结合、三调联动的“大调解”、“大对接”、“大协作”格局,对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处置、对医疗纠纷难点问题攻关的整体合力进一步增强。今年,市调解中心管辖范围内医疗机构发生的14起重大医疗纠纷,也由于党委、政府及时主导,相关责任单位通力合作,在中心调解员的主持下,都在短时间内得到成功调处。
此外,市卫生局投诉办主任蔡林华告诉记者,去年,市综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卫生局联合下发的《岳阳市医疗纠纷诉讼与非诉讼纠纷相衔接矛盾解决机制试行方案》明确,凡是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调处的医疗纠纷案件,得到法律认可,不存在再次起诉,有效避免医患双方矛盾的反复纠缠,让人民调解更具有公信力。这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是首创。
本报记者
李弈萱
99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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