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外地人曹本群准备在临武县武水镇石桥村开设赌场搞“虾公鲤鱼”赌博活动,便找到当地村民文平军,并口头约定,每赌博一天付给文平军1500元现金,由文平军协调处理与汾市镇派出所的关系,确保赌博活动安全。见利润可观,文平军欣然同意,成为了赌博团伙的“马前卒”。
文平军自知全部吃下1500元不现实,一旦出事摆不平,于是电话联系了交往已久的汾市镇派出所所长郭建林,告知他有人想在石桥村搞赌博,希望能够得到其关照,并说每天给一些“经费”。一开始,郭建林没有同意,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郭建林又主动打电话给文平军表示同意给予关照。
当地人知道,郭建林身为派出所所长可以拍板给予关照,但由于警力有限,日常出警的一般都是业务娴熟的辅警熊志新,人称“熊所”,能否真正得到“关照”还得靠他。为了周全,文平军又联系了熊志新,在谈妥“经费”后,熊志新同意了。
此后,一种蹊跷的出警模式出现了。
2017年11月12日,汾市镇派出所接到报警,称石桥村有人赌博。出警的是熊志新和另一名辅警,警车刚到村口,熊志新就让司机不要进去,让另一名辅警去“赶一赶”。该名辅警刚下车,一名戴着鸭舌帽的男子转身进村,随后赌博分子作鸟兽散。熊志新便向所里回复没有发现赌博团伙。
隔了几日,郭建林接到石桥村太坪山有人赌博的举报后,通过微信聊天的形式向文平军通风报信,“有人报警,让他们先停,我们一会儿去出警。”之后,文平军则通知曹本群疏散了赌场的人员,郭建林随后和熊志新一起到石桥村出警,应付了事。
当年12月,又有群众举报有人在家里搞“虾公鲤鱼”,郭建林找庄家核实,该庄家自己也承认了聚众赌博事实。郭建林叫人去拍摄现场和参赌人员照片,证据确凿的情况下,郭建林却没有组织任何抓捕行动。
就这样,村民屡屡报警,警察也屡屡进村,但是赌博问题依旧猖獗如故,辖区其他村庄的赌博问题也同样如此。
除此之外,郭建林甚至以罚代刑。2013年7月,郭建林在对“大步村赌博案”进行刑事立案后,不采取任何侦查措施,在收取参赌人员上交的23.5万元后,将20万元上交财政,剩下3.5万元占为己有。
拔掉“保护伞”
2018年2月12日,临武县纪委监委接到郴州市纪委监委交办的“临武县武水镇石桥村一场所聚众赌博,且有村干部涉及其中”的问题线索,临武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向县委汇报,争取县委支持,并实行“一案双查”,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查到底。
当日,临武县纪委监委就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面对由猖獗的赌博团伙、反侦查能力较强的少数执法人员中的“害群之马”形成的利益链条,如何精准突破,成为调查组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走访摸排,锁定涉恶赌博团伙;查看派出所资金流向、账面单据等信息;核查派出所处罚卷宗,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在调查取证46人次,调取书证300余份,核查派出所处罚卷宗27宗后,形成案件卷宗14册。一批深藏在赌博团伙背后的“保护伞”陆续现形。
2018年2月13日,文平军被临武县纪委监委党纪政务双立案,因涉嫌犯罪,2月13日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2018年2月28日,熊志新被临武县监委政务立案,3月1日被采取留置措施。
临武县纪委监委又从文平军和熊志新入手,固定关键证据后,把握时机,快速收网。2018年3月29日,郭建林被党纪政务双立案,4月11日,被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2017年10月18日至2017年12月30日曹本群等人在石桥村开设赌场期间,先后分19次通过文平军以微信转账的方式给郭建林10000元,郭建林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汾市镇派出所辖区内开展赌博活动提供保护,通风报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郭建林甚至在关禁闭期间,还收受他人微信红包600元。”临武县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告诉记者,“法纪意识淡薄由此可见一斑”。
2018年10月12日,郭建林因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徇私枉法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此前,该所辅警熊志新因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辖区石桥村原村支书文平军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至此,一个由基层派出所长、辅警和村干部撑起的黑恶势力“保护伞”被拔除。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
2019-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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